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民生为大”理念 扎实做好人大社会建设工作
重庆市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 陈杰
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视察时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党和政府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老百姓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再一次深刻诠释了为民造福这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保障和改善民生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再到这次提出的“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一以贯之,一脉相承,充分体现了总书记深厚的为民情怀,也为我们做好人大社会建设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引。
做好新时代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必须深入贯彻落实“民生为大”的理念,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迭代升级立法、监督、调研等工作,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助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夯实民生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既关系家庭幸福,也关系国家长远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们要持续聚焦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加快推进青年创新创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方面的立法进程,为就业创业提供制度保障。要立足重庆实际,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现实需求急迫的大学生就业、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专业人才保障、发展新质生产力人才供给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探索建立高校毕业生人才需求预测机制,提高人才队伍与产业发展的融合度、匹配度,积极培养引进用好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努力破除妨碍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的就业。
助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织密民生网络
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发挥着民生安全网、社会稳定器的作用。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面临着一系列新形势新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加强社会保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当前,我们要开展好社会保险领域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推动社会保险待遇落到实处、社会保险基金可持续发展。要加快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川渝协同立法、退役军人保障专项立法等社会保障领域立法,不断加强社会保障精细化管理,提高社会保障服务水平。要深入开展网络主播、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职工权益立法保护研究,推动完善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持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
助力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筑牢民生根本
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强盛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现代化最重要的指标还是人民健康,这是人民幸福生活的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作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推进医疗保障领域立法,深入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基金监管等专项监督,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重庆是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省份之一,对此,要深入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题调研,摸清情况、找准问题,加快养老服务立法,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强有力支撑。未成年人成长关乎国家民族长远发展,要针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多发等重点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修订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地方性法规,为未成年人茁壮成长创造有利条件。
助力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 擦亮民生底色
文明是现代化国家的显著标志。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人民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后,必然对精神文化、文明生活方式等有着更高层面的需求。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强调“深化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我们要把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作为一项重大任务,采取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报告等方式,推动文明行为促进、见义勇为、慈善等精神文明建设领域法律法规的落地实施,引导全社会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厚植巴渝文明新风尚。要因地制宜推进移风易俗,科学制定殡葬管理、祭祀吊唁类法规,破除陈规陋习。
助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强化民生保障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民生的坚强保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新征程上,我们要主动适应社会治理新的阶段性特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紧迫感、责任感,不断深化安全生产、消防、突发事件应对领域的立法、监督工作,助力打好全市安全生产“保卫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及时制定修订家庭教育促进、反家暴等地方性法规,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以创新高效的社会治理,托起民生稳稳的幸福。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