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清单 创制性立法见成效

立法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必须深化立法领域改革。

2024年以来,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围绕深化区域协同立法改革、加强创制性立法,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推进高质量立法,为现代化新重庆建设注入新动力。

推动立法与改革衔接

法治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协同立法对有效破解区域发展中的共性问题,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市人大法制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自牵头实施“深化区域协同立法”重点改革项目以来,市人大法制委聚焦助推国家重大战略在重庆落地见效,积极探索推进与四川、湖北等毗邻省份的地方协同立法实践,出台了一大批具有重庆辨识度的协同立法标志性成果。

市人大常委会加强与四川、湖北毗邻省份立法协作,围绕传统文化保护传承、社会民生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区与经济区适度分离改革等方面,推动出台5个协同立法项目。

同时,在荣昌、开州等区县设立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加强与四川、湖北、贵州等毗邻省市协作交流,聚力打造协同立法意见建议征集平台,开展跨区域收集协同立法意见建议。围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文化保护传承等领域,选聘32名协同立法咨询专家,为协同立法重要制度研究论证等提供专业性意见。

比如,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协同开展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协同立法,同步立项、同步审议、同步通过、同步施行,以法治方式推动社会保障卡在政务服务、人力社保、医疗医保、交通文旅、金融服务等领域实现“一卡多用”、在川渝地区实现“跨省通用”。两部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同步施行。

新修订的《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和《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也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川渝协同立法,两地保持高度一致,实现框架体例一致、重点内容一致,充分体现了川渝特色。推动法律援助川渝一体化协作是条例的一大亮点。条例明确,诉讼事项的办案机关、非诉讼事项的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在重庆市、四川省两地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可以就近选择向两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申请,审查结果互认,降低办事成本,充分保障两地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重庆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是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与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首个协同立法项目。围绕长江上游航运绿色发展领域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和趋势变化,建立符合长江上游实际和重庆特点的船舶污染防治治理模式,固化“零排放”治理成果,细化了各方责任,强化干支协同一致,深化“船—港—城”治理一体化建设,同时通过渝鄂协同立法进一步凸显区域协同立法在流动污染源治理上的重要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还着力谱写好立法的“后半篇文章”,助力协同立法成果有效实施。

2024年7月底,川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审议通过川剧保护传承条例后,两地联合开展立法宣传,合作拍摄立法短视频,共同召开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共同解读法规重要制度设计;两地借第六届川剧节联动打造川剧盛会,共同庆祝条例实施的同时,更好推动巴蜀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还就审议通过的涉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包括两省市人大常委会确定并通过的川渝协同立法项目,以及其他涉及推进“双圈”建设内容的地方性法规开展了全面评估,检验协同成果质效。

高度重视创制性立法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民生领域创制性立法,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深化我市改革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重要举措。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创制性立法工作,坚持立法工作和民主与法制领域改革工作同步推进、双向驱动,出台创制性立法建议项目清单,打造了首批创制性立法标志性成果,确保相关重大改革项目加快实施、落地见效。

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发挥人大主导作用,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系统开展创制性立法前瞻性研究。紧扣中心大局,注重立法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的创造性;着眼未来大势,发挥立法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引领性;回应民生需求,强化立法破解民生难题的实效性,立足地方立法所能、强化制度供给,形成了覆盖11个细分领域的40个创制性立法建议项目清单。

市人大法制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进入新时代,我市地方立法不断取得新的突破性成就,但在创制性立法方面也存在制度供给不足、前瞻性研究不够、特色不明显等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国家所需、重庆所能、群众所盼、未来所向,强化立项储备,在全国率先推进创制性立法重大改革,推动出台创制性立法建议项目清单,为实现创制性立法集成奠定了基础。

2024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还坚持急需先立、成熟先立的原则,高质高效推动审议清单涉及的创制性立法项目7件,打造首批具有“西部领先、全国进位和重庆辨识度”的创制性立法成果。其中,已通过5件创制性法规,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如,制定川渝高竹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就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以及相关法规适用问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书面请示,为全国毗邻地区深度融合提供示范样本。供销合作社条例立法,首次由全国人大层面邀请国家部委、国内权威专家对重庆市地方性法规进行专题指导、论证,对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服务、资产保护和监管作出创新规定,有力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健康发展。主动适应改革需要,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条例优先纳入审议,破解“九龙治水”执法难题,为深化“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张清单定权责”等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提供法治保障。用好用足国家工业设计示范城市、创意城市网络“设计之都”的优势,出台全国首部工业设计促进条例,强化工业设计赋能,助推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聚焦具有巴蜀特色的国家级非遗资源,以川剧保护传承为立法切口,开创川剧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新机制,推动川剧的系统性保护与传承,打造富有地域特色的创制性立法名片。

此外,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已经过市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目前正加速推进;开发区条例将提请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确保立法与改革决策有效衔接、同向发力。

在出台创制性立法建议项目清单、打造首批标志性立法成果外,市人大常委会还注重系统集成,进一步着力强化创制性立法工作制度和立法能力建设,为常态化开展创制性立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记者 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