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具体实践中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明确要“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基层实践中,要生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现实地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将显著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突出的基层治理效能,需把握四点要求。
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政治要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好,根本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保证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要深入学习体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学深悟透其中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要把党的全面领导具体地、现实地贯穿和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各方面,严格贯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通过人大工作更好推动中央重大决策和地方党委工作安排有效落实。要重视人大常委会内的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建在人大机关的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与组织功能。
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一任务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从工作谋划到具体展开,都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的要求,保证人大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高水平治理上主动作为和担当。要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配合做好基层立法联系工作,通过立法听证会、公开征求意见、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渠道让各行各业的意见建议直通立法与监督环节。要健全完善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机制,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通过有力监督支持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有效履职。要加强代表工作,优化代表建议办理督办机制,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
把握提升履职能力水平这一工作要求
人大自身的履职能力水平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效运行的主体性保障力量,是以高质量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要重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建设,按照地方组织法规定和具体实际,配齐配足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科学配置常委会工作机构,进一步充实人大工作力量,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要增强履职积极性,主动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中确立履职项目,积极回应社会普遍关切。要健全人大议事规则和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完善人大履职的程序机制,在履职过程中组织动员人大代表、社区群众、专家学者、第三方机构有序参与,吸收社会期盼、群众智慧和专家意见。要加强数字人大建设,以新技术、新手段为人大工作赋能,加强流程再造,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人大行权履职深度融合。
把握建强“四个机关”这一定位要求
“四个机关”充分体现出人大机关的政治属性、民主属性、法治属性、人民属性,是人大加强自身建设的新路径。要强化人大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强化国家权力机关意识,通过组织代表和选民参与调研、听证、测评、旁听等方式,不断健全人民参与渠道,将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环节,更加广泛征求民意,更加充分尊重民意。要把握工作机关定位,不断完善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特点和要求的制度机制,保证各方面工作依法有序、务实高效地开展,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要实行正确监督、依法监督和有效监督,通过延伸监督探头、做实监督环节,确保审议报告、工作评议、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各项法定职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加强代表机关建设,畅通民意收集渠道,充分发挥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的作用,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食有所安等民生问题,深入推进落实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
作者|李英 (单位: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