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5月28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工作安排,现就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2023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协同推进为民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数字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现提质增效、整体跃升。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全市政府系统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跟进学,实现常态化集体学习研讨。结合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举办宣传宣讲10万余场次,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二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市政府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多次专题研究行政立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工作,对全市行政机关败诉情况等作出指示批示,要求加强督办,解决重大问题。各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全面开展述法工作,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述法全覆盖。三是健全完善党建统领工作体系。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党建统领工作体系,设立法治政府建设指数,强化领导班子运行评估和群众口碑评价,争先创优赛马比拼,推动全年23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可量化、可评价、能闭环。全市2个区和2个项目获得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命名,5个区县和19个项目获得第二批市级示范命名,超过三分之一的区县成为示范地区。
(二)坚持惠民强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构建便民利企的政务环境。“渝快政”月均交流信息4100万条,“渝快办”办件量超过2.6亿件,“渝快码”实现249种电子证照亮证使用。推出“一件事一次办”80件,平均减时间72.3%、减材料60.1%。发布首批川渝“免证办”事项清单,“川渝通办”事项全面落地。加强行政备案事项管理,清理规范18个市级部门的5大类问题。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府违约失信线索归集和认定机制,健全政务诚信诉讼协调机制,督导涉政府机构被执行人案件31件。二是构建严格规范的执法环境。制定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市级部门普遍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5个领域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情形事项清单。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监督行动,川渝交叉互评15个领域800个涉企执法案卷。圆满完成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创新开展川渝联合督察,整改执法领域突出问题1329个。推动失信惩戒依法依规落实,实施信用奖惩超60万次。三是构建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环境。扎实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等专项活动,全市大中型企业和园区法律服务覆盖率达92%,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10万余件次。实施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创设公共法律服务五色图评价机制,为46万人次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同比增长62.44%。发布“重庆村居法务”应用,提供村(居)法律顾问服务24.47万件次。重庆仲裁委有效化解商事纠纷6000余件,受案标的额位居西部第一、全国前十,获评“全国十佳仲裁机构”。
(三)坚持良法善治,迭代升级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提高行政立法质效。科学编制2023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推动制定或修订《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12件,制定或修订《重庆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6件,召开新颁布的政府规章新闻发布会3场,翻译涉企政府规章3件,储备《重庆市陆海新通道“一单制”数字提单管理办法》等创制性立法项目22个。二是推进重大事项依法决策。编制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推动区县政府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机制实现全覆盖。规范行政决策程序,11件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275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协议均经过合法性审查。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在全国率先建成省级政策文件数据库,实现三级政府、五级单位“一网公开、一网备案、一网清理”。开展不适宜民营经济发展等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废止和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229件。备案审查区县政府、市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691件,备案审查率达100%。
(四)坚持改革求变,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重构“一支队伍”推动执法力量综合,1031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综合执法大队。厘清“一张清单”推动执法事项综合,建立99项赋权清单,构建乡镇(街道)“法定执法+赋权执法+委托执法”的综合执法新模式。构建“一套机制”推动执法方式综合,创新乡镇(街道)执法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等改革措施,减少重复执法、避免扰企扰民。二是稳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聚焦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边界清晰、行为规范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系。梳理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执法事项9300项,基本构建横向全面覆盖、纵向三级贯通、动态实时调整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三是加快推进行政执法数字化变革。打造全市统一的“执法+监督”数字应用,推动全市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事项全上平台。开发行政检查、处罚办案、执法监督三大核心模块,实现行政执法流程再造,行政处罚普通程序案件办理环节从20余个精简至12个以内,平均办理时间由48小时缩短至4小时;简易程序案件平均办理时间由30分钟缩短至10分钟,实现现场取证—在线罚缴“一站式”办结。开发身份信息智能采集、法律法规智能关联、执法文书智能生成、处罚种类幅度智能提示、轻微违法智能免罚等功能,有效提升执法效率。
(五)坚持强基导向,着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一是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开展“以案促改”专项行动,对1571件行政复议直接纠错案件和2595件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暴露出的执法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628件,行政复议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为83.55%,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跃升至90.45%。二是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制定《重庆市行政调解办法(试行)》,创新“拘调融合”机制,建立依法解纷调解力指数体系。深化“枫桥经验”新重庆新实践,“老马带小马”发展解纷队伍工作法等3个典型做法获评“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处置攻坚行动,化解矛盾纠纷56.3万件。三是切实增强普法守法实效。创新构建全链条精准化普法工作体系,出台重庆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指导清单,组织1万余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集中考试、65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网上法治理论考试和旁听庭审。
二、存在的主要不足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系统深入,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破解工作难题的方法不多。二是行政立法的前瞻性、针对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立法保障改革发展稳定还不够协调高效,创制性立法研究实践还不深入。三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还有差距,征求意见对象代表性不强,公众参与深度不够。四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体制机制重塑还有待深化。五是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有待提升,近三年全市乡镇(街道)败诉案件572件,占败诉案件总量的22%,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化解力度不够、效果不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和视察重庆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努力构建整体智治的现代法治政府。
(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迎接世界银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工作,构建以企业感受度为导向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政务诚信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政府机构政务诚信综合评价,拓展“信用+”市场化应用场景。加快推动开发区地方立法工作,加强改革政策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依法保障“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推进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法治一体化建设,加强川渝两地立法协作。加快构建高能级涉外法治体系,争取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
(二)着力提升行政立法质效。聚焦重点领域、新兴领域、重大改革任务等开展创制性立法,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数字重庆建设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加强“小快灵”立法,推动出台2部以上具有重庆辨识度的立法项目,引领带动立法质效全面提升。强化立法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完善项目储备、立项评估、提前介入、效果评议、人才培养等制度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刚性要求。
(三)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制定《重庆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加快出台“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文件,积极争取全国试点。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调整优化乡镇(街道)赋权执法事项清单。按照“一支队伍管执法”的要求,推动区县专业行政执法部门以派驻、包片等方式下沉执法力量,实行“县属乡用共管”。
(四)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面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制定行政复议调解工作规则,探索建立市级行政复议调解平台,行政复议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保持在85%以上。加大个案监督纠错、复议意见书制发力度,深化“以案促改”专项行动。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指导和监督,全市出庭应诉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
(五)加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加快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新重庆新实践,贯彻落实《重庆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深入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规范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指数评价。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全面推进精准化普法机制创新。全市推广基层法治观测点和法治观察员制度,健全基层法治建设推进机制。
(六)切实加强数字法治建设。推动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深入推进执法监管等“一件事”场景谋划,推动“执法+监督”数字应用覆盖率达40%以上。务实抓好“执法+监督”“法治·渝智调”“法治·法律服务”等更多数字应用实战实用。
(七)健全完善体系化推进机制。强化闭环管理,建立清单化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开展督导落实。推进赛马比拼,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885”工作体系,常态化开展监测评估。提升法治监督能力,贯通做实法治督察、执法协调监督、行政复议等职能。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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