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重庆探索

日期:2024年06月04日 来源:重庆人大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在京举办地方人大政府债务监督业务培训会。会上,重庆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就依法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作了交流发言,介绍了重庆市人大加强对政府债务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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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在京举办地方人大政府债务监督业务培训会,重庆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就依法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作了交流发言。

 

建机制

形成闭环监督体系

2021年以来,党中央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和全国人大工作建议印发后,重庆市委高度重视,将加强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工作纳入了中共重庆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市各级人大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结合我市实际,报经市委同意后,制定了我市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任务分解方案,方案共分解了32项工作任务,提出了66条具体措施。

为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市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区县人大不得为政府举债融资提供担保或作出决议决定的通知,推动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先后出台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通知、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管理办法、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21个,建立完善应急周转金等配套政策17项,形成了覆盖政府债务全过程、穿透式的闭环管理监督制度体系,为依法管理、监督政府债务、有效防范处置债务风险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抓日常

建立完善报告制度

“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已经成为地方人大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积极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黄玉林表示,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始终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全市中心工作,统筹防风险和促发展,突出监督重点,探索创新监督方式,不断提高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

建立专门听取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的制度就是方式之一。

从2022年开始,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每年9月听取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全面了解政府债务规模、结构、使用、债券项目收入、管理制度、还本付息、风险防范和处置、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每年8月听取市政府关于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情况报告,重点监督政府隐性债务的规模、结构、管控、存量化解、增量遏制、形成的资产、存在的问题、追责问责等情况,督促政府严格控制增量、稳妥化解存量。

每年3月和7月,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分别听取市财政部门关于上年度和当年上半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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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对政府债务资金安排的重大建设项目开展绩效工作,图为沙坪坝区人民医院井双院区工程项目绩效评价现场。

 

有创新

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为了提高政府债务资金使用绩效,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积极探索对政府债务资金安排的重大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从2022年开始,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债务资金安排的部分重大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近3年来,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先后对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重庆理工大学智能学院建设等近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督促相关部门和项目单位,有效加强了对项目实施进度、工程质量、招标投标、专项收入和形成资产等方面的管理。

“通过以点带面,初步实现了政府债务监督与预算绩效监督、国有资产监督相结合,促进了政府债务项目库建设,提高了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毛玉树表示。

同时,运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中的政府债务监督功能,强化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在线监督,有效提高了监督的针对性、时效性。比如,在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中,建立了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管理、债券还本付息、新增债券发行、债务资金使用情况等应用场景,“穿透”每个专项债券项目的资金拨付进度、资金使用进度、项目实施进度。

通过建立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应用机制,加强对政府债务资金使用情况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强实效

助推政府防范风险

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是实行有效监督的工作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在政府债务监督工作中,始终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全市中心工作,统筹防风险和促发展,不断提高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

通过督促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压减资金主要用于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全力推动国有资产盘活,有效化解存量债务。今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还将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盘活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还跟踪监督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严格依法依规举债、管债、用债、偿债。通过跟踪监督政府债券项目库建设,跟踪监督政府债务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实施进度,跟踪监督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预算安排、偿债周转金制度建设及资金到位情况等,确保全市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以内,到期债务及时足额偿付。

据悉,市人大常委会还督促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新建项目,督促大力化解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压降全市融资平台债务余额和融资平台公司数量。到2023年底,全市政府法定债务余额12258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之内,全市综合债务率较上年下降了17个百分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记者|陈敏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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