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检查《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 重庆人大网

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检查《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4年9月25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日期:2025年01月07日 来源: 重庆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2023年7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审议意见印送市政府研究处理后,去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了跟踪监督。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2024年继续开展跟踪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为做好监督审议工作,今年4月至8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莫恭明牵头开展专题调研,深入长寿、渝北、南川、大足、奉节、巫溪6个区县实地调研,座谈听取万州、綦江、武隆、忠县、彭水5个区县情况汇报,实地走访各类企业15家,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6个市级部门相关情况汇报,委托第三方机构重庆资源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研究会开展调研,较为全面地掌握了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在此基础上,市人大财经委认真梳理汇总调研成果,形成了调研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推进审议意见整改情况

从调研情况看,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继续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1项问题作为工作抓手,从治本入手,采取了一系列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推动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整改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强化统筹协调,组建23个市级部门参与、118位成员参加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形成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副市长具体抓、市级各部门分头抓的工作格局,强化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系统推进改革,制定出台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7年),提出九大专项行动、41项重点任务,同步形成2024年度工作任务清单、细化提出208条具体措施。对照重点改革任务逐项建立台账,事项化、清单化打表推进,目前21项已按期完成,187项按时序有力推进。密切区域合作,与四川省政府联合印发加强成渝双核联动行动方案等100余个政策文件,推出“营商环境云地图”“经营主体云迁移”“川渝开放合作区云注册”3项“云服务”,让更多改革红利和服务便利惠及两地经营主体。

(二)市场竞争环境进一步改善。提升市场准入质效,深化准入准营退出制度改革,推进企业开办、准营、变更、注销等11个“高效办成一件事”,迭代升级“E企办”政务服务,企业开办“一日办结”率99.54%,“零成本、日办结、无纸化”成为常态。加强公平竞争监管,积极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出台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审查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案件18件、交易金额超200亿元,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守护行动、立案520件。强化政府信用履约,扎实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出台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若干措施等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目前我市上报国办的拖欠企业账款106.27亿元已清偿化解完毕。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出台支持企业23条等综合性惠企纾困政策,优化降低用能、用工、物流、融资成本政策措施,落实国家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2023年为企业减负超500亿元。

(三)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一网通办”提档升级,全量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和流程再造,全市2800余项事项标准化率、颗粒化率均达100%,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率达80%。“一窗综办”提能增效,建成一窗综合受理系统,重构“一站式”服务体系,事项集中进驻率由83%提升至93%,服务效能提升40%。政策服务“一触即达”,在全国率先建成统一政策文件库,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政府规章144部、行政规范性文件8099件,重要政策性文件100%解读,向企业精准推送政策和商业信息30余万条。诉求问题“一线应答”,迭代升级“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平台功能,累计受理吹哨事项10317件,事项办结率100%,企业满意度99.95%。

(四)法治环境建设进一步夯实。强化制度保障,出台了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修订了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加快了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开发区条例等立法进程,废止或修改了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不适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政府规章18件、政策文件623件。加强执法监督,建成上线“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集成应用,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服务型执法,推进涉企行政复议“三跨三办”增值化服务改革,保护企业经营发展权益。今年以来,受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460件,为企业降低成本和挽回损失3700余万元。优化法律服务,开展定制化政策宣讲、法治体检、合规指导,发布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手册,促进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1+2+N”涉外法律服务模式获评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年度最佳实践案例。

经过连续的跟踪监督以及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努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向好。1—7月新设立经营主体31.33万户,经营主体总量达到372.95万户、同比增长3.61%。在全国营商环境工作会上,重庆作经验交流发言。《重庆“三管齐下”打造优化营商环境升级版》被中央改革办《改革情况交流》单篇刊载,重庆市以“高效办成一件事”理念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获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涉企行政复议“三跨三办”增值化服务改革被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二、存在的差距和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取得很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营商环境与沿海先进省份相比、与经营主体期盼相比、与人民群众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需要高度重视、持续改进。

(一)市场环境仍有待优化。市场需求不足,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部分行业需求下滑,企业订单减少,产品销售困难,企业投资意愿下降。数据显示,市场需求不足是企业面临的最大困难。以2024年一季度为例,60.1%的企业反映市场需求不足,比2023年第四季度增加8.3个百分点,31.5%的企业订单量环比减少,较2023年第四季度高5.9个百分点。生产经营成本偏高,挤压企业利润空间。其中,能源成本是制约企业发展的重要问题,31.9%的企业反映电气、大宗商品等成本上涨,一些制造业头部企业,用电价格0.8元/度,有的中小企业超过1.2元/度。据统计,今年1—4月,全市百元营业收入成本达87.28元,高于全国1.94元。准入准营壁垒仍然存在,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时有发生。比如,部分经营主体反映,个别部门或国企采取先“入库”方式再开展招标工作,申请“入库”难度大、程序长,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导致起步阶段的中小微企业难以参与招投标。

(二)要素保障仍有待强化。民企金融信贷支持力度不够,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受制于规模小、信用记录有限,在银行信贷、债券发行、股权融资等方面融资渠道相对有限。2023年,全市各项贷款余额达54236亿元,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仅为5478亿元。企业开办效能有待提升,部分领域分支机构设立流程复杂,仍需分批次、分事项逐一办理,审批时限有待提升。生产要素保障制约较多,我市能源供应韧性不足,能源对外依存度较高,能源安全保障抗风险能力有待提升。

(三)法治环境仍有待完善。涉及数字贸易、对外投资等领域的开放型政策法规相对缺乏。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待健全,招商引资、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的审查标准还不够全面和细化,在监管执法、行政审批、融资服务等方面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等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况尚未纳入审查,且缺乏责任追究的细化规定和配套机制。监管执法质效有待提升,跨部门“综合查一次”集成事项偏少,多个行政执法机构“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未全面实现。重监管、轻服务现象仍然存在,部分监管部门日常指导服务不到位,存在以罚代管、选择性执法等情况。比如,“四新”经济包容审慎监管提出多年,但后续监管制度有待完善,专利维权存在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效果差等问题。

(四)创新能力仍有待提升。孵化培育链条不够通畅,引领性核心技术研发能力不足,科技成果归集机制有待健全,校企、院企间供需匹配度不高。民营企业研发水平总体不高,在产品研发、人才引进、平台建设等方面投入较少,自主创新能力较弱、数字化赋能不足。优质科创企业数量较少,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7619家,与江苏(5.1万家)、浙江(4.2万家)差距较大,科创板上市企业仅3家,少于四川(20家)、湖北(14家)、陕西(14家)。

三、有关建议

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中央和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新部署新要求,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持续深化改革举措,构建高效的政务环境。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扣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加快制度型开放,全面推进各项改革。继续取消或简化审批事项、精简报审资料、转变管理方式、下放审批权限,破除不合理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依法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科技项目、标准制定等方面公平待遇,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推动政策兑现流程再造,实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推动既有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并继续研究阶段性、有针对性的政策储备,持续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强化数字赋能,完善智能搜索、智能导办、智能推荐、智能预审、智能审批、智能客服和效能监管体系。

(二)持续强化法治保障,构建公正的法治环境。跟进国家层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情况,做好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工作,完善与优化营商环境法治现状、有关法律法规不适应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措施。加强重点领域、前沿领域政策研究制定,加快形成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开放发展政策体系。加大产权保护力度,全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健全政企良性互动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项目制度,了解各项涉企政策落实情况和企业对营商环境的实际感受。常态化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及时处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问题。

(三)持续激发发展活力,构建有序的市场环境。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指标体系,加强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主动纠治不当干预市场行为,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民事、刑事、行政法律、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相结合的责任追究制度,细化责任追究范围和移送程序。

(四)持续加强科技创新,构建活跃的创新环境。进一步加强企业研发能力建设,推动创新资源、创新政策、创新服务向企业集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支持骨干企业建设高水平研究机构。健全梯次培育机制,充分发挥龙头民营企业带动作用,推动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聚焦重点产业链、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加大财政资金奖补力度,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领域。

(五)持续优化资源配置,构建完善的要素保障环境。做好土地、水电气、物流、用工等方面要素保障服务,优化完善人才落户、项目用地等制度机制。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油气资源开发利用体制机制改革,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土地供应计划,优先保障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加强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盘活存量土地资源。畅通银政企对接渠道,加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用好已有金融支持政策,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对暂时遇到困难但市场前景好的企业不停贷、压贷、抽贷、断贷。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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