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聚焦地方人大履职高频事项 构建‘6+3+4’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入选2025年重庆市机关党建创新案例
近日,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通报了全市2025年机关党建创新案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申报的“聚焦地方人大履职高频事项构建‘6+3+4’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入选2025年重庆市机关党建创新案例。
据了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近年来聚焦人大立法、人大监督等核心职能,紧扣人大调研、人大会议等高频事项,狠抓“关键少数”“绝大多数”等履职主体,以“小切口”方式构建“6+3+4”制度矩阵,有力推动作风建设从“立行立改”“集中整治”迈向“常态监管”“长效治理”。
聚焦人大履职高频事项和风险点,出台“会议活动”“调研考察”“精简文件”“跨区域联系”“涉密文件管理”“厉行节约”6张工作提醒清单,对会议规模、调研人数、文件质量等细化48项硬性要求,实现作风建设清单化管理、可视化推进。清单印发以来,机关印发文件数量、会议活动数量、用电用水用气及采购办公用品费用较去年同期均有明显下降,调研考察轻车简从、务实高效成为常态,涉密文件管理规范有序,区域联系更加顺畅高效,务实、高效、节俭、规范的新风正气持续巩固。
坚持抓“关键少数”带“绝大多数”,紧扣“三支队伍”建设,制定《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规定》《重庆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规定》《重庆市人大机关全面落实党建统领“885”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明确主动担当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等64项履职标准,将严管厚爱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不断提振干字当头、唯实争先精气神。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出台《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创制性立法工作办法》,明确21条立法规则,制定“选题新颖、制度创新、时机率先”“不得越权立法、重复立法、盲目立法”“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创制性立法项目数量一般不少于20%”等要求,让立法更接地气、务实管用。聚焦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灵活运用“小快灵”方式制定《重庆市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全文仅19条,条文精炼、责任明晰,以“短实新”立法文风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出台《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指引》,规范群众意见征集、反馈各项流程,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打造成为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窗口,切实发挥“民意直通车”作用。
记者|张士横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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