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叶欢等七十二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渝高法函〔2026〕1号)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2026年1月20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主任会议审议,现提请审议叶欢等72位同志职务任免事项。
一、提请任命
叶欢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高一棚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陈峰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临风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杨超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米贤川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刘文飞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津坤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万永福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彭贵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院长;
赵彬、张小波、杨丽霞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杨晓玲、毛学江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马莎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审判员;
何欣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
王鹏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
覃峰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交通运输审判庭庭长、审判员;
刘子龙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审判员;
毛荧月、李亚飞、邱颖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余博、贺海艳、田丽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陈劲松、付佃强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王雁苗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交通运输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姚洪、郑召伟、陈娟、潘寒冰、安娜、李巍、张艳、邓捷、朱建新、许建华、邹琳琳、高宇、吴高杰、冉文佳、何丹、吕建、范云飞、王凝思、孙晶晶、胡相龙、蓝燕、秦金星、曹玉婷、黎寨、姜黎、欧阳智鑫、谭洪亮、吴瑶、周中超、李云梦、娄晓阳、黄厚林、樊珊珊、王勍、朱峰、周绪鹏、郑化东、张丽丽、唐崟、王美阳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提请免去
吴道敏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叶欢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高一棚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苏福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峰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小林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院长:李永利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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