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三段式”评议出实效

日期:2024年05月15日 来源:重庆人大

拉长评议周期、增加“体检”次数……

璧山:“三段式”评议出实效

 

“人大评议工作既是一种法律监督,又是对被评单位的工作支持,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三段式’工作举措,其目的就是促使被评议单位转变作风、改进工作。被评议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确保此次评议工作评出干劲、评出实效。”日前,璧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献强在评议动员部署会上强调。

评议动员部署会上提出的“三段式”工作举措,是该区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工作评议办法中的重要机制。此次修订旨在切实解决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促进被评议单位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

据了解,新修订的评议工作办法把过去评议工作“一评定局”(即会议评议)改为“三段式”评议(即评议调查、会议评议和整改评议),拉长了评议周期、增加了“体检”次数,把评议的重心放在了对问题整改的落实上。同时,组织开展评议工作的常委会工作部门,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评议工作办法,抓好每一个环节、走好每一个程序,真正把情况摸透,反映工作成绩要实事求是,查找问题要客观准确,提出的整改建议要务实管用,核查整改落实要全面到位。

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被评议对象是精挑细选的。区人大常委会通过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多种途径,及时发现“一府一委两院”工作部门比较集中的问题,通过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提交的建议和会中审议意见,集中反映的社会问题、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由常委会组成人员提议需要评议的部门。在精选评议对象的基础上,围绕评议调查、评议会议、评议整改三个环节开展现场评分,总分为100分。

第一阶段为评议调查,赋分10分。由评议调查组采取集体座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查阅资料、现场察看、问卷调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进行。召开被评议单位评议工作动员会,听取工作报告,开展测评打分;召开被评议单位服务对象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对被评议单位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方面建议意见;委托镇街人大对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总体评价和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班子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征求部分区、镇人大代表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评议调查组结合起草的评议调查报告,再次深入镇街、村社和相关部门,通过实地走访查看、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核实意见建议,修改调查报告。

第二阶段为会议评议,该环节赋分40分。评议调查报告经主任会议审定后,分别送常委会组成人员征求意见;会中,分别听取被评议单位本届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和评议调查组的评议调查报告,开展分组审议,被评议单位负责人现场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询问,并现场测评打分。评议会议结束后,区人大常委会根据评议情况,对反映强烈、形成共识的评议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形成了书面整改意见,经主任会议审定后印发被评议单位,要求在3个月内向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第三阶段为评议整改,该环节赋分50分。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整改落实、改进工作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要求被评议单位在规定期限报送整改工作方案,切实针对问题逐条分解立项,落实责任领导、责任机构、责任人员、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间;评议调查组收到被评议单位的整改报告后,通过听情况、看资料、看效果、走访服务对象和镇街、村社,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并形成核查报告送主任会议审定。区人大常委会召开评议整改会议,分别听取评议对象的整改报告和评议调查组的整改核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分别审议发言,对被评议单位进行现场询问,并现场测评打分,综合“评议调查和会议评议”得分,公布被评议单位的最终得分和满意度情况。

评议对象最终得分为80分及以上的为“满意”、60分至80分的为“基本满意”、60分以下的为“不满意”,全程邀请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紧盯问题整改。

“评议不是‘唱赞歌’,也不是为了‘挑刺’。评议工作效果好不好,关键看整改,对于整改不彻底或不满意的,限期评议部门进行再落实、再整改,防止出现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现象发生。”张献强表示,区人大常委会将不断完善工作评议机制,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通讯员|黄强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相关区县: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