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要有底气、具生气、接地气、增硬气
——地方人大立法工作思想感悟
今年,重庆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地方立法条例》修订案,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它是彰显地方人大作为,推进高质量立法的一个生动缩影。地方人大立法工作如何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更多的法律支持?如何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下实现观念的递进和境界的攀升?笔者结合参与地方人大立法工作实践,谈几点思想感悟。
立法要有“底气”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正立法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在立法工作中,首先要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将立法工作与党委的决策部署有机结合,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民行为规范、活动准则。纵观我市近年来立法风向,主动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主战场聚焦、向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主赛道靠拢、向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迈进、向助力“三攻坚一盘活”改革方向突破等,无一不在诠释着党委工作中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其次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于主题重大、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地方立法项目,立法项目中涉及的重大体制、重大政策调整等重大事项,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等常规报告事项,都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最后要落实人大党组的主体责任。要推进党对地方人大立法工作领导的具体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切实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工作布局、工作环节、法规制度设计上的主导作用。
立法要具“生气”
——科学谋划立法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为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从近年来地方人大工作报告中我们欣喜地看到,从经济发展到民生福祉,从传统业态到新兴领域,重庆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已经显现。
编制和实施立法规划,是人大在立法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的重要抓手。如何把握这一关键环节,笔者认为,要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计划、上一届常委会立法规划计划的衔接,充分考虑立法时机、立法力量、立法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做好立法规划项目安排;要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完善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规划项目建议的机制,使立法规划更加符合实际、体现民意;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共安排立法项目116个,其中审议项目54个,调研项目62个,不仅涉及经济社会各领域,还包括人工智能创新、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在不断推进完善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的同时,还要把握好地方性法规与法律、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关系,处理好立法规划与立法计划的关系,通过立法计划的落实推动立法规划落地。
立法要接“地气”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夯实立法基础
去年新修正的立法法将“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写入其中,充分发挥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的制度优势,点亮了群众参与民主立法的“万家灯火”。近年来,重庆市人大通过深入推动民主与法制领域、街道“议事代表会议制”等各项制度改革,相继设立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迭代升级代表之家(站点),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着眼于构建更好体现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实践载体,让群众对“家门口”的民主可感可知。
民主,它或许是企业前行的政策“加速器”,让营商环境更优化;或许是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不断完善,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或许是一座座加梯人行天桥,让市民尤其是老年人告别爬楼的窘迫;或许是温暖人心的社会救助与慈善帮扶……这些朴实而又熠熠生辉的图景相连,一幅恢弘壮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画卷徐徐铺展。去年,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市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累计2978人次,依托基层单元走访、接待群众逾102万人次,提出工作意见建议6700余条,协助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近900件……一项项开门立法的探索,一部部深入人心的法规,一条条满载民意的建议,一个个务实创新的举措,让民主与法治在重庆大地上以特有的方式焕发出强大的生机活力。
立法要增“硬气”
——全面推进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治统一
为烟花爆竹“禁燃令”松绑,叫停涉嫌犯罪人员亲属“连坐”……近年来,多起备案审查纠错案例不断引发社会关注。备案审查工作是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重要途径,也是纠正立法错误的最后一道屏障。全国人大《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的出台,首次历史性地打开了加强和完善备案审查制度的专题立法进程。《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对备案以及审查的方式、重点、程序等内容进行规范和细化,搭建了更为完备的制度支撑。这种从柔至刚、逐层升级的纠错机制,坚守最后的监督防线,兼顾现实的政治传统,彰显的正是我们中国式的制度智慧。
如何推动地方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更有力度、更具刚性?笔者认为,首先要在探索中创新。近几年,重庆市人大积极探索推进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双报备”试点;出台首个省级人大层面备案审查工作规划;建设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开发“规范性文件融e查”应用系统;联动高校共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研究中心……这样的探索创新在重庆还在不断延伸,备案审查工作的重庆辨识度正在逐步点亮。其次要在深化中拓展。应借助基层立法联系点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融合发展;助推高校深化备案审查实务与理论研究协同发展;注重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机制和渠道,努力使备案审查制度工作实践成为新时代新征程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的具体体现。
作者|谢清清 (单位:重庆市人大监察司法委)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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