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朱学元等二十八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渝检函〔2024〕37号)
日期:2024年07月30日
来源:
重庆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2024年5月21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主任会议审议,现提请审议朱学元等28位同志职务任免事项。
一、提请任命
朱学元、王峰、陈韵莲、易鑫志、郑亚琴、刘鑫、冯志、万勇、王俊杰、梁婧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谭祥文、袁流东、段敬杨、吴倩、刘晓晓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
宋飞、陈书敏、张小林、何娟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
张强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副检察长;
徐建磊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
张帅、杨金强、吴高锋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
二、提请免去
古卫爽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秦志松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谭祥文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温小天、张琳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职务。
检察长:时侠联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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