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立法建议一字未改入法条 - 重庆人大网

基层立法建议一字未改入法条

日期:2026年04月07日 来源: 重庆人大

3月1日,经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正式施行。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涪陵高新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立法信息采集员丁财洪提出的一条立法建议,被立法机关采纳、一字未改。原汁原味的基层民意写入地方性法规,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涪陵落地见效的生动实践。

作为涪陵区李渡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丁财洪从事立法意见征询工作两年多,多次提出立法建议并获采纳。此次她立足基层人大工作实际,建议在草案第五十一条中增加一款,明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统筹安排,邀请代表参与相关工作和活动,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此前,草案仅对市、区县(自治县)层面作出规范,未覆盖乡镇(街道)基层,该立法建议精准补齐制度短板,为乡镇基层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了坚实法律支撑,让代表履职更有抓手、更接地气,也进一步激发了基层参与立法工作的积极性。

为提出精准可行的建议,丁财洪逐字研读草案、深入调研,牵头召开立法意见征询会,广泛收集村居干部、议事代表的一线呼声,反复打磨措辞确保法理统一、贴合实际。“完全没想到建议能一字不改全部被采纳,这体现了立法机关对基层人大工作、对基层民意的高度重视。”丁财洪的话语里满是激动。

此次立法建议被完整采纳,既是涪陵高新区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信息采集工作的亮眼成果,更彰显了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民意“直通车”的重要作用。据悉,自2024年以来,涪陵区人大常委会李渡街道工委推进立法信息采集点与人大代表之家深度融合,以“汇群众智慧、聚人民力量、助民主立法”为初心,通过走访调研、入户征询等形式,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立法建言。

两年来,人大李渡街道工委先后参与多部法律法规草案意见征集,累计收集意见建议317条,经涪陵高新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审核上报140条,其中3条被全国人大采纳、14条被市人大采纳。同时,人大李渡街道工委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18场次,通过专题宣讲、以案释法等方式进行普法,覆盖群众数千人次,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

下一步,涪陵高新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将持续深耕民意征集与转化,让更多接地气、合民心的基层声音融入立法全过程,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落地生根。 

 

通讯员|李京懋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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