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殡葬管理立法倡导厚养薄葬
近年来,农村殡葬开支在群众收入中的比重不断加大,少数家庭办一个丧事花费高达数万元,负担日益加重。今年6月至8月,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先后深入相关部门、鞍子和保家片区,主持召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立法意见征求座谈会。
“我们村部分村民办个丧事要搞半个月,大摆流水席、请锣鼓唱戏,甚至还自建大墓。”座谈会上,有基层代表这样反映。
来自长生镇的镇人大代表、三合社区居民王天元说,现在,农村群众也组织了广场舞、腰鼓队、歌唱团等,但有些观念还比较落后,比如丧事的大操大办,仍需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文明乡风。
在随后的工作中,彭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三次《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立法起草小组工作会议,就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与相关部门负责人、法律专家、律师等展开讨论。
“厚养薄葬方为孝。让老年人在生前得到更多的关心和生活保障,才是真正的孝顺。”
“建议将绿色低碳、安全健康节俭治丧原则写入条例,采用火葬、树葬等生态方式安葬骨灰,倡导以文明方式表达哀思。”
“希望通过制定条例,切实整治大操大办、随礼攀比等陈规陋习,推进社会风气好转。”
……
综合各方意见,县人大常委会立法起草工作组单列专章条款,分别对集中治丧和分散治丧的时间、范围等作出具体规定,坚决抵制大操大办不良风气。
县殡葬管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相关单位以条例制定为契机,着力加强殡葬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合理布局、规范管理,促进殡葬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县政府及民政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广泛宣传殡葬利民惠民政策和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引导教育群众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
“我们从事的是服务行业,面对的都是失去亲人的老百姓,只有加强宣传引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他们思想观念有所转变,认识有所提高,行为才能更加自觉。”县民政事务中心工作人员说。
县政府还注重从源头上强化对墓碑制售和殡葬用品行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有单必报(接到加工墓碑订单,向当地政府和村“两委”报告备案)、超标拒接(对超出墓碑制作标准订单,一律拒接)、未亡禁安(人未死亡前,禁止安装)”要求,规范墓碑制售。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三个带头”作用,将交通主干线沿线、景区、产业示范点等可视范围内的违建墓地列为第一时序整治销号对象。
通讯员|罗强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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