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2024年11月27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2023年度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386家市级党政机关(包括111家市级党政机关,275家参公事业单位和市级党政机关所属垂管、派出机构)办公业务用房526万平方米,同比基本持平。从单位类别看,111家市级党政机关办公业务用房205万平方米,占39%;275家参公事业单位和市级党政机关所属垂管、派出机构办公业务用房321万平方米,占61%。从用房性质看,办公用房251万平方米,占48%,其中基本办公用房162万平方米、附属用房89万平方米;技术业务用房275万平方米,占52%。从资产性质看,属于机关自有房屋资产499万平方米,占95%;租用房屋资产27万平方米,占5%。
二、2023年工作情况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政机关履职、事业发展和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市政府高度重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机制,持续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确保办公用房管理保障质效不断提升。
(一)持续完善协同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联合印发《办公用房管理中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细化工作流程。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机关事务局协同推进办公用房装修维修管理细则制定及配套技术导则、预算定额编制等工作,进一步规范装修维修申报审批流程、明确技术标准和预算定额。市机关事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局联合开展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整改消除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和重大隐患,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部门协同管理体制不断完善。
(二)扎实开展权属登记。成立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印发《市级管理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方案》,系统解决16家市级党政机关、35家区县法院、24家区县检察院等229处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多年遗留问题,新增登记面积79.6万平方米,实现市级党政机关本级办公用房、区县法院检察院办公业务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和备案管理全覆盖。
(三)统筹做好用房保障。通过调剂、租用等方式配置市市场监管局等14家单位办公用房2.5万平方米,接收市生态环境局等4家单位腾退办公用房0.5万平方米,有效保障办公用房供给。审核市政府外办、市林业局等41家单位2024年度维修改造项目61项,核减项目15项,核减预算金额1.2亿元,并按程序送审安排预算。
(四)保障数字重庆建设。根据数字重庆建设总体部署,推进市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选址,先后筛选中心城区300余处建筑,比选120余个选址方案,研究确定60余个备选方案,经实地踏勘、综合研判,于2023年10月选定现办公场地,高效有序推进场地建设,保障市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按期入驻。
三、管理成效
近年来,我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坚持集约、节约理念,以集中统一管理为基础,推动办公用房管理体制更加完善、调剂处置更加有力、房屋使用更加规范。
(一)管理体制更加完善。根据《重庆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全面理顺386家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体制,持续规范办公用房委托管理工作,明确职责范围、完善联动机制。依托党政机关房屋资产信息管理系统,推进33家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建成33个房地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分中心,实现管理保障对象信息统计全覆盖。
(二)调剂处置更加有力。由于历史原因,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度不高,在布局、结构、功能,特别是供求匹配上存在一定缺陷。2012年以来,党政机关停止购建办公用房,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一方面面临市级部门因机构改革、职能整合,对办公用房日益增加的新需求;另一方面又面临办公用房存量供给质量不高、增量供给不足的问题。针对以上情况,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存量办公用房统筹调配力度,通过腾挪调剂等方式,切实保障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需求,近五年共为37家市级党政机关调剂老旧办公业务用房面积10万平方米,着力改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分散布局现状,统筹推进办公用房相对集中布局,共用配套附属设施,实现资源节约集约使用,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在做好统筹调配利用的同时,加大老旧房屋市场化利用处置力度,将不适合办公的老旧办公用房公开出租出售,五年来共上缴出租经营收益0.4亿元,上缴征收转让收益1.3亿元。
(三)房屋使用更加规范。持续推进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按照市级党政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业务工作需求,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按程序审核领导干部兼职办公用房,初步建立起内部公示和备案制度。开展111家市级党政机关办公业务用房测绘,摸清办公业务用房使用面积情况,督促60余家市级党政机关优化办公用房功能布局并制定使用安排方案,推进办公用房使用协议签订和使用凭证核发。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培训疗养机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处置工作,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培训疗养机构规范发展。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职责不统一。市财政局主要从预算和资产角度指导、监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全口径房屋管理;市机关事务局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在用办公业务用房权属、配置等具体管理工作,接受市财政局指导和监督管理;各市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单位及所属垂管、派出机构、参公事业单位除办公业务用房外的房屋以及所属事业单位房屋。房屋管理职责较分散,未形成有效的统一管理工作格局。
(二)办公区域不集中。直辖以来,我市未开展市级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规划建设,缺乏统一布局、统一管理,市级部门办公用房多为自行建设或购置。现有存量办公用房多点分散,111家市级党政机关分布在中心城区88个办公地点,部分房屋老旧、功能不齐、配套不全,行政运行成本较高,统筹利用难度较大。
(三)权属登记不全面。在用办公用房已基本完成权属登记,技术业务用房、其他类型房屋权属登记相对滞后,权属登记不全面。固定资产台账更新不及时,会计核算入账主体不合规,权属、实物、账务管理不同步、不规范。
(四)统筹利用不充分。长期以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统一管理主要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层面,市级党政机关其他房屋、事业单位房屋由各部门自行管理,缺乏统筹调配,导致党政机关房屋资源相对紧缺、部分单位在外租房,而部分事业单位则对外出租闲置房屋,出现出租闲置与租房办公并存的情况。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与举措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关于人大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市“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推进会要求,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协同发力,谋深做实房屋资产管理改革突破。
(一)全力推动房屋资产统一管理,提升房屋资产管理效能。推动《市级党政机关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统一管理方案》落地落实,将市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纳入市机关事务局统一管理范围,明确机关事务、发展改革、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税务等有关市级部门管理职责,统筹协同、合力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房屋资产规划、权属、配置、处置、维修、使用“六统一”管理,构建权属明晰、配置合理、处置规范、维修适度、使用高效、规划科学的房屋资产管理新格局。2024年年底前,加快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房屋资产权属统一登记,确保符合登记条件的房屋资产权属统一登记率达到100%。
(二)大力推动房屋资产盘活利用,聚力推进相对集中办公。按照“先调剂置换、再转让变现、后集中运营”的工作思路,统一处置利用市级党政机关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闲置、出租房屋资产,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市机关事务局通过交易平台开展房屋拍卖、出租等资产处置。推动闲置低效房屋资产与属地区县联动盘活,探索将具备条件的房屋资产转为便民服务、社区活动等公益场所。到2025年年底前,市级党政机关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房屋资产闲置率下降至8%以内。充分调研论证,统筹利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闲置房屋资产,通过产权置换、使用权交换等方式,谋划打造相对集中办公区,确保2024年年底前,压减租用房屋面积2.5万平方米,解决部分市级党政机关租房办公问题。到2025年年底前,有效解决市级党政机关租房办公问题,改善分散办公现状,形成政务集群式整合和组团式布局。同时,整合配套设施,统一服务保障,实现共享共用,形成规模效应,降低运行成本。
(三)加快推动法治化、标准化、数字化建设,建立健全长效化常态化规范化管理体制。加快研究出台市级党政机关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统一管理方面的工作体系和制度标准,加快优化完善市级党政机关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统一管理全生命周期标准体系,建立标准实施监督考核机制,深化多方联动、区域协同,推动形成以法规制度为主导、配套标准为支撑的高质量房屋资产管理体系。依托数字重庆建设,结合现有办公业务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启动“公房在线”数字化应用开发建设工作,梳理房屋资产管理核心业务,加快推进“三张清单”和建设方案编制,推动形成全要素、多维度房屋资产信息数据底座,实现房屋资产在线管理、过程可视和动态监测,全面提升房屋资产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效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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