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90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住房城乡建委会同各区县政府、市级相关部门,统筹推进落实城市更新提升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累计实施城市更新提升重点项目1884个,完成投资7969亿元,一大批关系民生、完善功能、助推发展的重大项目顺利完成,城市品质和价值得到明显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和竞争力持续增强,“山水之城∙美丽之地”魅力不断彰显。
库区移民城市是城市更新提升工作的重要区域,也是构建“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库区移民城市扎实开展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排水管网建设、人行道完善提升、车行道整治、城市绿地更新提质等城市更新提升工作,有力助推了库区城市建设发展。此次,两位代表提出的建议,对于深入推进库区移民城市更新提升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一、关于“在项目申报方向上给予支持”的建议
市住房城乡建委等市级相关部门,积极支持库区移民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库区城市抓好项目前期、项目申报等工作,积极将城市次干道、支路及背街小巷等区域纳入城市更新提升项目库,协助库区城市加快补齐功能配套设施短板,增强城市防涝抗灾能力。2023年,市住房城乡建委经与各库区城市、市级相关部门充分沟通,两次书面征求意见,支持库区城市申报城市更新提升重点项目(包)190个。同时,市水利局认真落实《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十四五”实施方案》,持续加大移民安置区帮扶力度,2023-2025年度申报城镇移民安置区帮扶项目213个,安排2023年提前批城镇移民安置区综合帮扶类项目66个。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委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指导库区城市大力实施城市更新提升,继续做好项目策划、论证、储备、申报工作,持续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分年度、分区域有序推进项目实施,促进三峡库区移民城市协同发展。
二、关于“在资金补助政策上给予倾斜”的建议
为推进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库区地质安全,按照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目标任务,市住房城乡建委等市级相关部门支持库区城市实施了一大批促进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项目。2011年—2022年,市级层面累计投入三峡后续资金719.65亿元。其中,2022年三峡库区获得城市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28亿元,占全市下达总额的43%,有力解决了困扰库区城镇群众的小区居住环境差、配套不健全等问题。
当前,按照市推动城市更新提升行动的统一部署,市级层面未安排城市更新提升专项补助资金,各区县根据实施项目(包)的具体类型,享受市级层级对应的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比如,针对城市更新试点示范项目,各区县按规定享受相关财税扶持等优惠政策;针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安排库区城市2023年市级补助资金6.88亿元;针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安排库区城市2023年市级补助资金4072万元。同时,为进一步缓解库区城市资金压力,市水利局扎实推进库区城镇移民安置区帮扶项目,已安排2023-2025年度三峡后续补助资金89.9亿元。其中,2023年的66个提前批城镇移民安置区综合帮扶类项目,已安排三峡后续补助资金11.96亿元。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委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城市更新提升资金补助政策的谋划研究,指导区县进一步做好城市更新提升涉及的资金筹集、投融资探索和资金平衡相关工作。同时,大力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小区帮扶资金、公共服务设施投资等资金,持续用好三峡后续补助资金,加快提升库区城市功能品质,不断提高库区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