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62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地处山区,地势不平,老旧小区居民又以中老年人为主,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对于方便居民出行,改善居住条件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您所提建议对推进城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及高质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具有积极意义。
一、关于优化审批政策促进电梯应装尽装的建议
2017年,我市出台了《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办〔2017〕76号)(以下简称《办法》),2021年1月《民法典》出台,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结合法律精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规划指导意见》。目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区县政府,对该《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各区(县)根据老旧住宅居民改造意愿以及地方财政财力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符合地方实际情况的加装电梯建设管理细则,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上,优化项目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充分发挥组织领导推进和街道(社区)组织实施协调的作用,大力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
二、关于强化资金保障减轻居民电梯安装负担的建议
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居民是加装电梯的受益主体, 为推动居民出资加装电梯,我市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支持。一是将有条件加装电梯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范围申报;二是对包括加装电梯在内的改造效果好、示范作用强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在补助资金分配上予以倾斜;三是鼓励各区县根据居民改造意愿以及地方财政财力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加装电梯补贴标准;四是出台了《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城镇老旧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费用的通知》(渝住房公积金委发〔2020〕5号),支持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五是出台《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服务企业集中采购工作方案》,畅通供需对接渠道,有效降低居民加装电梯成本。
下一步我委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区县大力支持居民出资意愿强、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并进一步借鉴吸纳成熟做法、先进经验,配合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推进《办法》修订工作,将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这一民生工程办好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