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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日期:2025年04月16日 来源: 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4年11月27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 黄玉林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的五年规划(2023—2027)》,为了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准备工作,5—10月,市人大常委会莫恭明副主任带领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赴重庆市中医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重庆市儿童医院、重庆市中医院及部分区县开展了实地调研,听取了市财政局、市教委、市卫健委、市住建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资委、市规资局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国有资产盘活情况的汇报,对10户市属重点国企、10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国有资产盘活情况调研,与15个区县人大联动调研了国有资产盘活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相关工作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工作,资产规模进一步壮大。截至2023年底,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3822.1亿元,增长6.2%,负债总额2981.4亿元,下降0.8%,净资产总额10840.7亿元,增长8.3%,其中,市级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1983.78亿元,增长6.3%,负债总额341.78亿元,增长2.1%,净资产总额1642亿元,增长7.2%。

(一)管理制度不断健全。认真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健全完善了一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市政府出台了《重庆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先后制定修订了《重庆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重庆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市教委、市卫健委、市水利局、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市交委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和管理使用资产的特点,建立健全了本系统资产管理制度。目前,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体系已基本形成,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为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依法履职和现代化新重庆建设发挥了重要的物质保障作用。

(二)资产管理不断加强。着力摸清资产底数,市财政局牵头,市国资委、市规资局、市机关事务局等21个部门集中攻坚,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调查摸底工作,形成专题报告9个,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问题440个,涉及金额50.5亿元,为不断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统筹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提供了决策依据。切实推进行政事业性资产及时办理竣工结算、转固入账,加大“在建工程”解决力度。强化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有序推进水利、交通、市政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和文化文物资产等登记入账,为全面摸清行政事业性资产的价值量奠定基础。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衔接,把好新增资产配置入口关,稳步解决部门、单位之间资产占有量不均衡、租用办公用房支出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加大对民生领域资产配置和运行的投入力度,提高资产配置的科学性、有效性,促进了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均衡。截至2023年底,全市教育资产1823.4亿元,增长7.5%,占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量的13.2%;卫生资产1469.5亿元,增长10.3%,占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量的10.6%。强化数字赋能,稳步推进资产管理全面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扩展形成75个大类、近3000项细分资产项目。

(三)探索创新管理方式。为了提高行政事业性资产的综合利用效率,市财政等部门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效能。切实推进公共资源共享,初步建成了虚拟公物仓,实现了与全国公物仓应用服务平台数据对接,打通了全国共享渠道。积极推进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截至2023年底,入网科研仪器设备9345台,总价值约81亿元。大学城高等院校建立了“五统一”资源共享网络平台,推进优质课程在线开放共享;有的高校与所在地政府共建共享体育场馆、图书馆,提高了资产资源利用效率。加强行政事业性资产的集中统筹管理、调剂节约使用,近年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37家市级党政机关调剂老旧办公业务用房10万平方米,调剂划拨公务用车80辆,节约财政资金1605万元;市卫健委对方舱资产实行重复利用、统一调配,促进方舱资产使用价值最大化。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综合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

(四)资产盘活成效明显。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四次全会关于盘活国有资产的部署要求,围绕“激发资产效能、防范债务风险、助力改革攻坚、促进积极发展”的总体目标,聚焦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国有土地等重点领域和重要资产,扎实推进资产盘活工作。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市推动国有资产盘活领导小组,建立了市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制定了国有资产盘活总体工作方案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土地分类盘活工作方案,出台了价格动态调整、财税金融支持、考核评价等政策措施,加强统筹调度、全市聚力攻坚,较好完成了阶段性目标任务。

截至10月底,全市盘活资产账面价值4146亿元,完成目标的108%,回收资金2162亿元,完成目标的102%;市级盘活资产账面价值1062亿元,完成目标的104%,回收资金397亿元,完成目标的88%。从盘活资产分类情况看,全市盘活企业国有资产账面价值2855亿元,占盘活资产总量的69%,回收资金1174亿元,占回收资金总量的54%;市级盘活企业国有资产账面价值950亿元,回收资金完成372亿元。全市盘活行政事业性资产账面价值497亿元,占盘活资产总量的12%,回收资金完成368亿元,占回收资金总量的17%;市级盘活行政事业性资产账面价值42亿元,回收资金完成9.9亿元。全市盘活国有土地账面价值794亿元,占盘活资产总量的19%,回收资金完成620亿元,占回收资金总量的29%。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决策部署,稳步推进改革、不断完善管理,深入推进改革创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同时在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认真研究解决。

(一)资产管理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近年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但少数部门单位对加强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资产配置轻资产管理的现象较为普遍,管理制度执行还存在较大差距,资产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和转固,“在建工程”占比仍然较高。资产综合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资产使用单位在资产管理中的职责边界不够清晰、落实不够到位,行政事业单位房屋配置、使用、维修,以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等各环节衔接还不够到位,运行不够顺畅。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衔接不够紧密,有些单位资产配备不够规范,审计报告显示,2023年37家医院未履行审批程序擅自决策采购5.88亿元医用设备。资产配置处置、跨部门单位调剂和共建共享共用、资产管理使用绩效评价等相衔接的全周期管理制度机制尚未形成。以数据资产为代表的新兴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数据资产定价和入表缺乏可执行的标准。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建设还需加力,机关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初步建立,但专用资产配置标准建设相对滞后,有的领域资产配置不够科学合理,资产负债增长较快。资产管理信息化数字化水平有待提升,资产综合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与资产使用单位信息共享、数据互联互通还未完全实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地方立法滞后,法治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资产管理考核和问责机制尚不健全。

(二)资产家底还不够清晰。少数单位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部分资产未及时进入资产账本。文物资产、数据资产、部分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等缺乏权威统一的价值核算标准,难以对其进行价值核算。部分行政事业性资产委托平台公司或国有企业垫资代建,资产确权滞后,存在交叉重复计算或者漏记。有的资产因产权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长期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影响了行政事业性资产账本的完整性。

(三)资产综合利用效率不高。资产配置科学性、前瞻性、均衡性有待提高,资产短缺与闲置并存,2023年,21个市级党政机关租用办公用房27万平方米,同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对外出租155万平方米、闲置66万平方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因城镇化推进和人口变化趋势影响,资产闲置较为严重;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因生源不足,少数高校因多个校区、资产资源配置过剩,影响了资产利用效率。资产共建共享共用尚处于起步阶段,范围拓展力度不够,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共建共享共用的格局尚未形成,如相对集中办公的行政事业单位,停车位、食堂等服务设施配置处于“各自为政”状态,资产使用效率不高,加大了行政成本;学校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设施在寒暑假期间基本处于闲置状态,尚未向社会开放。资产处置还不够规范,个别单位在办公用房置换或装修后,将旧家具长期搁置或者一扔了之,审计报告显示,个别单位违规出租出借、处置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现象时有发生,3个市级部门单位违规无偿出借房产、土地等资产25.18万平方米,4个市级部门未经批准处置房屋设备859.25万元、租用办公用房1.25万平方米。

(四)资产盘活面临不少困难。市委六届四次全会作出了“三攻坚一盘活”重大改革部署,市政府积极推动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在资产盘活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盘活进度不够平衡,市级与区县、不同类别资产盘活等情况均存在较大差距,截至10月底,国有土地资产盘活进度市级明显低于区县。资产盘活方式不够规范,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入央企、民间资本盘活的资产占比较低,在土地盘活中,通过划拨盘活的占比超过50%,主要由我市的国有企业、平台公司参与盘活资产。部分资产盘活难度较大,存在农村闲置校舍多、利用价值低、涉及多个利益主体等情况,部分高校过剩校舍资产难以分割,有的资产产权纠纷长期未得到解决,以上现象均为资产盘活增加了难度。公租房“租转售”不及预期,两江新区民心佳园、沙坪坝区美丽阳光家园等发布房源7.9万套,申购量仅为407套,占房源总量的5‰。全市集中盘活资产,大量资产进入交易市场,受让方压低价格,部分资产评估价值、受让价格与资产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差距较大,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三、有关建议

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能,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提升管理治理水平。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资产资源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一定要管好用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作出了新的决策部署,市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加快健全完善国务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财政部《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配套制度。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重资金轻资产、重配置轻管理、重审批轻监管等问题。要持续深化市委“三攻坚一盘活”改革攻坚,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优化配置增量资产,更好发挥行政事业性资产在现代化新重庆建设中的服务保障作用,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健全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要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快形成权责明确、管理规范、协同高效、监管到位的“大资产”管理格局。要加强交通、水利、市政、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资产管理,探索开展数据资产、文物资产、特许经营权等的价值核算,全面摸清行政事业性资产底数。建立健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管理、考核评价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体系,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衔接。建立健全与人口变化趋势、城镇化进程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促进教育、文化、卫生、养老等民生领域资产资源科学布局、有效配置。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制度执行督促检查,压实“最后一公里”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使用激励约束和问责机制,加强对管理责任的考核问责。

(三)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效率。进一步健全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加快专用资产配置标准制度建设,提高资产配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前瞻性。强化日常监管,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对账等工作。加强“在建工程”管理,推动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和资产转固入账。加强资产集中统一管理,探索建立跨部门、跨级次、跨行业资产调剂使用机制。完善“公物仓”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搭建统一开放的资产共享平台,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体育等领域的大型仪器设备、公共基础设施的共享共用。建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评体系,推动评价“扩围提质”,强化评价结果对资产配置预算安排的硬约束。深化数字赋能管理,加强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的有机衔接,推动资产综合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资产使用单位信息系统整合,促进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管理效率。

(四)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对标市委关于盘活国有资产的部署要求,加大政府的统筹力度,强化部门协同、规范盘活方式,提升盘活质量和效益。加大闲置资产的处置力度,分类制定处置措施,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制度障碍。拓展资产盘活思路,打破市与区县、部门之间、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壁垒”,推动闲置资产调剂、流动。认真研究农村学校闲置校舍、高校过剩校舍资产或闲置资产的处置办法和措施,大力盘活教育闲置资产,推动教育事业均衡优质发展。进一步加强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调剂使用,切实解决一方面大量安排预算资金为部分单位租用办公用房,一方面低价出租房屋资产、大量闲置房屋资产等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资产盘活政策措施,在资产划转、置换、房屋处置、土地出让、金融支持等方面,提供更加务实管用的政策支持。加强内促外联,引导央企、民企、外企等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资产,建立市场化、规范化资产盘活机制,防止在资产盘活中国有资产流失,提升资产盘活整体质效。完善供水、轨道交通等公共服务产品价格调整机制,加大公租房“租转售”等资产盘活力度。完善资产盘活激励和约束机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完善容错机制,增强部门单位资产盘活的主动性、积极性。稳步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地方立法,提高管理法治化水平。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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