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评促改 强化任后监督

日期:2026年06月17日 来源: 重庆人大

丰都县人大常委会对31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履职测评

以评促改 强化任后监督
 

6月4日,丰都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31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宪法宣誓誓词胜任度开展测评。测评结果显示,30人“胜任”,1人“基本胜任”。

“开展测评旨在进一步加强干部任后监督,以评促改才是根本目的。”丰都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测评情况将向县委报告,供县委考核、奖惩、任免干部参考。

精准画像 确保测评结果客观

会上,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财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及1名法院副院长、1名检察院副检察长作现场述职,汇报履职情况、查摆自身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其余部门及法院、检察院负责人作书面述职。

据介绍,为确保测评结果客观、贴合工作实际,本次测评设置了多维度测评内容,包括遵守宪法和执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履行“三定方案”中规定的职能职责及市对县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研究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情况;处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情况;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的情况等方面,全方位、多角度了解被测评对象履职情况。

跟踪监督 做实测评结果运用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按照“胜任、基本胜任、不胜任”三个等次进行测评,“胜任”票数等于或超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会人数60%的确定为“胜任”;“胜任”和“基本胜任”票数超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会人数50%的确定为“基本胜任”;“胜任”和“基本胜任”票数未超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会人数50%的确定为“不胜任”。

测评结果为“基本胜任”和“不胜任”的,在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方案报送县人大常委会,经主任会议同意后进行整改,三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整改结果(需要长期整改的,应在问题办理落实后向县人大常委会再次报告),由相关专工委负责督促整改。

此外,测评结果为“基本胜任”的,应根据安排重新报告履行宪法宣誓誓词情况,并再次接受测评。测评结果为“不胜任”或重新报告后测评结果仍为“基本胜任”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建议县委对其当年考核取消评优资格。

本次测评结果显示,30人“胜任”,1人“基本胜任”。

“从履职报告、测评结果来看,大家主动将本部门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认真参与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高标准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在主动接受监督中实现工作效能有效提升。”丰都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秦连英表示。

 

记者|陈敏 

通讯员|何峰江 龚渝川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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