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二)

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进程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民主与现代化的关系,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回顾人类现代化进程不难发现,从本国实际出发探索符合本国国情的民主发展道路,从而将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有效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渠道,是确保现代化进程始终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的重要条件。实践中,有的国家面临“民主赤字”“民主失色”,有的国家遭遇“民主过剩”“民主超速”,导致政治动荡不安、现代化进程被严重干扰。这不是民主本身之错,而是民主实践出现了偏差。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选好民主发展道路至关重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才能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提供政治保障。

《决定》立足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需要,阐明了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个分领域改革目标的科学内涵,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更加健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这既指出了根本原则,又指明了改革方向,为如何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清晰的战略指引。对此,我们要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加以深刻领悟、全面把握。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真正把14亿多人民的意愿表达好、实现好并不容易,必须有坚强有力的统一领导。100多年来,我们党高举人民民主旗帜,领导人民在一个有几千年封建社会历史、近代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家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历史和实践充分表明,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必须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必须依照体现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宪法法律来开展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人民当家作主离不开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则提供了把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结合起来的制度形式。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