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两侧百米内禁飞无人机——《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7月1日起施行

日期:2025年03月27日 来源:重庆人大

3月2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陆多祥介绍,《条例》共6章69条,其中修改47条、新增24条、删除10条,主要涉及轨道规划、综合开发、运营安全管理、安全保护区、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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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

 

细化轨道规划建设统筹

《条例》细化了轨道规划建设统筹,通过系统性规划和创新性建设,为城市空间拓展和品质提升提供了战略支撑。

《条例》从加强轨道线网规划刚性、突出规划地域特色、支持轨道综合开发建设三个方面,推动轨道交通与城市发展深度融合。明确了线网规划应当确定轨道交通路线走向、主要换乘节点、资源共享和用地控制需求,统筹轨道交通与铁路、航空、公路、水路等公共交通之间,以及轨道交通不同线路之间的换乘衔接;突出了“站城”融合导向,规定综合开发要统筹地上、地下空间资源,与轨道交通建设同步规划、立体开发。

“在轨道建设方面,鼓励采用技术成熟、经济适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推动轨道交通向低碳化、智慧化转型,适应当前智能、绿色出行的新需求。”陆多祥表示,轨道交通还应与地域风貌、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助力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提升城市空间整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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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现场

 

出入口周边禁止躺卧留宿

《条例》通过细化安全责任、规范服务标准、强化应急能力,打造安全可靠、便捷舒适的轨道交通运营环境,保障市民出行权益。

《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九条明确了交通建设、运营安全评估制度;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和培训;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强化了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保障措施……一系列对运营单位服务保障职责的细化要求,从制度层面夯实了安全运营基础。

“《条例》还修改完善了危害运营安全的禁止性行为,新增禁止在出入口、通风亭等周边躺卧留宿、堆放物品,在地面或高架线路两侧百米内放风筝、无人机,违规携带电动车进站等行为。”陆多祥表示,这一系列新增的规定是为了更好适应当前形势,织密安全风险防控网。

《条例》还明确规定“运营单位须劝阻不文明乘车行为”“禁止使用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优惠乘车凭证”等,同时建立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在极端情况下的应急响应能力。

此外,《条例》还强调了对落实国家关于市域(郊)铁路与城市轨道一体化运营的政策导向,为促进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支撑新型城镇化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结合我市现有工作经验,规定市人民政府确定纳入轨道交通一体化运营管理的市域(郊)铁路,参照《条例》有关运营安全与服务的规定执行,为市域(郊)铁路一体化、规范化运营提供了法规依据。

 

记者|周晏如

摄影|李秀杰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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