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声音 | 完善法律体系 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更有底气
当前,外卖骑手、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领域的灵活就业人员,日益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劳动大军。如何保障这部分人的权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陈友坤建议,通过完善法律体系,明确劳动关系认定标准,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更有底气。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平台经济和零工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获得了灵活就业的机会,但也面临着多方面的权益侵害。”在陈友坤看来,这种权益侵害包括:劳动关系认定模糊,法律保护不足,收入不稳定且缺乏议价权,社会保障覆盖不足,劳动安全与健康风险高,算法控制与知情权缺失,平台企业常通过“去劳动关系化”手段规避责任等。
陈友坤认为,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优化保障体系,这为逐步在灵活就业人员中推行新型社会保障定了基调。
他表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的关系反映了数字经济时代劳动关系的深刻变革,而解决这一矛盾需要法律制度的完善、平台社会责任的强化以及劳动者权益意识的提升。
因此,陈友坤建议,完善法律体系,明确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在推动地方试点立法中,将“不完全劳动关系”纳入法规框架,明确平台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强化法院对“隐蔽劳动关系”的审查,以实际管理控制权(如算法规则、考勤制度)作为劳动关系认定的核心标准。
陈友坤认为,还应强化平台责任与行业监管,将平台企业纳入工伤保险责任主体,建立职业伤害互助基金,并进一步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陈友坤建议,推动协商协调机制与职业发展支持,建立平台企业、工会、行业协会三方协商平台,制定行业劳动基准(如最低单件报酬、最长连续工作时长等)。提供线上灵活培训课程,将职业技能补贴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资格挂钩,提升其职业竞争力。在技术赋能与社会共治中,进行数据监管,平台要向监管部门共享劳动数据(如工作时长、收入波动),便于动态监测劳动条件。鼓励公益组织提供法律援助,建立劳动者互助社群,降低维权成本。
记者|陈敏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