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陈友坤: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 重庆人大网

全国人大代表陈友坤: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日期:2025年03月05日 来源: 重庆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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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要求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营造全社会尊重生育、支持生育的良好氛围。

“生育成本仍然较高,女性职业生涯也存在因生育受影响的情况。”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友坤对此十分关注,他准备围绕生育友好型社会政策落地落细提交建议,推动“生育友好”更加可感可及。

生育友好型社会涉及婚、孕、生、育、教全周期各环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幼儿养育时间成本高,如果年轻人既要上班又要带孩子,负担就会很重。”陈友坤认为,提供普惠性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是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一个关键。

去年初,“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成为重庆市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目标任务之一。一年来,重庆全力推进普惠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截至2024年10月,全市托育机构达2357个,托位数12.94万个,包含社区嵌入式托育、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幼儿园托班等多种模式。

“有得托”实现之后,还要让更多家庭“托得起”。目前,我市托育机构资源分布不均衡,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且收费不低。有关调查数据显示,我市中心城区托育机构平均收费价格为3000-4000元/人/月,其他区县为1600-2600元/人/月。“这是一笔持续性开支,普通家庭难以接受。”陈友坤建议,大力发展“托幼一体化”办园模式,支持幼儿园在满足3至6岁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开展3岁以下幼儿普惠性托育服务,更好满足家庭多层次、多样化托育服务需求。

“托育之外,也要考虑更长周期的养育成本。”陈友坤认为,应强化医疗保险对未成年人的保障力度,适当提升未成年人医疗报销比例,并提高生育保险待遇。养育多子女家庭购房时,也应享受更大税收优惠。夫妻如若离婚,法律还应对生育子女的女性给予倾斜保护。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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