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让家暴“止步” - 重庆人大网

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让家暴“止步”

日期:2024年05月30日 来源: 重庆人大

5月29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初次审议。草案共6章46条,总结了我市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的有益探索和实践经验,细化补充了上位法关于家庭暴力处置的相关内容,注重体现重庆辨识度。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专门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设立的民事法律救济途径,反家庭暴力法对此作了专章规定,草案在上位法基础上,结合我市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其作了进一步细化和补充,比如草案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建立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工作机制。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可以通过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协助办理。”这一条款是依据重庆实践经验,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机制作的补充规定。除此之外,草案还详细列举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证明材料,细化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具体保护措施,完善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和执行的相关规定。

草案还明确了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济渠道,包括求助、报案、起诉等,细化了家庭暴力强制报告义务的主体和对象,规定了首接责任单位、公安机关对家庭暴力受害人求助、报案的处置措施和流程,并明确了对未成年受害人的特殊保护措施,细化了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助及保护措施,包括给予临时庇护、对加害人出具告诫书及开展心理辅导等。
 

记者|张士横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