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市中小企业促进
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2023年11月29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经济信息委主任 蓝庆华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政府委托,现就《重庆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立法的必要性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坚定企业发展信心。2017年9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对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融资促进、权益保护等提出更高要求。《重庆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自2008年1月施行以来,对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现行条例在引导中小企业融入国家发展新战略、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新问题、回应中小企业发展新期待等方面已不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有必要予以修订。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将《重庆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列为2023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
二、立法过程及主要内容
按照立法工作安排,市经济信息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送审稿报市政府审查。市司法局按照立法程序和审查规范进行了全面审查和论证:一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二是书面征求了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意见;三是分别召开了中小企业、市级部门、专家学者论证会;四是邀请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提前介入指导。在审查论证过程中,共收到意见121条,其中采纳71条,对未采纳的意见均作了反馈说明,现各方意见基本达成一致。同时,在学习借鉴浙江、上海、四川等省市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经反复论证、修改完善,形成了《修订草案》,并经2023年10月17日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修订草案》共9章49条,新增20条、修改29条、删除5条,未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无违反公平竞争内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低风险。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强财税支持和融资促进。一是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优化税费征收流程。二是强化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和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三是加大信贷、上市、供应链金融、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方面支持力度。
(二)支持创业创新和市场开拓。一是提升创业综合性服务水平,完善创业支持政策,鼓励投资创办中小企业。二是推进数字化转型,加强科企合作,强化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增强中小企业创新活力。三是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制度,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加大政府采购等方面支持力度,推动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三)强化服务措施和权益保护。一是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社会化公益服务相结合的公共服务体系。二是强化政策供给、要素保障,完善政企沟通及诉求响应机制。三是强调政府守约践诺,建立欠款清理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与国家及本市最新要求的衔接。《修订草案》严格落实国家及本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有关要求,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要求市、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更新惠企政策清单和办事指南,逐步实现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免申即享”。二是强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并建立督查制度,加大对拖欠账款的清理力度。三是加强公共数据和应用场景开放,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二)关于地方立法创新。一是结合我市“企业吹哨、部门报到”专项行动,《修订草案》完善了中小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回应企业关切。二是为了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修订草案》建立健全了政府、金融机构、中小企业三方常态化对接机制,明确了探索建立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修订草案》连同以上说明,请一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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