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76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我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创新创业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千方百计促进青年创新创业。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在立法上,我局一直重视青年创新创业立法工作。为促进青年创新创业,我局推动完成了《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条例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在总则第四条第二款中明确了“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在第三章中,专章规定了“扶持创业”,明确了“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劳动者的创业指导”等内容,为包括青年劳动者在内的各类劳动者创业就业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一直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创新创业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内容加以关注和实施。在出台一次性创业补助、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的基础上,优化完善政策措施,开展创新创业扶持,进一步提升青年群体创新创业积极性和成功率。2022年,出台创业担保贷款新政策,取消户籍限制,推行“创业一件事一次办”,实施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找人”,基本实现“应享尽享”,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共计56.94亿元,直接扶持3万余人创业;落实免费创业工位1万个,支持青年人才创业,2022年底已申请使用工位近4千个。实施“渝创渝新”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资助优质大学生创业项目84个,资助项目辐射38个区县,累计营业额1.2亿元,带动就业2069人。举办“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设置青年创意专项赛道,通过“选、塑、展、洽、扶”联袂配套,挖掘培育大学生创业项目601个,带动就业1.4万人。统筹组织全市创业导师实行“线上轮流坐诊、线下精准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创业人才3000余人次。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围绕促进青年创新创业等主题开展立法调研,结合实际,适时推进纳入立法规划,进一步强化青年创新创业的法治保障。二是把青年创新创业工作纳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的重要内容,在正式法规未出台前,力争通过领导小组发文对我市青年创新创业工作体系、工作保障等方面进行明确。三是以“渝创渝新”创业品牌为引领,实施“政策助创、雏鹰培育、金融助力、服务助航、联盟助推、文化厚植”等六大行动,加强创业培训,培育各类创业平台,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指导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载体用于创业项目使用的场地优先向青年创业者提供,积极帮扶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为青年创业者提供更精细、更系统、更优质的创业服务,让他们在创业路上有保障、有能力、有资金、有场地、有平台、有资源,让“渝创渝新”的创业氛围更加浓厚,让创业带动就业在全市经济发展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