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87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是促进新时代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需要,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统筹领导下,市教委始终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立足校园育人主阵地,着力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一是创新工作机制。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纳入市级重点民生实事,印发《重庆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若干举措》《关于做好开学阶段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通知 》等指导性文件,成立重庆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紧盯关键工作环节,扎实推进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二是推进课程育人。配齐配足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开齐开足心理健康课程,各中小学严格落实至少每2周1课时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确保课程育人取得实效。三是提升服务能力。市教委每年坚持在国培、市培计划中培训心理健康教师,在所有学科类教师(校长)培训内容中纳入心理健康知识,举办市级中小学班级团体心理辅导实务操作竞赛,全面提升教师团队专业水平。全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覆盖率达到89.7%,青少年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明显提升。

二、针对性建议落实情况

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既事关当下,又影响长远,既立足学校,又辐射家庭,是教育之责,也是社会所盼。您对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调研充分,分析准确客观,意见建议富有操作性和指导性。针对您指出的“心理健康服务质量不高”“心理健康服务重心偏离”“心理健康服务管理弱化”“意识形态工作还需加强”四个方面重点问题,以及“强化统筹、加强投入、创新服务和意识引导”四个方面建议,市教委会同团市委、市文旅委、市卫生健康委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采取相应措施认真改进落实。主要措施如下:

(一)系统治理,全面构建心理健康工作机制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要求和指导,进一步深刻认识到当前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多发的严峻形势,联合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妇联等部门召开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卫健委等国家部委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部署推动新形势下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举措。同时,牵头草拟《重庆市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的实施意见》,拟与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妇联、团市委等部门联合下发,推动形成全方位、全领域、全链条的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全市中小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二)凝聚合力,努力提升心理健康服务水平

加大心理健康投入和保障力度,团市委每年争取市财政200余万元青少年心理健康专项经费,健全完善1个市级12355服务台+40个区县服务站+247个社区服务点的三级服务体系,在全市40个中小学援建“心灵成长驿站”。市卫健委充分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全市114家二级以上医院(含专科医院)设立心理科门诊,98家医疗机构单独为儿童青少年提供心理门诊服务,其中33家医疗机构单独设立儿童青少年门诊。市少儿图书馆联合团市委12355青少年服务台开展儿童心理健康、家庭教育方面的公益讲座。市教委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心理辅导、主题活动、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讲座等计入教学工作量,明确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激励教师安心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三)协同育人,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服务效能

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举办重庆市2023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竞赛,打造一批心理健康优质课程资源,编写市级心理健康教育教材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读本(中学生版、小学生版、教师版、家长版),规范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指导。积极发挥家校社协同育人作用,会同市妇联、市民政、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编制重庆市家庭教育家长读本,编发《重庆市学校师生及家长心理行为指导手册》,通过购买服务在全市各区县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完成家庭教育讲座100余场。充分利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云平台、“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重庆市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向社会传播心理健康知识,积极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社会环境。

(四)正本清源,牢牢把握心理健康工作方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党和国家新时代教育的新要求,坚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发展性与预防性相结合、全体性与差异性相结合、主导性与自主性相结合的原则,指导各区县教育部门、中小学运用先进的心理健康教育理论、方法和技术,面向全体中小学生开展心理健康工作。近年,针对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突出问题,市教委联合市委网信办等部门联合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专项治理行动,持续加强对网络不良信息的治理,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培育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必备品格以及积极应对未来挑战和发展需要的关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