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草案)》二审 明确缴纳闲置费等手段加强闲置耕地治理
日期:2024年05月30日
来源:
重庆人大
5月29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增强了国土规划刚性,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不得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等。
这是《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草案)》第二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据介绍,条例草案对国土空间规划的内容进行了三个方面的修改。其中,细化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定,要求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划定“三区三线”,并明确了建设用地规模、耕地保有量、禁止开垦的范围等;增强了国土空间规划刚性,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不得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等。

审议现场
耕地保护方面
条例草案强化了闲置耕地和撂荒地的治理,明确了恢复耕种、缴纳闲置费、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等处置闲置耕地的手段;并鼓励通过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集中流转等形式将撂荒地用于农业生产。
宅基地管理方面
为进一步保障农村村民宅基地和住房需求,要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应当统筹考虑农村村民生产、生活需求,突出节约集约用地导向,科学划定宅基地范围,因地制宜规划农村集中居民点。同时,鼓励农村集体组织及其成员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乡村旅游等,进一步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见习记者|张英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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