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台湾同胞投资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 重庆人大网

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台湾同胞投资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5年04月11日 来源: 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台湾同胞投资促进条例(草案)》

修改情况的报告

——2024年11月28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 陈全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委托,现就《重庆市台湾同胞投资促进条例(草案)》的修改情况报告如下。

2024年11月2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重庆市台湾同胞投资促进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二次审议稿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

会后,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市政府台办、市司法局对审议意见逐条进行了研究,对二次审议稿作了相应修改。经2024年11月27日市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形成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的《重庆市台湾同胞投资促进条例(草案)》(表决稿)(以下简称表决稿)。

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表决稿作了如下修改:

一是将二次审议稿第十九条第一款中的“鼓励台资银行与本市同业协助,通过银团贷款等方式,为实体经济提供金融服务”单列一款作为第二款,同时,将“同业协助”修改为“同业协作”。

二是在表决稿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增加“就学”,以进一步保障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同胞,按照规定享受本市居民同等待遇。

此外,表决稿还对个别文字进行了修改。

表决稿如获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建议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表决稿连同以上报告,请一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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