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 重庆人大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24年7月29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日期:2024年10月29日 来源: 重庆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召集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实行“挂账销号”、打表推进,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并针对《审议意见》中指出的4个方面14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63条。截至目前,已经完成整改45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将持续推进18条。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突出问题导向,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一)关于“家庭主责意识及能力还有差距”问题。一是拓宽宣传深度广度。突出节点宣传,抓住全国家风家教宣传月、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重庆市家庭教育日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活动。举办重庆市2024年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暨川渝两地家风家教宣讲活动,引导家长增强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突出主题宣传,以“奋进新征程共筑家国梦”为主题,组织开展“爱国爱家”家庭文化展示、“家教润心”家庭教育宣传、“最美家风”故事宣讲接力、“相约幸福”婚恋交友服务、“清风常伴”家庭助廉立德等活动3100余场次,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浓厚氛围。突出平台宣传,在重庆女性微信公众号开设“好家风好家教”专栏,举办“渝苗好家教护航伴成长”家庭教育“一法一条例”线上有奖学习活动,参与人数达4万余人次。二是提升家长责任意识和能力。深化监护人素质提升行动,深入实施“渝好父母学堂”、“渝好家话家长热线”、“渝好家教”五进等一系列家庭教育公益服务项目,精准配送家庭教育优质课程和指导服务到家庭。把握开学季、招生报名季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陪伴成长”、“家校共育”等核心理念。落实好委托照护制度,制定家庭监护能力评估标准,针对留守儿童家庭开展监护能力评估,并综合运用评估结果,帮助留守儿童家庭提高家庭教育能力。加大“两令”执行力度,截至目前共制发督促监护令1367份;累计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6500余份、家庭教育指导令1841份,实现《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随案100%发放。三是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打造家庭教育精品课程体系,在编制家庭教育家长读本丛书的基础上,整合西南大学、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等高校资源和专业力量,围绕0—3岁、6—12岁儿童,打造有针对性、本土化、体系化特点的重庆市家庭教育指导精品视频课程;举办家庭教育赛课活动,邀请专家评审,在334个参赛课程中,遴选出金奖课、银奖课各10个和优质课40个。在重庆妇女网、重庆女性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线课程50节,供广大家长学习观看。推进“党建·巾帼重庆”应用“家庭教育一点通”、“新手父母家庭教育一件事”数字化建设,搭建权威优质的线上线下家庭教育精品课堂,提供专家咨询解答等全链条服务。四是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家庭阅读,启动“渝好品读”家庭阅读项目。今年3月以来,开展“书香润万家共筑强国梦”家庭阅读活动1200余场次。抓家庭助廉,开展“清风常伴·廉洁齐家”家庭助廉立德活动,指导107个家风家教创新实践基地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宣传展示活动,惠及20万余人次。抓绿色家庭创建,广泛开展寻找重庆“绿色家庭”、生活垃圾分类宣讲、“光盘行动我践行”等活动。组织家庭代表开展“绿色低碳,美丽中国”亲子研学公益活动,引导家庭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关于“政府支持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问题。一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强总体设计,将家庭教育内容纳入重庆市“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作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重要内容,在2024年第六次重庆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专题部署推进。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宣传教育、普惠服务、关爱帮扶、协同育人、特别指导五大联动工作机制。实施家庭教育普法专项行动,期间开展家庭教育普法宣传210余场次,近10万人次参与。加强数字赋能,通过数字化建设推进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正在升级“家庭成长环境风险防控一件事”数字政务应用,力求实现未成年人家庭监护教育关爱事件多跨协同流转办理。二是建好用好服务阵地。推进市、区县家教指导中心建设,在重庆巾帼园加挂重庆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牌子,明确其职责为“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5个区县新建或加挂家教指导中心牌子。巩固家长学校建设,培育“百优”社区家长学校、金牌校长,全市建成社区家长学校11078个。推进24个市级“渝好空间”妇女儿童综合服务体建设,融入“一校两家四站”(即社区家长学校,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家庭教育指导站、妇女儿童维权站、巾帼志愿服务站、未成年人保护站)功能,构建“十分钟生活半径”内的妇女儿童“友好生态圈”,推出“好娃托管”、“好梦童年”、“好育课堂”等“九好”特色项目,延伸专业服务到社区、进家庭。全市98%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家长学校,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2—3次主题活动,指导家长做好家庭教育。依托各类阵地开展家教指导服务,指导各地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结合阅读推广和艺术普及活动,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讲座和实践活动。建立和完善少先队员“向社区报到”机制,依托“青少年之家”、“微型少年宫”等阵地,拓宽服务半径,组织开展家校社一体的安全教育系列活动。三是建强专业服务队伍。培养家庭教育专业人才,在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挂牌成立“重庆市家庭教育学院”,加强家庭教育政策研究、人才培养、职业培训、质量评价、讲习指导等领域建设,大力培养不同层次的家庭教育人才。优化专家智库,拓展建立市、区县两级家庭教育专家库、师资库,吸纳720余名家庭教育专家。成立家校社协同育人指导委员会和专家库,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市、区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配备专业专职人员,强化指导服务职能。配强家长学校队伍,各社区家长学校成立由社区书记、社区妇联主席任校长,辖区内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副校长,家庭教育专家、工作者、“五老”人员、家长代表及志愿者等为委员的社区家长学校管理委员会,建立相对稳定、专兼结合的工作队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者培训,每年培训市级家庭教育指导骨干200人,并将家庭教育纳入区县教育部门、校(园)长、班主任、科任教师培训内容,培训家校共育指导教师累计4500余人次,同时各区县教研机构配备1—2名家庭教育教研员,指导各区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四是优化特殊群体指导服务。优化留守、困境儿童家教指导服务,发挥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作用,开展走访排查,掌握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服刑人员家庭等特殊家庭基本情况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需求,建立工作台账。印发《深化开展渝好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组建“渝好爱心妈妈”队伍,与生活、学习、身心健康存在特殊困难、亟需关爱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结对关爱实现应结尽结,及时提供困难帮扶、家教指导等关爱服务。优化涉案未成年人家教特别指导服务,将家庭教育纳入“莎姐守未”专项行动,同部署同推动。实施“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深化“检护成长”子行动,加强对涉案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实施“渝童启航”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项目,走进专门学校开展家庭教育特别指导。五是加大经费投入和表彰力度。加大家庭教育工作经费投入,加强资金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助力家庭教育事业发展。加大表彰推优力度,将家庭教育工作表现突出的组织和个人,纳入全国家庭工作先进推优范围;将家庭和睦、家教良好、家风优良作为评选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的重要条件,激励更多家庭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注重经验推广,印发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为基层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供工作借鉴。开展全市家校社协同育人典型案例评选、家庭教育指导优质课例评选等活动,举办家校社协同育人论坛,推进优秀经验共建共享和精品课观摩学习。

(三)关于“社会协同力度还有待加强”问题。一是发挥学校指导作用。修改完善《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家校社共育工作标准》《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工作标准》,强化学校协同育人职责,明确主体职责和边界。将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学校办学质量评价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学校是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主体,制定家校社协同育人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二是发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通过项目合作、孵化扶持、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培育社会组织,开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项目,汇聚专业力量、拓展服务资源、延长服务手臂,引导和规范社会组织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吸纳教育专家、专业教师以及具有教育、心理等知识背景和从业经历的人员,建立1.2万余人的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常态开展志愿服务,引导更多社会力量主动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三是调动家长参与的积极性。组织开展100场家庭教育讲座进机关、进企业、进村社、进校园、进“三新”领域活动,线上线下共计服务17.2万余人次。1.1万余个社区家长学校每年开展家庭教育培训指导,覆盖133万余人次。创新家校社协同育人的组织管理、课程建设、活动内容和操作模式,增强参与吸引力。充分利用家委会、家长会、家访、校园开放日等,吸引家长走进校园,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四)关于“相关领域立法还需完善”问题。一是完善配套制度。出台《进一步加强重庆市社区家长学校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好社区家长学校。今年还将出台《重庆市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实施方案》,明确市级各部门在开展家校社协同育人时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加大对“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行为”的执法力度,严格落实依法训诫、一人一档、日常考察、法治教育、跟踪管控等措施,全市累计分级分类管控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5440人。二是积极建言献策。向全国妇联提出建议,推动出台经营性家庭教育机构注册登记立法解释;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推进家庭教育纳入地方课程体系的建议》报告,从将家庭教育纳入学校地方通识课程、加强高校家庭教育学科建设、推进家庭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三个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有机融合。三是推动条例修订。开展需求调查,收集部门意见,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工作建议,积极推动将修订我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纳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以法治驱动助推我市家庭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巩固整改成果,持续提升工作质效

下一步,市政府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多措并举,着力增强家教服务可及性、家教指导针对性和家校社育人协同性,推动我市家庭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增强家庭主责意识和能力。继续将“一法一条例”纳入普法工作重点内容,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分类分众开展好家庭教育普法宣传,引导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大力培育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家庭典型,以好家风涵养好家教。利用微博、微信等媒体服务平台,发展有影响力的自媒体平台,开发多种类型的数字化服务产品,搭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的家庭教育信息共享和咨询服务平台。利用重庆电视台、重庆广播频道、部门官方网站等,开设专题栏目,开展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家庭树立科学养育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和能力。

(二)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完善指导服务体系。出台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发挥市、区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作用,指导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站点)、社区(学校)家长学校的建设和管理,提供扎实有效的指导服务。推动把家庭教育相关课程纳入我市中小学地方课程和大学通识课程,将家庭教育前置到学生阶段。把家庭教育作为新婚课堂的重要内容,强化新婚夫妇的家庭教育责任意识。将家庭教育知识纳入各级妇幼保健院开设的孕妇学校必修课程,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出台我市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规范,强化对家庭教育指导师的规范和管理,并依托全国家庭教育培训基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培训,提升家庭教育从业人员的能力水平。

(三)加大社会协同力度,实现服务提质增效。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培育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满足个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需求。建立市级综合专家库,统筹调配家庭教育、心理疏导等资源力量,精准服务问题集中的社区,堵住未成年人犯罪的风险点,增强涉案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的薄弱环节。加快推进“家庭教育一点通”、“新手父母家庭教育一件事”数字化建设,迭代升级“家庭成长环境风险防控一件事”,争创重庆市改革发展最佳实践案例,构建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研判、教育、关爱、督促体系,建立综合评估、教育协同、关爱补位、跟踪回访等工作机制,推动未成年人家庭监护教育关爱事件在政法、民政、公检法等部门流转办理、闭环处置,实现关爱服务更加有力有效。完善重点向孤残、留守、流动儿童等特殊群体家庭倾斜的家庭教育救助机制,增强各类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编写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案例集,发挥对涉未成年案件家庭教育的指导作用。

(四)加大制度配套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司法实践,畅通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令流转通道,由“两令”发出单位承担执行主体责任,即法检两院在发出“两令”时,同步将有关情况向属地派出所和妇联等单位通报,联动多方力量共同参与、跟踪执行。加强家庭教育特别指导,积极推广“评估、处置、指导、回访”4步工作法,探索建立完善“两令”等强制亲职教育执行评估体系,要求监护人到社区家长学校或者学校家长学校报到,学满一定课时后,接受第三方机构评估,并采取纳入征信、训诫、罚金及撤销监护权资格等措施,对不履行强制亲职教育的监护人进行惩罚,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案后跟踪回访,形成工作闭环。总结提炼我市在推进家庭教育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条例修订加快进程,进一步完善我市家庭教育地方立法体系。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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