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剧保护传承立法要解决这些问题

日期:2024年05月06日 来源:重庆人大

作为川渝协同立法项目,《重庆市川剧保护传承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今年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4月25日-26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召开座谈会,征求部分人大代表、专家的意见建议;赴合川区开展调研,听取部分区县人大常委会、川剧从业人员的意见建议。

在调研中,大家围绕人才培养、演出和宣传、创新发展等问题提出了建议,希望通过立法打通影响川剧保护传承方面的堵点。

打造产教融合平台

“作为一名文艺工作者,我非常关注川剧保护传承立法的问题。”市人大代表赵婷表示,目前,川剧传承人员老龄化严重,新生力量不足。戏曲市场萎缩,川剧表演团体生存困难。传统戏曲培训方式单一,吸引力不足。同时,年轻观众对川剧的认知不足。

“通过川剧演出和举办讲座、展览等形式,吸引更多人参与其中。”赵婷建议,打造产教融合平台,助力川剧人才的培养,并宣传、推广川剧的艺术价值和文化内涵,提高大众对川剧的认识和了解。

“戏曲人才多数是从小就进入职业院校进行学习、训练,多数学历不高。”合川区艺术团团长蒋世民认为,政府应当支持国有川剧艺术表演团体可以采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引进川剧专业人才、聘用特殊人才。

部分区县人大常委会也建议,启动重庆市川剧人才“育苗”计划,培育一批戏曲苗子。辅助性人才是川剧保护传承的重要部分,要加大对川剧编剧、作曲、导演、舞美、演奏等方面人才的培养力度。

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在前期调研中,部分单位表示,专项经费少和发展后劲不足是川剧保护传承中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由于缺乏稳定的专项经费预算,川剧的研究、保护、传承等有关工作无可靠的资金保障。同时,因为缺人缺费用,难以成团演出,部分优秀剧目无法再登台,新剧目更无从谈起,发展难以为继。

因此,在此次调研中,部分区县人大常委会建议,各级政府应当将川剧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应从鼓励社会参与川剧保护传承的立场出发,为民营川剧艺术表演团体开展表演和保护传承活动提供一定支持。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重庆市地方立法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周祖成认为,在条例草案文本中,应增加“社会资本”的规定,建立市场机制,激励社会资本保护传承川剧,形成政府和市场的合力。

融入音乐剧等元素

在调研时,有从业人员建议,条例草案中应增设“传统文化开放日”或“川剧开放日活动”的规定,引导群众走近传统文化。同时,川剧院团也可以在广场等人流集中的地方排练,不仅可以吸引市民观看,而且可以提升社会参与度,为群众提供接触川剧的机会,拉近与川剧的距离。

还有建议称,在条例草案中应该更加突出“创新发展”的相关内容。比如,有人大代表表示,川剧要真正做到“活态”传承发展,既要注重传统川剧表现形式,更要加入新的元素,打破川剧传统、固化的表演形式,将音乐剧、话剧、民间舞蹈等元素融入其中进行再创作。同时,要注重借助新的媒体渠道和传播模式,进一步拉近川剧与普通受众特别是年轻人群的距离。
 

记者|陈敏 

通讯员|任洁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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