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秀山协同立法 筑牢锰污染治理屏障
“我们不仅要统一锰污染治理的标准,更要在企业转型上加强合作。”近日,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锰污染治理区域协同立法研讨会在秀山自治县举行。会上,秀山自治县和湘西自治州、花垣县人大常委会围绕锰矿资源开发利用、锰污染治理以及加强两地立法部门的沟通与信息共享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讨论。
协同立法固化治理经验
秀山自治县、花垣县是重要的锰矿开采加工区,两地与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并称“锰三角”。矿业经济曾一度成为秀山、花垣的重要支柱产业,但因长期掠夺式开发和粗放型生产,造成了两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从2005年开始,两地就开始进行区域协作,共同治理锰产业带来的环境污染。两地建立了区域协调联动机制,从污染治理、生态修复、企业转型等方面综合施策,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共同破解污染治理难题,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秀山自治县23座锰渣场已全部完成治理,花垣县正按照一企一策、一矿一策、一库一策的思路,推动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
“对两地已探索形成的锰污染治理经验成果,用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有利于助力两地走出一条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新路径。”秀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照勇说,开展区域协同立法,加强锰污染治理,是两地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锰三角”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出重要批示精神的创新举措,也是秀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落实民主与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深化区域协同立法改革”的具体行动。
实现资源共享成果共用
在此次研讨会召开前,秀山自治县和湘西自治州、花垣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联合调研组开展了协同立法专题调研,详细了解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立法工作和《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锰矿资源管理条例》相关修改工作情况。
“秀山自治县与花垣县山同脉、水同源、地相连,通过立法保障锰污染得到彻底治理,做好区域协调联动非常重要。”向照勇介绍,此次研讨会对相关条文进行了讨论,并提出将完善协同立法的相关机制。接下来,将尽快建立完善协同立法工作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在立法的各个环节共同协商、共同研究、共同推进,实现机制共建、问题共解、资源共享、成果共用。
“通过协同立法,促进两地加强沟通协调,能有效应对两地在锰污染治理过程中共同面临的挑战。”向照勇说,今后,秀山自治县和湘西自治州、花垣县人大常委会还将围绕基层治理等领域开展立法探索,共同推动跨区域治理难题得到解决,为两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记者|张士横
通讯员|罗忠剑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