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之初七部法律的立法故事(五)
亲身参与七部法律起草或修订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主任顾昂然回忆说:“我是1979年3月8日到大会堂报到。过了一会儿,彭真来了,对我说:‘目前的重点是抓立法,首先要有法可依。立法任务非常重,虽然我岁数大了,但我也不偷懒,还需要有苦力……’”
三个多月时间拿出七部法律草案,工作的紧张程度可想而知。彭真带领的法制委员会每天夜以继日地工作。那段时间,彭真经常在晚上与大家一起在人民大会堂开会研究稿子直到午夜,然后由工作人员陪伴,穿过天安门广场和东长安街,步行回家,借以在十几个小时的紧张忙碌之后,放松一下劳累的身心。
回忆起那三个多月的日日夜夜,王汉斌至今感慨万千:“我们每天都从早上8点干到夜里12点以后。每天夜里12点后,我把修改出的稿子送到彭真同志家里。有时夜里12点彭真同志还来看我们。他对送去的稿子连夜进行修改,第二天清晨就把修改后的稿子退回来了。”
1979年5月27日,由于过分劳累,彭真高烧不退,不得不住进医院诊治。即使住院期间,彭真也没有停止工作。5月29日下午,为了向中央政治局汇报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两部法律草案,彭真临时打了退烧针后,立即赶到中南海参加中央政治局会议。6月7日,彭真出席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会上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草案)》的说明。会后,又住进了医院。6月10日,彭真病愈出院,立即又投入了紧张工作。 (来源:《中国人大》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