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国企改革攻坚情况的调研报告 - 重庆人大网

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国企改革攻坚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4年9月24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日期:2025年01月06日 来源: 重庆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为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助力“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落地落实工作方案,本次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企改革攻坚情况的报告。为做好调研工作,从今年5月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炯、副主任莫恭明带领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以下简称“两委”)赴部分市属重点国企开展了专题调研,听取了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对国企改革攻坚情况的汇报。“两委”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财经监督专家,聚焦国企改革攻坚重点目标任务,对15户市属重点国企开展书面调研,与万州区、南川区、荣昌区、垫江县等区县开展联动调研,赴部分区县进行实地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市政府及其市国资委等市级部门、市属国企、区县高度重视国企改革攻坚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部署要求,按照“止损、瘦身、提质、增效”改革思路,迎难而上、紧抓快干,国企改革攻坚主要目标任务阶段性完成。截至8月底,国企改革攻坚8个核心绩效指标中,市属国企战略性重组改革数已完成目标,市属减亏国企占亏损国企户数比例、市属扭亏国企占亏损国企户数比例达到阶段性目标,融资平台公司压减数量仍在序时推进,市属国企利润总额增速、市属国企增加值增速、市属国企数字产业营业收入增速、市属国企创新研发投入资金增速未达到预期。

(一)国企改革攻坚工作有力有序。加强组织保障。坚持“一把手”揭榜挂帅,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市打赢国企改革攻坚战领导小组;建立了市国资委牵头,财政、住建、规资、司法、税务、金融等部门协同攻坚工作机制,形成了“2+10+23”改革攻坚作战体系;各市属国企、区县建立了“一把手”为组长的改革攻坚领导小组;各层级分类成立了工作专班,层层量化分解任务指标,压紧压实涉改主体责任,全市上下形成了“一盘棋”工作体系。创新工作举措。加强统筹谋划,迭代“1+4+4”改革总体安排,坚持“一企一策”,分别研究制定改革攻坚工作方案;建立领导小组双月调度、重点企业双周调度、重点事项即时专题研究解决等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三清三减三增”“三改一加强”等专项行动,实施常态化专项督查,加强考核激励,进行赛马比拼,大力营造比学赶超、唯实争先的改革氛围;建立1909项问题台账,靶向攻克涉法涉诉涉税、债权债务纠纷、人员安置、历史遗留问题等堵点卡点难点。坚持依法推进。认真贯彻实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将国企改革攻坚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统筹区县攻坚。构建“1+39”工作体系,突出“目标、工作、政策、评价”4个关键要素,建立“五色图”评价机制,形成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沟通协调机制。摸排梳理区县改革攻坚问题需求109项,确定16项重点改革任务,建立“1357”问题响应机制。加强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支持,推动区县改革攻坚提速增效。

(二)市属重点国企改革攻坚初见成效。“止损治亏”有力推进。深入开展“止损治亏”改革攻坚专项行动,采取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破产清算、混改整合等多种方式,差异化推进A、B、C三类市属重点国企“止损治亏”。截至8月底,市属重点国企全级次企业中639户纳入“止损治亏”专项行动方案,阶段性减亏177户,扭亏216户,已退出135户,进展率82.6%。“瘦身健体”成效明显。切实推进市属重点国企压减管理层级、压减企业法人户数、打造高效总部,采取破产清算、专业化重组、转让退出、吸收合并、提级管理等多种方式,大力推进户头瘦身、层级瘦身、业务瘦身。截至8月底,51户市属重点国企管理层级全部控制在3级或合理4级以内,计划压减全级次企业法人目标任务232户,实际共压减企业法人户数287户,完成率123.7%。市级融资平台压减3户,完成率100%。提质增效稳中有进。深入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安排部署,推进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做强做优主营业务。围绕打造“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谋划实施一批重点项目,扩大有效投资。聚焦构建“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建立创新研发经费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加强与央企、民企、外企协同合作。截至8月底,市属国企战略性重组改革完成8户,完成率100%。承担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发展和综合开发、先进制造业、专业化现代化服务业等领域市级重点项目151个,完成投资936.13亿元。研发投入34.7亿元,同比增长6.1%;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4.20%。市属国企分别与央企、民企、外企签约项目138个、327个、22个。资产盘活积极有效。坚持全口径、全覆盖,摸清资产现状底数,大力推进清产核资、产权确认等工作。通过资产出租、债权清收、股权变现、催收回款等方式,促进土地、房屋、基础设施、股权、特许经营权等资产资源变现。截至8月底,市属重点国企资产盘活888.1亿元,完成全年目标的111%。回收资金316.7亿元,完成全年目标的117%。

(三)市属重点国企管理效能进一步提高。市政府及国资管理相关部门突出加强党建统领、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提高集中统一监管质效、完善考核分配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国企监管体制机制。党的领导全面融入公司治理。“党建入章程”实现全层级全覆盖,建立了国企党组织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和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两张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完善现代化治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厘清“三会一层”等治理主体权责,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三项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推进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探索建立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等中长期激励机制。开展“合规管理提升年”行动,优化完善重大投资、资产处置、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流程机制,严格对“一把手”行权履职、企业选人用人的管理。初步实现市属国企集中统一监管。进一步深化政企分离改革,329户涉改市属国企中,“集中划转、重组整合”96户、“产权划转、委托监管”71户、“保留运营、加强监管”46户、“关闭注销、止损退出”116户。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战略使命评价、核心功能实现与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的贯通融合,建立“一业一策”“一企一策”、分级分类等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有效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

(四)区县国企改革攻坚稳妥推进。各区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国企改革攻坚决策部署,聚焦“止血、瘦身、提质、增效”等关键目标任务,推动区县国企高质量发展。针对亏损国企精准摸排“出血点”,分类制定“止血”对策。通过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压减企业法人户数。深入挖掘可盘活资源,分类制定盘活计划,千方百计提升资源价值。推进政企全面“脱钩”,实现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五)国企风险防控不断加强。严格国企债务风险管控。建立常态化债务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健全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防控支撑体系,推进债务减规模、优结构、降成本,加强公开市场债券和非标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全力推动隐性债务清零,严守“防暴雷”底线。加强国企投资风险管控。开展年度投资计划风险评估,严控债务高风险企业投资,避免偏离主业实业、超越财务承受能力盲目投资,定期进行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价,加强对市属国企违规经营投资的责任追究。成立国企改革攻坚维稳工作专班。实行市国资委、市属重点国企、涉事企业“三级包案”机制,建立重点信访问题化解台账,充分尊重各方诉求,妥善安置涉改职工,有效防范化解改革风险。

通过国企改革攻坚,全市国企功能、优势、体制机制得到重塑,核心竞争力得到增强,核心功能作用进一步发挥,企业国有资产规模进一步壮大。进一步提高了对全市经济和财税收入的贡献度,实现了国企的经济属性、政治属性、社会属性的有机统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国企改革攻坚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积极成效,但通过调研并结合审计工作报告查出的问题,对照国企改革攻坚主要目标任务和核心绩效指标,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需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一)国企改革攻坚进度、深度不够平衡。由于国企改革攻坚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属国企之间、各区县国企之间在功能定位、管理基础、经营状况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国企改革攻坚复杂难易程度不同,市属国企、区县国企改革攻坚进度、深度不够平衡。从改革攻坚进度上看,截至8月底,市属国企在“瘦身健体”方面进展好于区县国企,在“止损治亏”、盘活资产、回收资金等方面进度不及区县国企。同时,市属国企之间、市属国企与区县国企之间、区县国企之间在改革攻坚进度上还存在差异。从改革攻坚深度来看,有的市属国企“三会一层”“三重一大”“三能”等一些深层次改革还不够到位;市场化改革深度不够,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深度和有效性有待增强,还不同程度存在同质化竞争、重复投资的现象。

(二)国企改革攻坚成效与预期还有差距。“止损治亏”仍需持续加强。部分国企利润构成不优,营业利润增长乏力,投资收益整体不高,营业外利润多为一次性收益,企业盈利可持续性不强。审计发现,有的国企存在虚增利润等问题。“瘦身健体”仍需加力推进。部分企业因股东构成多元化、债务承接、资质承接等因素难以注销或压减,部分企业通过提级管理实现层级压减,集团内部专业化整合力度不够。国企整体竞争力不够强,品牌优势不够明显,头部企业少,经营效益不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还需加强,科技创新引领较为薄弱,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资产盘活存在卡点堵点。部分房屋、土地资产因管理脱节、政策衔接不畅、时间跨度长等历史遗留问题,难以确权登记。一些资产受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税费等交易成本较高等因素影响,盘活难度大、效率低。部分区县国企持有的资产量大体弱、质量不高、分布零散,变现难度大,资金回收难。审计发现,少数国企存在违规处置资产等问题。

(三)企业现代化法治化治理水平有待提升。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有待进一步厘清,授权放权空间有待拓展,部分国企仍承担大量政府公益性任务,企业经营负担重、市场化转型难度大。现代企业治理机制有待完善,“三会一层”制度执行不够规范、作用发挥不够,高素质专业化国企管理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有的国有股权董事、监事履职不够到位,部分区县国企企业经营管理专业人才缺乏。考核分配机制不够健全,薪酬管理不够规范,市属国企之间、集团公司与子企业之间的薪酬管理体系有待完善。集中统一监管体制优势发挥不够充分,新纳入集中统一监管企业的相关管理制度有待完善。混改企业、参股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存在缺位现象。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机制尚不健全。法治化建设有待加强,国企国资监管地方性法规建设滞后。

(四)风险防控有待进一步加强。国企风险防控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一些国企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预判、风险化解处置机制不够健全。国企债务风险、平台公司债务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防范化解还需加强。受宏观经济形势、化债政策等影响,传统融资渠道变窄,社会资本活力不足,企业资金链存在风险,因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承接重点任务资金无法平衡,经营风险不容忽视。

三、有关建议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作出了决策部署,要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市委六届六次全会对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提出了新的部署要求.市政府及国资管理部门要结合我市实际,统筹全市国企改革,及时摸清改革推进情况,查找市和各区县改革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认真研究政策措施、巩固拓展改革成果,全面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的落地落实。

(一)认真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国资国企改革不断深化。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动我市国资国企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突出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做优做大做强国有企业,有效发挥国资国企在现代化新重庆建设中的支撑作用。二是健全完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和使用制度,引导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推动实现国有企业的经济属性、政治属性、社会属性有机统一。三是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完善国资国企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政策协同,在涉及国家战略和我市发展的关键领域,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国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自主创新创造,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

(二)锚定市委改革攻坚目标任务,推动国资国企提质增效。一是持续推动国资国企“止损治亏”。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加强要素保障,不断降低要素成本,支持国资国企降本增效;要积极推动平台公司转型升级、市场化运行,防止平台公司空转。要着力提升主营业务规模和质效,持续巩固常态化盈利能力。二是持续推动国资国企“瘦身健体”。要以户头瘦身、层级瘦身、业务瘦身为突破口,加强国资国企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着力培育一批“大而强”“专而精”的现代化一流企业;要选择一批市场化程度高、市场竞争充分的行业领域,国资国企逐步退出,引进民间资本进入,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三是深化政企分离改革,完善国资国企监管体制机制,要落细落实国资国企集中统一监管,防止“集中”完成后监管上的“两张皮”。四是进一步盘活国有资本资产。针对少数国有资本资产闲置、低效无效的现状,以及资产权属不清等问题,加强清产核资、资产确权,创新处置方式、规范处置程序,不断加大资产盘活力度,增强资产盘活实效。

(三)构建现代化法制化治理体系,提升国资国企监管水平。一是持续强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党建引领,切实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各有关部门的战略协同,督促国有企业健全完善、严格执行“三会一层”“三重一大”等管理制度,提升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分类施策,充分授权、大胆放权,构建高效运行、有效制衡的现代企业治理机制。二是切实加强国资国企监管,树立“管理就是服务、服务就是义务”的监管理念,进一步提升国资国企信息化监管水平,不断完善考核评价、薪酬激励体系,进一步提升监管质效。三是切实落实从管企业、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完善主责主业管理,明确国有资本重点投资领域和方向。

(四)强化风险隐患防范化解,推动国资国企健康可持续发展。一是统筹发展与安全,一体推进国企改革、国有资产盘活和一揽子化债任务等工作落实,审慎处理市和区县的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国资国企风险管理体系,增强国有企业防风险意识,提高国资国企抗风险能力。二是持续防范化解国资国企债务风险,强化国企债务风险动态监测,将国有企业债务率控制在合理区间;加强对债务风险重点企业的监管,切实帮助高风险企业降低债务率,防止国有企业为政府增加隐性债务和债务风险传导。三是加强对国资国企重点环节的监管,防范出现重大经营风险,聚焦重大工程招投标、重大投融资以及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资本运营等关键环节和领域,健全完善监管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两非”、“两资”预警机制,增强国有企业适应市场变化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特此报告。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