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打“不满意” 据实真扣分

去年,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细则》(以下简称考核细则),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就代表建议办理全过程设置了27个扣分项,若未达到对应标准,相应的扣分也将按比例在大足区年度区级部门经济社会发展业绩目标任务考核中进行扣除。

今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还改变“A”类代表建议办理第二次评价方式,即:人大代表就承诺事项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后,回执表直接反馈至代表所在联系组或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同时在议案建议信息系统中进行评价。

“这样的评价就更加客观。”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副主任罗上碧说,制度的变化就是打消人大代表怕得罪承办部门,或碍于人情不表达真实想法的顾虑。

考核标准并不是“花架子”,监督逗硬、推动工作是硬道理。据介绍,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就2023年区级部门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情况进行考核时,针对两部门办理代表建议不到位、代表给出“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的情况,在经审慎核查后,分别扣除0.006分、0.003分。“从数字看,这点分数似乎微乎其微,但全区部门之间考核差距往往就在毫厘之间。”罗上碧说,考核并不是最终目的,而是以督促干,推动代表建议高质量办理。现在,各承办部门纷纷建章立制,更高效地办理代表建议,形成了真正让代表满意、群众受益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