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87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一、市级部门高度重视巫溪县教育事业发展
教育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程,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欠发达地区的教育事业发展。巫溪是我市4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之一,市级部门全面助力巫溪县巩固教育脱贫成果,加快补齐教育短板。近年来,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完善帮扶机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出台《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巫溪县发展若干政策》,其中针对巫溪县教育事业发展列出支持项目清单、制定帮扶措施、明确责任部门。二是加大财力供给。“十四五”以来,累计下达中央资金2200万元,配套市级基建统筹资金550万元,支持了巫溪县先锋小学、思源实验学校以及中小学集中改厕等教育项目3个。2022年,市级财政下达巫溪县新增政府债券1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7亿元,由巫溪县统筹用于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民生工程。三是强化师资保障。市级出台《区县(自治县)事业编制周转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区县事业周转编制制度,重点为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等补充工作人员提供有力保障。支持巫溪县采取公开招聘、考核招聘、校园招聘、专项招聘等形式择优招聘教师。加大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力度,2022年招录定向巫溪县的小学全科师范生10名、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5名,地方“优师计划”30名,加大了优质师资的供给力度。四是提升教师素质。以2022年为例,通过国培计划、市培项目,为巫溪县培训教师1000余名。深入实施中组部“组团式”教育人才帮扶计划、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从重庆八中、渝中区优质中小学向巫溪县共选派骨干教师23名,服务期至少一学年。从山东省泰安市选派校长2名(服务期三年)、教师7名,促进了师资均衡发展。
二、代表建议采纳情况
您从巫溪县学校的硬件建设、师资配备、队伍素质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调研,找到了制约巫溪县教育发展的突出矛盾,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我委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结合职能职责,进行分析研究,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您提到的“在中央预算内资金、一般债券资金等申报渠道对四所学校建设项目给予大力支持”的建议。根据国家“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巫溪县可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4000万元,目前尚余2000万元额度未使用。市发展改革委将积极指导巫溪县合理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使用方向、做好项目储备、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适时安排下达中央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持续推动改善巫溪县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条件。市财政局将依据《2023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巫溪县举债空间、项目储备、资金需求等因素,在分配一般债券时给予支持,由巫溪县统筹用于相关学校项目建设。
(二)关于您提到的“在国培、市培骨干教师培养项目上给予倾斜、加大对口帮扶培训”等建议。市教委在充分吸纳巫溪县教师培训需求的基础上,在国培计划、市培项目参训学员名额分配上,优先保障巫溪教师培训需求。依托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等市内高校,以及重庆八中、巴蜀中学等优质中小学校,通过开展集中培训、跟岗研修、双师课堂等活动,对巫溪县教师开展分层分类培训,争取3至5年将被帮扶高中学校的教师校长轮训一遍。对于新招聘的高中优秀教师,按照巫溪县的现实需要,安排到重庆师范大学等高校参加入职培训。
(三)关于您提到的“教师编制上给予倾斜”的建议。市编办会同市教委认真核实情况并加以论证,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指导巫溪县编办、教委根据《区县(自治县)事业编制周转制度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做好编制缺口的测算工作,切实为新建中小学校提供编制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最终要靠人才,而人才的培养要靠教育。”振兴乡村教育,赋能乡村振兴事业,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与担当。下一步,我委将全面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巫溪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渝府办〔2022〕4号)各项举措,紧扣巫溪教育所需,加大资源供给,创新工作思路,完善保障举措,着力补齐短板,提升帮扶质效,为推动巫溪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