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决算(草案)的报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24年11月26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7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24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着力保障重大决策部署实施,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风险”4个方面的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围绕审议意见深入研究分析、精准制定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人大监督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现将研究处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着力保障重大决策部署实施”问题
加强财政收入征管,积极盘活资产资源,全力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集中财力办大事,全力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重大战略落地落实。
(一)着力做大财政收入规模。一是加强财政收入组织。持续涵养税源,全面规范非税征缴,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制度,合理确定土地出让供需结构。今年1—10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81亿元、增长6.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305亿元、增长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98亿元、下降0.3%,其中土地出让收入780亿元、下降1.2%。二是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截至目前,中央已下达我市转移支付2435亿元。今年四季度,将继续加大向上对接力度,持续做好项目储备,力争全年中央转移支付达到2500亿元左右。三是积极争取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截至目前,已争取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300亿元,其中支持“两重”项目217亿元、支持“两新”项目83亿元。
(二)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大事要事保障机制,构建“清单—项目—资金”闭环体系,加强财政投入和政策研究。截至目前,投入866亿元,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十项行动”,推进成渝中线高铁、渝西高铁、江北国际机场T3B航站楼和第四跑道工程、嘉陵江利泽航电枢纽等标志性工程建设。二是加强川渝税费政策协同。按照“政策从优、成本从低、程序从简、负担从轻”原则,建立税费政策协同机制,推动税率(额)标准协同、减免标准协同、税收政策协同。三是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继续落实财税利益分享的政策框架,指导和支持有关区县在川渝两省市跨区域合作项目财税利益分享框架之下,探索川渝毗邻地区跨区域合作,推动川渝毗邻地区深度融合发展。
(三)支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一是全力打造“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大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等支持,统筹整合市工业和信息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等市级专项资金,出台技改专项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超充基础设施建设等支持政策。截至目前,投入154亿元,持续加大对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空天信息、软信“满天星”等重点产业的支持力度。二是全力促进“416”科技创新布局。截至目前,投入62亿元,重点支持科技主体培育、创新生态营造和创新平台建设等,深化“产业研究院+产业基金+产业园区”科技成果转化方式,综合运用减税、资助、奖补、股权投资等举措,引导科技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投入。
(四)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一是统筹资金支持。强化项目引育和策划,统筹用好口岸物流、交通、商贸等专项资金,加大预算投入力度。截至目前,已投入247.5亿元,支持口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中欧班列高质量开行等。二是迭代升级政策体系。印发《重庆市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从16个方面出台举措,创新采用基础奖补与绩效奖补相结合的方式,支持加快构建“东西双向互济、陆海内外联动”的内陆国际物流枢纽和开放高地。三是支持集疏运体系建设。围绕激励转移支付、产业发展、通道发展、经贸发展、金融信贷等10大领域,出台《支持重庆枢纽港产业园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加快打造陆海并济的综合物流枢纽。
(五)支持积极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一是保障“1361”数字重庆建设。设立20亿元市级政务数字化应用专项资金,保障一体化智能化数字平台建设,支持“突发快响”、“八张问题清单”等一批典型应用上线运行。二是加强基层治理财政保障。加大对现代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等财政保障力度,落实好村级集体经济扶持政策和村级组织运转动态增长机制,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年均财政投入不低于每村26万元。三是支持健全应急管理体系。统筹财政资金,为市级航空应急救援总队、38支区县应急救援队伍、993个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各类救援装备共计18312台(套),补齐救援装备短板,全面提升我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
(六)切实推进国有资产盘活改革突破。一是迭代升级四大体系。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新问题,及时优化调整国有资产盘活目标体系、“182”工作体系和评价体系。构建“1+3+N”政策工具箱,加强盘活工作统筹,细化工作颗粒度,全面挖掘国有资产潜力、释放国有资产价值。二是重点突破三件大事。开展公租房盘活、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房屋统一管理、公共产品价格动态调整,充分发掘国有资产市场价值和附加价值。三是全力盘活三类国有资产。举办央渝同行发展、项目推进会等活动,盘活企业国有资产。优化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土地资产价值变现。采取“肥瘦相兼”打包方式,盘活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盘活资产4146亿元、进度达到108%,回收资金2162亿元、进度达到102%。
二、关于“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问题
以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为契机,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努力提高收入质量,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持续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和政策效能,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一)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转变“基数+增长”的传统管理方式,量入为出从零开始编制预算,完善项目库常态化储备机制,加快推进支出标准建设运用,推动提高年初预算细化度、精准性。二是统一预算分配权。推动实施“提前审核+公开评审”协同联动,靠前审核2025年预算编制情况,并将审核把关结果运用至公开评审,推动压缩代编预算规模,减少项目交叉重复、资金分散使用,提高预算管理的统一性、规范性。三是推动预算绩效挂钩。将预算安排与预算编制质量、重点绩效评价情况、审计监督检查结果等挂钩,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安排预算。
(二)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一是强化税收征管。完善征管措施,切实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同时,积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涵养扩大优质税源。二是持续优化收入结构。督促引导区县科学规划处置资产,促进非税收入合理增长,推动财政收入结构不断优化。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转移支付约束机制,将财政收入虚假问题作为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分配的重要参考因素,对审计及监督检查发现存在收入造假的区县,按虚增收入占本级财政收入的比重,相应扣减当年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量。
(三)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一是出台“六减六控”过紧日子举措。对一般性支出按不低于10%比例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压减50%,会议、培训经费按现行标准的80%执行,对节庆展会论坛活动、新上建设项目、编外聘用人员等制定严管严控措施,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是建立过紧日子监测评价机制。采取“季度监测+年度评价”的方式,综合衡量机关事业单位节约财政资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成效,并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三是加强财政监管。严格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改进管理。
(四)完善国资经营预算编报。一是明确国资收益上交主体。坚持应收尽收,市级层面将一级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纳入国资预算范围。二是建立国有企业名录制度。公布2024年度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范围企业清单,全市83户一级企业纳入清单管理范围。三是优化国资预算支出结构。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将国资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四是完善预算编报机制。完善2025年国资预算编制,优化报表结构,增加分企业、分行业收入明细,收支项目编制到类、款、项、目级科目,不断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五)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出台《重庆市开发区激励发展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试行)》,优化完善开发区财税扶持政策,增强开发区造血能力和发展能级。研究市与区县收入划分改革,逐步优化市区(县)两级收入结构。二是推动财政数字化改革。全面推进“财政智管”应用建设,实现1.5万余家单位和36家银行的网络切换及“一张网、一朵云”的运行。建立“财政智管”数据仓,归集15亿条业务数据,构建包含400余个指标的运行监测指标体系。三是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建立加强财会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贯通协调工作机制和“四方”联合监管机制,财会监督体系框架基本建立。持续开展地方财经纪律专项行动、会计评估行业专项监督,重点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三、关于“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问题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快预算与绩效“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深度融合,推进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不断提升财政支出绩效水平。
(一)扎实提升绩效目标质量。一是做实事前绩效评估。健全“部门自评估+财政再评估”机制,对230余个新增项目开展“部门自评估”,对目标设定不合理、成本效益不匹配等事项不予入库或退回调整。二是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审核。健全“初审+评审+抽审”三联审核机制,约40%的项目在年初和年度中预算公开评审中,因绩效目标不合格被退回调整或不予通过。三是加快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全市法检系统91个部门优化整体绩效目标。新增建设医疗保障、城市绿化、农业科研等8个行业领域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有效解决绩效指标编制难、量化难等问题。
(二)推动绩效评价提质增效。一是持续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建立绩效运行监控“红黄灯”预警机制,对预算执行偏慢、绩效实现较差的509个项目,及时“亮灯”警示并整改“纠偏”。二是组织实施绩效自评核查。对20个部门进行核查,发现有约40%的绩效指标存在自评结论不准确、佐证依据不充分等情况,已通报核查结果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三是实施重点绩效评价。聚焦乡村振兴、污染防治、产业发展、稳定就业等重点领域,按照管理办法和操作指引,引导和规范高校、社会机构实施重点绩效评价,全年评价项目18个、资金约180亿元。
(三)强化结果运用和信息公开。一是绩效目标质量与当年预算挂钩。将绩效目标质量作为预算公开评审重点,对指标类型和关键指标缺失、指标值明显偏低的项目,指导部门调整完善后再申报预算。二是综合评价结果与奖罚经费挂钩。构建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和区县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体系,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转移支付挂钩,对排名靠前和靠后的区县分别予以奖惩。三是持续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将部门整体和一级项目绩效目标及自评结果、重点评价典型案例随同预决算草案报送市人大,并同步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
四、关于“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风险”问题
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全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全力推进化债相关工作、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切实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
(一)保障本息按时足额兑付。一是将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全额纳入当年预算保障。以再融资债券发行收入、预算收入和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督促债务主体及时将专项债券对应项目收益缴入金库。今年1—10月,到期本息1499亿元,其中本金1148.9亿元、利息350.1亿元,均已足额偿还。对到期不能偿还的,财政部门采取扣减相关预算资金等措施偿债。二是建立“市级先行垫付、按月扣收区县”的工作机制。由市级国库先行按期垫付,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扣收区县资金等方式进行归垫;年终时,对扣收不足的部分,市级通知区县缴款。三是创新设立应急周转金。紧盯地方债务中政策暂不支持接续的资金链薄弱环节,重点支持困难区县,精准投放应急周转金,保证资金不断链、风险不暴雷、区域金融环境不恶化。
(二)严格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一是加强全面统筹。围绕“严防爆雷、严控增量、稳减存量、优化结构、降低成本、促进发展”总目标,迭代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全方位推进落实全市化债工作。二是压实目标责任。对标国务院办公厅批复的化债指标任务,建立完善化债评价指标体系,分年、按季、逐月分解至区县等责任单位,并建立健全化债考核机制,打表落实、定期晾晒、赛马比拼、督导问效。三是着力突破重点。紧盯重点区县、关键指标、关键时段,围绕中央化债新要求、区县化债新问题,专题研究、及时调度,校准工作路径、解决工作难点。
(三)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将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特别是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工作作为执行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来要求,引导领导干部践行正确政绩观和发展观,摒弃高负债保增长的老路,决不允许违规举债上新项目、铺新摊子,坚决禁止变相举债、虚假化债。二是坚持堵疏结合。用好政府专项债券政策,今年向中央争取用于项目建设的新增专项债券996亿元,支持全市重大项目和在建项目建设,满足建设投资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同时,规范政府部门融资行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控新增或变相新增非标债务,从源头管控新增隐债风险。三是建立追责问责机制。不定期开展违法违规举债融资查处行动,对新增隐性债务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四)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一是加大财力补助。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推动财力性转移支付适度向困难区县倾斜,提高基层财力保障水平。今年,市对区县“三保”财力补助规模达到67亿元,同比增长25%。二是加强执行监测。持续加强对保工资支出进度、保基本民生支出进度等指标的动态监测,完善区县工资发放情况报送机制,对“三保”风险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推动基层“三保”平稳运行。三是动态调整政策。积极跟进财政部对“三保”的最新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确定“三保”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政策更新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五)加强社保基金管理。一是强化基金划转管理。印发《关于明确社会保险费划转账户的通知》等文件,加强用款计划管理,严格社保基金账户使用,规范基金财务基础工作。二是确保基金保值增值。2018年以来,我市分批次委托全国社保基金会投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共600亿元,2025年预计再增加100亿元,采取竞争性存放、七天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新增定期等多种方式,实现基金保值增值。三是强化基金运行监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社保费征收完成进度,系统研判社保费征缴空间。审慎出台社保提标降费政策,强化基金支出审核。开展打击对公侵财(社保基金)犯罪行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今年1—10月,全市社保基金收入2169.7亿元、支出2239.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9%、13%。
下一步,市政府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要求,聚焦做实“两大定位”、发挥“三个作用”,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调节作用,更好地配置财政资源、提高资金效益、提升政策效能、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现代化新重庆建设提供财力支撑。
特此报告。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