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区人大常委会出台民生实事“双评价”机制实施方案 - 重庆人大网

铜梁区人大常委会出台民生实事“双评价”机制实施方案

日期:2026年04月30日 来源: 重庆人大

近日,铜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民生实事项目满意度测评双评价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探索推行“群众代表满意度测评+人大代表满意度测评”综合评价模式,推动民生实事项目从“办得了”向“办得好、群众满意”转变。

根据实施方案,此次建立的综合评价体系清晰划定了评价主体、对象、权重及流程,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可操作。评价主体由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共同组成,其中群众代表涵盖项目受益群众、村(居)民代表、网格员、相关单位及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等;评价对象覆盖经区人代会票决确定的年度区级民生实事项目。

权重设置上,综合测评结果实行加权计算,群众代表测评占40%、人大代表测评占60%。群众代表测评按项目单独开展,结合工程建设、公共服务、设备配置等不同项目属性分类测评。测评前,相关单位需全面报告项目完成情况及资金使用、建设成效等情况。测评采取现场集中测评或第三方电话访问测评方式,现场测评人数不少于50人,电话测评随机抽取20%以上受益群众。

为确保群众测评结果科学精准、务实管用,实施方案对项目实施全流程作出了细化规范。如项目实施前,主管单位须在项目所在地、村(社区)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项目内容、资金预算、工期、监督电话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最后,测评结果将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公报、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开。若项目综合满意率与基本满意率之和低于80%,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须限期3个月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承办部门将被纳入区人大常委会重点述职名单,倒逼责任落实。

“民生实事项目有效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但以往单一评价模式容易存在群众感受体现不充分、项目质效与群众期盼有差距等问题。”铜梁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双评价”机制的实施将进一步压实政府责任、提升项目质效、扩大群众参与度,为民生实事项目全周期监督装上“精准探头”。 

 

通讯员|姜汝彬 赵翎希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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