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4年11月26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戴希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加强预算管理提升财政绩效相关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整改情况。市财政局持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联合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一是针对预算精细化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市财政局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细化项目编制,压减代编资金规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市发展改革委批复2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资概算,下达9个创新能力提升项目投资计划,加快推进预算执行进度;4个市级部门督促13个下属单位将全部收支纳入预决算管理,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编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二是针对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财政局、市水利局进一步规范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资金申报和建设管理等工作;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等4个部门健全完善双创平台奖补类“拼盘”资金统筹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取消16家企业“小巨人”奖励资金;10个区县追回产业发展补助资金720万元。三是针对专项债券申报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市财政局引导区县申报项目向全市重大规划集中,会同市发展改革委从项目建设、预期收益、资金进度等方面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审减项目151个;3个部门通过加快项目进度、收回资金或调整资金用途等方式规范使用债券资金3.21亿元。
2.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情况。市财政局抓紧抓实部门预算公开评审和绩效评价工作,增强考核通报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约束性,督促落实过紧日子“六减六控”举措,有关市级部门及时推进整改。一是针对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力的问题,5个部门在2025年度预算编制中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个部门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督促区县归垫资金984.39万元。二是针对财政资金统筹及收入征缴不规范的问题,有关市级部门加强存量资金统筹管理,7个部门上缴结余资金1.27亿元,6个部门上缴非税收入0.77亿元。三是针对过紧日子要求落实不到位的问题,7个部门修订完善“三公”经费、公务用车等管理制度,推进公车信息管理平台使用,已使用或退还沉淀资金222.7万元。四是针对绩效管理存在短板弱项的问题,7个部门通过合理设置年度部门预算绩效指标、加强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强化绩效结果评价等措施,进一步加强预算全过程绩效管理;9个部门强化预算约束,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批复项目规范使用资金。
3.区县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各区县锚定园区开发区改革攻坚任务目标,规范财政预算管理,积极推进问题整改。一是针对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30个区县督促预算单位在2025年度预算编制中规范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及时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纳入预算,将代编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确保预算编制准确完整;7个区县督促责任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收回或拨付资金1.2亿元。二是针对预算执行缺乏刚性约束的问题,24个区县已拨付或收回存量资金9.46亿元,17个区县已及时解缴非税收入28.83亿元,5个区县通过归垫资金、调账等方式规范使用债券资金1561.75万元。三是针对部分园区开发区改革事项推进缓慢的问题,3个区理顺园区开发区管理体制,推进完成园区整合和管理机构精简工作任务;6个区落实政企分离改革要求,厘清园区管委会与区属国有企业的职能职责,推动国有企业自主决策经营。
4.税收征管审计整改情况。重庆市税务局完善6个税费征管方面的政策文件,健全内控机制,堵塞征管漏洞,督促基层税务机关推进问题整改。针对部分税费优惠政策未有效落实、征管不严格等问题,有关区县税务机关辅导纳税人更正申报,已及时退还和抵缴有关税费。
(二)关于高质量发展促进稳进增效相关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整改情况。市发展改革委切实加强整改工作的统筹调度和督促检查,4个市级部门和10个区扎实推进问题整改。一是针对部分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或手续不完善的问题,有关责任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3个项目已开工,11个项目已达到计划进度要求,4个项目已完善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二是针对部分产业招商及科创项目未有效落地的问题,有关区县加强项目调度,解决项目用地、资金筹集等难点卡点问题,推动28个产业项目取得明显进展或发挥效益。三是针对部分协同机制不完善或未有效落实的问题,市城市管理局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城市管理标准互认工作,渝北区已编制川渝高竹新区共建地电气工程专项规划,2个区与毗邻的四川2个市开展琼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治,推进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
2.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整改情况。市政府印发《重庆市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渝府发〔2024〕10号),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建立6项配套制度,不断巩固审计整改成果,有关部门和区县扎实推进问题整改。一是针对部分工作推进机制落实有偏差的问题,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制定《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渝陆海新通道办发〔2024〕4号),组织召开省际协商合作联席会议;3个区制定完善渝黔合作先行示范区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通道建设考核评价机制,细化分解重点项目建设清单,加快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二是针对通道和平台建设运营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委和5个区推进12个通道项目已完工或达到建设进度要求;市政府口岸物流办持续开发数字陆海新通道应用系统,优化完善商品智能归类、运踪数据查询等功能,归集整合“单一窗口”下口岸物流、海关、海事等部门数据,推进实现跨部门协同监管。三是针对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建立完善专项资金拨付审核、项目动态调整和绩效评价等工作机制,加强跨境公路班车奖补资金监管,督促有关单位退回资金802.77万元。
3.引进科技创新资源行动计划落实审计整改情况。市科技局修订完善科技创新资源引进等方面14项制度,指导督促有关区按要求推动问题整改。一是针对引进科技创新资源统筹规划不足的问题,市科技局从市级层面系统建立引进科技创新资源工作的目标、政策和评价体系,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区县引进科技创新资源工作的统筹指导;6个区明晰引进机构的研发方向,合理制定项目目标和评估考核指标;3个区提升科技创新重点平台管理服务水平,督促10个项目重新明确投资主体。二是针对落地机构约束引导力度不够的问题,2个区与17家落地机构签订补充协议,加强对机构的约束引导,强化项目扶持资金监管;5个区通过司法诉讼、收回闲置房屋、完善资金支付制度等措施,促进有关机构完成协议约定目标任务,发挥项目资源效益。三是针对高端人才引进及科研成果转化效果不佳的问题,市科技局指导有关区县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全职人才比例等硬性指标,强化引进全职人才导向;在2个区开展项目“先投后股”、“拨投结合”试点,将原有扶持资金转为对孵化企业的后续投资,并会同企业开展成果对接活动,扶持孵化企业发展壮大,取得产值收益。
4.扩大内需战略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整改情况。市商务委、市住房城乡建委等主管部门共制定8项制度,从源头推进有关区及时落实整改要求。一是针对部分保租房市场培育发展政策不够完善细化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委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保租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并及时拨付保租房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0个区开展保租房租金、物业费用评估,优化保租房租金标准,进一步加强保租房租金管理。二是针对保租房房源筹集及运营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委督促7个区加大政策和资金倾斜力度,加快推进保租房改造。三是针对消费创新提质及发展体系建设政策落实有偏差的问题,市商务委加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管理,统一明确资金支持项目实施期限,健全完善市、区(县)两级监管机制;8个区制定完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项目奖励资金使用方案,收回滞留平台的结余资金781.42万元,追回财政补助资金278.98万元。
(三)关于扩大有效投资推动重点项目落地相关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抓项目促投资专项行动方案落实审计整改情况。市发展改革委建立“四个一批”市级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机制,持续迭代“政务·投资项目周期”重大应用,推动重大投资项目数据信息融合,与有关部门协同推动问题整改。一是针对部分专项行动和目标任务中未按计划完成的问题,6个部门通过完善项目用地手续、积极争取建设资金、加强协调督办等措施,推动48个市级重点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并将26个推进缓慢的项目纳入督查评价作扣分处理。二是针对部分机制运行与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4个部门完善项目前期工作质量评估管理制度;5个部门加快推进投资领域数字化改革,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依托投资在线平台完善全市投资项目基础数据库,制定5项投资项目基础数据地方标准。三是针对重大项目谋划储备统筹管理不精细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市级重大前期规划研究项目,将市级重点项目“储备至开工转化率”作为考核激励重要内容;2个部门严把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审核关,已将4个不具备条件的项目调出项目清单,并督促申报单位合理制定项目工作任务目标。
2.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管理审计整改情况。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加强统筹协调,共修订管理制度13项,切实从轨道项目前期工作、要素保障、投资管控、建设管理等方面予以规范,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推进整改。一是针对部分项目前期工作深度不足或建设要素保障不到位的问题,3个部门建立轨道交通建设前期工作机制。二是针对部分项目投资计价、定价未有效控制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委修订完善轨道计价定额标准,市发展改革委督促建设业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及时编制报批项目概算,并在概算评估过程中加大市场询价力度,从严审核工程量,充分发挥概算对投资的管控作用;2户企业联合开发建设轨道工程造价数据库,督促建设单位充分利用数据库做好投资概算编制工作。三是针对部分项目招投标及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2户企业健全完善招投标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招标全流程管理;市住房城乡建委健全完善轨道交通竣工决算管理办法,督促市轨道集团按决算金额清算结余资本金,加快实施尾工工程。
3.中小学教育系统建设管理审计整改情况。13个区教育主管部门督促有关中小学校积极整改。一是针对部分项目统筹规划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有关区结合资金保障情况及学位需求程度,有序推进教育设施建设,11所学校已达预期招生规模,29个校园建设项目已完工或达到建设进度要求。二是针对部分项目资金筹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3个区加强资金统筹,强化经费保障,已安排资金4300万元;5个区修订完善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时归垫资金898.02万元。三是针对项目建设管理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13个区督促有关学校加强概算审批、招标管理、结算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和合同约定推进项目建设;6个区对教育系统EPC项目进行清理自查,有效开展认质核价工作。
(四)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整改情况。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先后4次赴现场开展整改情况督导、复核等工作,督促3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全面推进问题整改。一是针对政策兜底帮扶措施落实不精准的问题,有关县完善信息推送排查和返贫致贫风险主动发现机制,对671户脱贫户开展风险排查,补发804名农村低收入群众应享受未享受补贴291.2万元,停止向224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补助。二是针对部分涉农资金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有关县已督促支付拖欠土地流转费、分红资金等841.46万元,追回违规使用补助资金。三是针对个别农民集体资产权益未得到有效保障的问题,有关县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收回出借资金,督促有关产业项目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兑现分红314.31万元。
2.公立医院药械采购及医疗收费审计整改情况。市卫生健康委制定提升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工作方案,完善我市医疗卫生机构药械采购及医疗收费管理的相关制度体系和监管机制,督促有关医院扎实推进问题整改。一是针对部分医院药械入院遴选和采购决策机制不健全等问题,35个区县督促有关医院及时建立、调整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完善医用耗材遴选、医疗设备采购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切实规范药械遴选采购行为;7个区县规范大型医用设备申请、配置、使用等管理机制,有关医院已取得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的相应资质。二是针对部分医院药械采购政策执行有偏差或后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卫生健康委和各区县督促有关医院全面排查违规采购等问题,加大集中采购跟踪监测和日常考核力度,22个区县对闲置医疗设备进行分类清理处置,切实提升设备使用效率。
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督导整改工作,市教委牵头组织多个部门联合对未经审计的8个区县31所学校开展专项检查,实施全市中小学食堂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健全完善制度11项,全面督促有关区县及时整改到位,并推进区县层面优化完善制度机制118项。一是针对部分营养膳食资金脱离监管的问题,有关区县将膳食补助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通过公共平台收缴伙食费,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运行经费的日常监管。二是针对部分学校食材采购及供餐管理不严的问题,3个区县公开招投标重新确定供货商。三是针对资金申报不符合实际或分配拨付不及时的问题,8个区县加强营养膳食受益学生实名制管理,严格审核学生人数、就餐天数等信息;3个区县将市级提前下达的膳食补助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
4.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整改情况。市人力社保局建立就业补贴资金数字化监管平台,会同公安机关打击骗取就业见习补贴行为,严格督促有关区县及时整改到位。一是针对促进就业资金发放不精准的问题,市和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追回补助资金817.9万元,8个区县补发应享受未享受和未及时发放就业资金5383.78万元。二是针对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及劳务派遣业务开展不规范的问题,4个区县对7家培训机构作出注销办学资格、取消培训补贴等处理;2个区县追回培训补贴8.97万元,并撤销违规发放的99本职业技能等级证书;5个区县督促培训机构师资配备和场地面积达到规定标准。三是针对就业创业帮扶政策执行有偏差的问题,8个区县加大资格审查力度,加强与创业担保贷款合作银行沟通,确保创业担保贷款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11个区县强化对见习基地的年度评估考核,督促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发见习岗位。
5.三峡后续工作专项审计整改情况。市水利局加强与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以及有关区县的沟通会商,梳理排查共性问题、找准问题原因,从源头推进有关区县落实责任、积极整改。一是针对地质灾害防治及高切坡监测等工作未有效落实的问题,4个区县已采取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6个区县强化对高切坡监管责任单位和专业监测机构的管理;5个区县已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三峡水库蓄退水安全和消落区种植监测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相关监测。二是针对促进移民安稳致富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9个区县加大移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力度,8个区县采取安装消毒设施、办理卫生许可、开展日常水质监测等措施切实提升农村移民安置区饮水保障能力和供水水质,2个区县已缴存统建移民安置小区住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明确房屋维修申报等事宜。
(五)关于有效盘活利用国有资产相关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市属重点国有企业经营状况审计整改情况。市国资委梳理共性问题督促51户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对照检视,修订完善监管制度11项,督促有关市属重点国有企业深入推进整改。一是针对国资国企改革等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的问题,4户企业通过划转股权、注销子公司、开展专业化整合等方式,推进落实清退非主业投资、战略性重组等国有企业改革任务;3户企业完成国有资本回报率等业绩考核指标或专项任务。二是针对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有关企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开展往来账款清理,7户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有关账务调整。三是针对资金资产资源未有效统筹盘活的问题,6户企业通过收储、征收、出租等方式盘活闲置房产15.32万平方米、闲置土地143.27万平方米。
2.行政事业性资产资源统筹盘活审计整改情况。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切实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市机关事务局制定市级党政机关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统一管理方案,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从补办规划、供地手续、申办不动产登记等方面提出12条支持措施,加快推进未确权资产权属登记,9个市级部门积极落实整改要求。一是针对部分资产闲置或出借处置等不规范的问题,8个部门完善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和出租出借审批手续,制定资产盘活方案,完成996.27平方米房产改造利用,按政企分离改革要求将14处共计3.15万平方米的房屋产权划转至企业。二是针对部分单位资产管理基础较为薄弱的问题,市财政局加强资产出租出借及处置的审批管理,指导有关部门分级分类明确房屋土地资产核算入账主体,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做好账务处理工作;7个部门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开展固定资产盘点,调整有关账务,切实做到账实相符;2个部门共计21处房屋已完成权属登记,4个部门积极开展已投用基建项目竣工决算工作。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整改情况。有关市级部门和区县协同推进整改。一是针对部分资源环境部署要求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市林业局推进森林横向生态补偿改革,加大对林长制挂牌督办事项的跟踪检查力度,完善松材线虫病疫木利用管理措施;4个区县通过原址复耕、异地补划等方式补充永久基本农田3.52万亩。二是针对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监管不严的问题,4个区县通过办理用地手续、收回闲置用地等方式整改闲置土地0.72万亩;4个区县推动多部门执法监管信息共享,加大对违法企业的联合惩戒力度。三是针对部分资源环境相关资金管理不规范或项目实施效果不佳的问题,2个区县规范项目申报审核管理,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已支付工程款1476万元。
二、需继续推进整改的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有部分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类问题需要继续推动整改。一是由于问题的综合性、复杂性交织,相应整改难度较大,需在深化改革中逐步解决。二是一些问题受制于外部条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需制定审慎稳妥的处置方案有序推进解决。三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时间长、涉及面广,整改周期相对较长。四是有的问题涉及多个部门,需要跨部门跨层级加强沟通衔接推进整改。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已督促有关区县、市级部门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安排:一是加强跟踪督办。针对分阶段和持续整改类问题,将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按期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最终推动问题全面整改,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二是推进真改实改。将聚焦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持续加大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动真格”。三是强化源头治理。深挖问题根源,突出建章立制,努力实现整改一个事项、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