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4年3月27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了全市检察建议工作中存在的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工作要求,为推动全市检察建议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总体情况
收到审议意见后,市检察院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统筹三级检察院一体化推进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各级院、各业务条线、各部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走深走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检察建议工作的责任担当
针对有的检察人员对检察建议的认识不够到位,认为检察建议是“柔性监督”、制发检察建议是额外工作、对检察建议定位和性质存在偏差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先学深学,提高思想认识。市检察院、各分院、区县院以党组会、检察委员会、专题学习会、全院干警大会等形式,深入传达学习审议意见,要求干警立足检察办案和检察职责,更加充分认识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机制,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的重要途径,是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进一步从“法定职责必须为”的高度,常态化开展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积极稳妥开展行政违法监督检察建议和其他检察建议工作。三级院院领导充分发挥示范作用,2023年10月以来,亲自向被建议单位送达检察建议58份。二是统筹部署,一体化推进。市检察院先后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视频调度会、检察建议工作现场推进会,“点名道姓”指出各业务条线、各类型检察建议存在的问题,明确将检察建议纳入各级院检察业务数据分析、案件质量评查、检察人员业绩考评工作中,加强统筹管理,形成工作合力。三是项目化管理、清单式落实。市检察院组织各业务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逐条学习、逐条分解,细化形成《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落实〈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任务分解表》,制订23项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项目化、清单化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截至目前,18项整改任务已完成,5项整改任务阶段性完成并持续推进。
(二)突出质量导向,着力提升检察建议工作质效
针对有的检察建议调查核实不深入、调查措施运用不够充分;有的检察建议制发必要性不足、说理不够充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有的检察建议引用法律法规不准确;有的检察人员对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把握不准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严把检察建议审查关。严格落实“必要审慎”原则,实行“部门负责人—检察官联席会、研究室—分管院领导—检察委员会”四级审查模式,强化对检察建议必要性、合法性、说理性的审查把关。部门负责人首先严把检察建议“立案关”,对是否适用检察建议作为监督手段进行把关;拟制发的检察建议须经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其中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在制发前必须经过检察官联席会议、研究室“双论证”;对有重大影响、认识分歧的39件检察建议,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二是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审核关。细化完善检察建议审核制度,特别是优化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审核工作,建立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提级审核”和“双重把关”制度。市检察院于2024年1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通知》,明确分院、区县院拟向全国或者市内知名的大型公司、企业总部、国家级和省级人民团体、市级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经本级法律政策研究部门审核后,在正式制发前提交市检察院研究室审核把关。如涪陵区院拟就“拼多多”电商平台商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商品问题向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制发检察建议,上级院审核认为该检察建议不符合跨区域制发的必要性,及时终止制发,防止了检察建议滥发,转为其他方式处理。三是充分发挥优秀检察建议的示范引领作用。市检察院通过专家评审,评选发布了2023年优秀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0件、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0件,总结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同时,积极向最高检推送优秀检察建议案例30件。其中,四分院办理的秦某与某建筑工程公司劳动争议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开州区检察院办理的张某友与黄某生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入选最高检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典型案例。万州区检察院就民营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问题向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发的检察建议、一分院就住宿业监管问题向市公安局制发的检察建议分别获全国重罪检察优秀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表彰。
(三)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检察建议统筹管理
针对部分检察机关为了追求加分而多发检察建议;有的检察机关对移送审查的检察建议书不进行实质审查;一些检察建议未及时报送上级检察机关备案且报送形式不统一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强化案件化管理。各级院制发检察建议均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全流程在线办理,立案、调查核实、审核审批、备案、回复、结案归档等办案环节均在线上操作,做到“全程留痕”,进一步推动检察建议由传统的“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解决了检察建议以往随意制发、备案不规范等问题。通过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对检察建议制发情况进行流程监控、数据分析,定期开展规范化检查,实现全流程监督和各环节线上管理。二是健全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市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下发文件等形式,再三强调严格落实备案审查相关规定,要求上级院各业务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对下级院相应部门制发的检察建议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审查人员必须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出具审查意见。市检察院对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检察机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备案情况进行检查,备案率达到100%,比1-9月上升55%。各分院、区县院还进一步细化操作规定,如巴南区检察院专门出台《关于检察建议双备案工作的提醒》《关于检察建议工作的说明》等,把备案工作做得更实更细。三是健全检察建议质量评价机制。加强检察建议质量管理,全市三级院从2023年第四季度开始,均将检察建议办理情况纳入业务数据分析会、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对检察建议制发情况进行季度分析研判,对文书制作、审核备案情况、整改落实情况等开展质量评查。如涪陵区院对该院2023年检察建议办理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检察建议逐一通报,促进质量提升。同时,市检察院着力完善相关业绩考评机制,除检察建议回复率、采纳率作为评价指标外,将检察建议质量评查结果、优秀检察建议评选结果等纳入市院对分院、区县院的工作考评和各院对检察官的业绩考评中,引导检察人员更加重视检察建议制发质效。
(四)加强协作配合,强化检察建议落实效果
针对检察建议跟踪督办还未形成常态化机制;有的被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工作的配合度不高、有的整改问题反复出现;区县院制发的检察建议大多没有向相关市级部门抄送等问题,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或通报检察建议工作,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各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格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在市检察院积极推动下,市委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平安办拟出台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已经市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积极争取纪检监察机关对检察建议工作的支持,市检察院主动与市监察委加强沟通,推动建立监察建议、检察建议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将检察建议办理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范畴,检察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已纳入政府对其职能部门的考核评价体系。二是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全面建立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检察建议转化为建议、提案18件,建议、提案转化为检察建议42件,有效凝聚了人大政协监督与检察监督合力。黔江、大足等检察院积极争取当地人大对检察建议工作的支持,推动当地人大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加大代表委员等参与检察建议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工作报告、检察开放日、工作调研等契机,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汇报检察建议工作,邀请参加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宣告送达、验收评估、优秀检察建议评选活动,促进代表委员了解和支持检察建议工作。全市召开检察建议公开听证会25次,提高检察建议的知晓度和认同度。二分院在拟对忠县教委制发检察建议前召开了检察建议“三性”审查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被建议单位参与,增强了被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的认同度。三是健全完善“检察+”协作体系。建立“检察+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市检察院与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市规资局、市水利局、市妇联分别建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土地执法、水土保持、妇女权益保护协作机制,推动加强相关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建立“检察+行政”社会治理工作协作机制,与市公安局、重庆证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加强金融安全、寄递安全、生产安全等领域的联系协作,共同推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从“办理”到“办复”,取得治理实效。2023年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采纳率保持100%。建立“检察+法院”工作协作机制,市检察院检察六部与市高法院审判监督庭召开审判与检察监督座谈会,就民事行政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建立联席会商、信息共享、矛盾化解、同堂培训、联合发布案例等机制,并形成会议纪要,推动再审检察建议工作取得实效。2023年,民事、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99.7%,其中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100%,检法两家共同加大公正司法合力。
(五)夯实工作基础,提升检察建议工作能力
针对检察建议数字化应用程度还需提高,检察建议线索收集难、发现难,从检察个案提炼推动系统治理不够;部分检察人员知识储备、业务能力、综合能力有所欠缺,监督领域的专业知识较为缺乏;对检察建议的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等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运用大数据拓展线索来源。优化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线索管理平台,研发“统计2.0”“数检通”系统,综合研判业务指标数据,破解检察建议线索发现难、信息不全等问题。与“智慧河长”“智慧林长”“渔政AI预警处置系统”平台对接,推进执法司法信息数据共享,制发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11件。探索构建“寄递治理法律监督”“社区矫正执行法律监督”等社会治理法律监督数据模型,创新“个案办理—类案监督—溯源治理”履职方式,牵引带动检察监督方式变革。如通过“社区矫正执行法律监督”数据模型,发现违法线索,制发检察建议9件,强化对社区矫正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二是借智借力提升检察建议精准度。充分发挥专家咨询人员、检察专业人才、特邀检察官助理的作用,通过邀请专业人员参与办案、召开专家咨询会、论证会等方式,办理检察建议11件,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咨询论证37次,充分听取专家学者、专业机构的意见建议,提高检察建议的专业性。三是加大检察建议宣传力度。市检察院内刊《重庆检察》出版“检察建议工作”专刊,向市级有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咨询委员、人民监督员等赠阅3000余本,促进对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的了解。通过检察工作网、“重庆检事儿”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对生态保护、安商护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制发的13件检察建议的做法、成效及时进行报道,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检察建议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整体上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离党中央的要求、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检察建议”和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高质量检察建议还不多。检察建议的监督层次不够深,深层次监督、类案监督、一体化监督比例偏低,通过检察建议促进诉源治理、助推社会治理的效果可进一步拓展。部分检察干警的业务能力还需加强,在大数据运用、线索发现、调查核实、沟通协调等方面还有所欠缺,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检察建议典型案例还较少。二是运用大数据赋能检察建议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统计分析的智能辅助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数字赋能还存在三级治理中心未完成对接、数据融通还需进一步加深、法律监督数据模型推广应用不足等问题。三是协作配合需进一步加强。对部分新业态行政管理问题的研究不足,推动相关监管主体形成监管合力的力度不够,如大部分检察院尚未与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加强协作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市人大的关心和支持是检察建议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坚强保障。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下,进一步做深做实检察建议工作:一是着力提升检察建议工作质效。坚持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建议工作中,拓展监督办案链条,加强类案监督,推动解决普遍性、行业性、区域性问题,助推行业治理、系统治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加强对同城快递、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行政监管机制的研究,与相关监管部门加强沟通协作,推动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加强与市监察委的沟通联系,推动监察建议、检察建议工作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三是进一步做好数字检察工作。完善检察建议流程配置,发布检察数据资源目录,开放数据申请、审批、管理和应用;持续在模型建设应用、数据整合上下功夫,构建“检察+”协同共治平台,下大力攻克数据壁垒,拓宽数据来源渠道,做大法律监督“数据池”,运用数字检察监督深挖批量案件背后的制度漏洞,使检察建议更精准、更全面,更有利于助推解决深层问题。四是不断提升监督能力。将检察建议工作培训纳入检察业务的常规培训中,通过实战实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方式,加强证据审查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调查核实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加强各条线人才库建设,发挥领军人才的引领、示范、幅射作用,助力检察建议工作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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