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要点 - 重庆人大网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1月7日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日期:2025年05月19日 来源: 重庆人大

2024年工作总结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一年来,市六届人大农委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推进农业强国建设、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全年完成立法工作3项,开展监督工作5项(执法检查2项,听取专项工作报告2项,跟踪督办1项),开展调研工作8项,督办代表建议4件,协助办理代表建议2件,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委员会始终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为统揽,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及时向常委会党组请示报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点事项、重要情况,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

(一)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理论武装,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支部学习的第一议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立足人大职能在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中彰显作为。

(二)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纪学习教育启动后,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两级党组和机关党委关于学习教育的工作要求,第一时间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学习方案,明晰学习重点,细化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到人,逐条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以典型案例促学促改促治,教育引导支部党员干部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支部严格按照机关党委要求,组织集体学习8次,领导干部讲授专题党课4次,开展主题研讨6次,推动支部纪律教育工作走深走实,引导支部党员干部真正将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切实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第一议题”制度,全面规范组织生活。结合农委工作领域,持续开展系列党建活动,赴河北省平山县、山西省阳高县弘扬西柏坡精神、大泉山精神,到北碚区、长寿区等地参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地方实践主题馆,瞻仰领袖群雕,感受人民领袖的为民情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光辉历程等。一年来,共开展组织生活47次,其中,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16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4次。

二、聚焦年度立法任务,健全完善涉农法规体系

委员会坚持以完善涉农法规体系为核心,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紧扣农业农村发展目标、农民群众迫切期盼的重点领域,积极稳妥推进涉农法规的立改废工作,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一)高质量完成《重庆市供销合作社条例》制定工作。常委会将制定《重庆市供销合作社条例》列为2024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作为议案提请机关,委员会提前介入、全程参与文本起草,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赴四川省、贵州省和万州区、南川区、巫山县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条例聚焦“小切口”,坚持精准立法、小中见大;注重“真管用”,坚持问题导向、增强质效;彰显“有特色”,坚持结合实际、凸显重庆辨识度;强化“能落实”,坚持“接地气”、切实可行。专程赴全国人大农委请示指导,在全国人大机关召开了《重庆市供销合作社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全国人大农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农业农村部、中华全国供销总社的相关领导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的知名专家出席座谈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了深入指导和充分论证,推动重庆供销合作事业在法治轨道上持续健康发展。11月,条例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一次审议即获通过,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二)参与《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办法》的修改和废止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委员会对我市涉及行政复议的涉农法规进行清理,主动配合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做好法规的修改和废止工作,对《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与上位法、其他地方性法规不一致的个别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修正草案于5月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废止了明显滞后于社会发展变化的《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办法》。

(三)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和明显滞后法规清理工作。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要求,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地方性法规中明显滞后不适合继续适用的规定开展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按照常委会部署安排,委员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清理重点、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对地方性法规和有关决议决定进行全面清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论证,形成涉企法规清单、涉企法规清理台账、法规明显滞后规定清单,并按程序进行反馈。

(四)配合常委会做好立法计划涉农部分的制定工作。委员会紧扣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需求,坚持开门立法、集思广益的原则,积极征求并认真吸纳委员会组成人员、对口联系单位、区县涉农专工委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代表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立法项目,充分研究论证,将修订《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列为2025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将制定《重庆市种子条例》《重庆市节约用水条例》列为2025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将制定《重庆市水生生物保护条例》、修订《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重庆市气象条例》列为2025年立法计划调研项目。

三、依法正确有效监督,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委员会坚持以推动“三农”事业全面发展为目标,围绕全市“三农”的基础性工作和重大工程建设,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助推“三农”工作提质增效。

(一)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洛桑江村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渝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执法检查。为做好相关工作,委员会会同常委会办公厅召开迎检工作协调会,部署任务,压实责任;主动加强同全国人大农委和其他迎检省市人大涉农专工委的工作沟通,差异化推荐永川区、荣昌区等4个区县的迎检点位,范围涵盖种养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农技服务、气象保障、供销合作等多个领域,得到农业农村部随同检查领导的高度评价。召集政府部门、专家学者、涉农企业代表召开农业法修改座谈会,广泛收集意见,认真梳理研究,向检查组报送关于农业法修改的意见建议。同市政府办公厅、市农业农村委多次开会研究,完善我市贯彻实施农业法情况的报告,策划拍摄内容精炼的专题汇报片,充分展示近年来我市贯彻实施农业法的情况和“三农”工作取得的成绩亮点,相关工作得到洛桑江村副委员长的充分肯定。同时,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专刊第20期刊发了我市贯彻实施农业法情况的报告。

(二)承办村镇供水条例执法检查。开展《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执法检查是常委会2024年上下联动的重点监督工作。委员会制定检查方案,牵头组建了由常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组召开全体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检查培训,部署执法检查工作,听取市政府以及7个市级部门的情况汇报,赴黔江区、彭水自治县等6个区县实地检查,37个涉农区县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执法检查。9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城乡供水一体化任务艰巨、供水工程建设管理有待加强、水源与水质安全保障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提出政府要瞄准让农民群众“喝上放心水”的目标,加大要素保障力度、提高管护水平降低用水成本、持续提升村镇供水质量等建议。常委会审议意见已印送市政府研究处理。通过执法检查,条例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水源与水质安全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配合常委会听取市政府关于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报告。为支持食品和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常委会听取了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委员会精心组织调研,赴广西自治区、广东省考察学习,到涪陵区、长寿区、巫山县等区县进行了实地调研,听取了市农业农村委等6个市级部门的情况汇报。针对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存在产业聚集度不高、区域发展不平衡、资源整合力度不够等问题,建议市政府深入实施“头羊计划”,培育壮大企业、强化原料供应、打造“爆品”“爆款”、把牢食品安全底线。通过监督,助推农产品加工业联农带农更加紧密,产业集聚程度明显提升,有效促进了我市五千亿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支柱产业集群建设。

(四)配合常委会听取市政府关于推进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的专项报告。为了保障渝西地区人民群众用水安全,促进渝西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常委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推进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的专项报告。为做好该项监督工作,委员会会同市水利局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严格打表推进,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听取了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等5个市级部门的情况汇报,赴江津区、大足区等区实地调研,全面了解相关情况。针对在推进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施工环境复杂、运行管理机制落地难、市级筹资压力大等困难和问题,建议市政府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加大工程监管力度、建立运行管理制度,力争早日建成、发挥效益,进一步解决渝西地区城乡生活和工业供水、改善农业灌溉用水。

(五)依法跟踪监督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2023年,常委会关于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印送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后,委员会多次跟踪督促,认真审查市政府研究处理报告,从总结推广经验,重视培育“新农人”,增强法律法规约束力等方面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整改。通过持续跟踪监督,乡村产业持续发展壮大,和美乡村建设稳步推进,乡村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

四、扎实开展务实调研,助推国家战略落地落实

委员会坚持以服务助推国家战略为举措,紧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开展前瞻性、针对性、跟踪性调研,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一)开展“巴渝粮仓——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专题调研。为提高耕地质量、守牢粮食安全底线,根据本届市人大农委关于分年度持续推动“巴渝粮仓”建设的工作安排,委员会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调研,并将调研报告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上印发。委员会听取了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等5个市级部门工作汇报,赴梁平区、江津区等10个区县开展实地调研,到四川省、广西自治区、新疆自治区考察学习,并委托万州区、城口县等10个区县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调研,针对当前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任务艰巨、部分项目质量不高、建后管护力度仍需加大、农田运营效益有待提升等问题,提出建立机制落实措施、加强建后管护工作、培育主体发展产业、增强高标准农田效益等意见建议。报告以常委会党组名义向市委报送,供市委工作决策参考。

(二)持续分区域开展专题调研。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委员会于4月和12月分别以“‘一区两群’区县对口协同发展”和“新时代人大农业农村工作”为主题,在巫山县、綦江区开展调研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凝聚共识和力量,密切上下联动,增强行动合力,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大农业农村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充分体现、有效落实。调研结束后,委员会将收集的意见建议整理归纳,围绕强化宏观政策支撑、助力特色产业发展、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细化改革路径支撑四方面的10余条工作建议转送市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三)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情况专题调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重庆、四川两地要紧密合作,不断提升发展能级,共同唱好新时代西部‘双城记’”的指示要求,围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委员会与四川省人大农委于9月至11月在四川省达州市、内江市和重庆市万州区、开州区、荣昌区等川渝毗邻地区开展两次联合调研。调研组认为受行政区域、资源禀赋、经济发展等因素制约,川渝两地区域建设、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等有待加强协同,为此提出乡村建设共建共享、产业发展互补互促、乡村治理协同协作等工作建议。双方共同签署了《四川省人大农委重庆市人大农委关于协同联动助力川渝乡村全面振兴的倡议书》,将围绕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建设、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推进长江上游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城乡基本公共设施均等化等方面开展联合调研、协同立法等工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上共同谱写西部大开发新篇章作出人大贡献。

(四)开展气象服务乡村振兴情况专题调研。为提高现代气象为农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气象赋能乡村振兴,助力农业生产提质增效,委员会于4月赴市气象局、沙坪坝区、长寿区等地开展气象服务乡村振兴情况专题调研,调研发现我市气象工作为农服务的精准性、时效性和针对性有待提高,建议气象部门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提升乡村振兴气象科技支撑水平,开展全生育期、全链条精细化气象服务,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五、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提升代表履职服务水平

委员会坚持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高质量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提升代表活动服务质量,用心用情做好代表工作。

(一)圆满完成督办4件代表建议。委员会协助常委会分管领导对《关于支持打造中山三路城市更新项目的建议》(第0011号)和《关于轨道交通19号陶家西彭段纳入第五批优先实施建设的建议》(第0622号)重点建议进行了督办。委员会重点督办《关于支持以粮油为主导产业建设龙溪河流域梁垫长智慧农业引领区的建议》(第0486号),并协助做好《关于加大农村公路养护投入的建议》(第0367号)重点督办建议有关工作。对重点督办和协助督办的4件代表建议,委员会主动加强与主办单位沟通联系,研究办理方案,充分凝聚各方共识,督促办理进度,较高质量完成了督办代表建议。在《关于轨道交通19号陶家西彭段纳入第五批优先实施建设的建议》(第0622号)代表建议督办过程中,常委会分管领导提出要深刻认识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使命担当,要求办理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完善规划,积极争取有关国家部委支持,推动我市轨道交通有序建设,更好服务市民。经过常委会分管领导的亲自推动,市政府已决定采纳本建议,目前有序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二)协助完成2件代表建议。委员会还协助办理《关于加强撂荒地治理的建议》(第1159号)和《关于加快我市畜禽屠宰立法的建议》(第0078号)2件代表建议工作。对协助办理的2件代表建议,委员会高度重视,研究有关办理事项,关于撂荒地治理,2024年出台的土地管理条例已对耕地保护、建设用地管理、宅基地管理等作出了规定,有效促进撂荒地治理;关于畜禽屠宰立法,本届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纳入五年立法规划,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立法调研、论证工作。委员会将相关情况及时向代表回复,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三)服务代表履职,提升代表工作质效。委员会组成人员立足本职岗位,围绕供销合作、农产品加工业、川渝粮仓建设课题等内容在本行业本领域开展代表活动和工作调研,主动承办委员会片区座谈会、工作调研和全委会会议8次。委员会始终把专业代表小组活动放在重要位置,邀请15位农业专业代表组成员,先后10余次参与供销合作社立法、片区调研座谈会等活动。委员会还邀请30余名市人大代表参与村镇供水执法检查、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调研等委员会活动。

六、锚定自身能力建设,与时俱进增强履职本领

委员会坚持以“四个机关”建设为宗旨,在守正创新中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提升委员会工作整体效能。

(一)优化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坚持每月初、每周一召开委员会办公会,研究立法、监督、调研等重点工作事项,确保任务清、责任明、举措实。精心组织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严格落实会议决策,组织对组成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履职水平。坚持处室例会制度,定期复盘总结,研究谋划工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处室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处室的战斗堡垒作用,支部党员在全市读书分享展示活动中取得一等奖。

(二)密切与全国人大农委及兄弟省市人大涉农专工委的联系。常委会分管领导、委员会领导共3批次赴全国人大农委汇报工作,4月和11月,分别参加全国人大农委在南京召开的涉农立法工作座谈会和在广州召开的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工作座谈会并交流发言。全国人大农委杜家毫主任委员,李纪恒、范骁骏副主任委员等领导充分肯定委员会工作,认为委员会紧紧围绕中央工作大局、市委部署和常委会党组要求,结合市域实际,抓住了关键重点,作风扎实、成效明显。与四川省人大农委紧密合作,开展联合调研2次,不断提升发展能级,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走深走实。委员会共接待5批外省市人大涉农专工委在渝考察工作。赴新疆自治区、青海省等6省区,围绕和美乡村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等内容开展调研,主动与兄弟省市人大涉农专工委沟通工作情况、共享发展经验、共促同步提升。

(三)加强同对口联系部门的协作。建立对口联系部门工作座谈会制度,年初通报委员会工作计划,听取对口联系部门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和对委员会工作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与各对口联系部门之间的联系,凝聚新时代“三农”工作强大合力。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委员会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有序推进年度及五年工作目标,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要求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在加强理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委员会将在来年工作中切实改进。

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现代化新重庆建设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农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地方立法、人大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人大体制机制改革取得“四个显著效果”、落实“四个方面重点任务”的工作要求,按照常委会安排部署,坚持系统观念,围绕大局、担当作为,依法履行各项职责,为加快农业强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积极推进立法工作

(一)修订《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当前,我市农村集体资产存在权属不够明晰、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有待通过修法予以解决,常委会已将《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列为2025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出台,为条例的修订提供了依据。作为议案提请机关,委员会将提前介入,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论证条例的修订思路、重点内容等,积极推动条例修订草案的修改论证工作,确保11月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二)制定《重庆市种子条例》。种子是农业的“芯片”,是最基本的农业生产资料。我市种质资源较为丰富,但存在突破性育种成果不多,制种供种能力不足等问题,该立法项目已列为常委会2025年立法计划的预备项目。委员会将坚持问题导向,会同市政府相关部门深入调研论证,做好条例的起草和修改论证工作,适时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制定《重庆市节约用水条例》。为有效解决我市节约用水面临的主要生产领域用水效率较低、节水监管体制不顺、节水市场活力不足等问题,常委会于2024年和2025年连续两年将制定《重庆市节约用水条例》列为立法计划预备项目。委员会将继续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就条例的关键条款和重要内容进行研究论证,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文本,加快立法进度,适时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四)开展《重庆市水生生物保护条例》《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重庆市气象条例》立法调研。常委会将制定《重庆市水生生物保护条例》、修订《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重庆市气象条例》列为2025年立法计划调研项目。委员会将以问题为导向,按照立法计划调研项目的有关要求,围绕三部地方性法规的重点制度设计和关键条款,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扎实开展立法调研工作,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二、扎实开展监督和调研工作

(一)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建设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加强川渝农业特色产业合作情况的专项报告。为加强川渝毗邻地区在联合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推动全产业链发展方面的合作,充分保障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委员会配合常委会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同步听取和审议两省市政府关于建设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加强川渝农业特色产业合作情况的报告,调研优质粮油保障基地、渝遂绵优质蔬菜生产带、长江上游柑橘产业带、安岳潼南柠檬产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等川渝合作事项推进情况,共同推动川渝毗邻地区农业特色产业整体实力、质量效益、产品竞争力提档升级,助推农业强国建设。

(二)承办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办法执法检查。为全方位了解《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委员会将牵头组建执法检查组,对《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开展执法检查,深入相关部门和基层开展实地调研,查找制约农业技术推广的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对办法贯彻实施和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意见建议,并于7月向常委会报告执法检查情况。

(三)跟踪监督常委会关于村镇供水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委员会将依法持续跟踪督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督促市政府相关部门对照问题清单,明确工作任务,逐项研究落实,并于5月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

(四)持续开展区域调研工作。紧扣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关注的重点,围绕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巴渝和美乡村建设等,委员会拟继续全覆盖分区域开展调研,强化工作交流,凝聚集体智慧,共同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同时,围绕共建国家级生猪大数据中心等川渝重点合作项目,水利工程管护运行及水源地保护情况,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推进情况以及其他工作开展调研,助推相关工作创新发展。

三、保障服务代表工作

按照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要求,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及督办工作,通过召开重点建议推进会、跟踪办理进展等方式加大协调力度,力求真正解决代表反映的问题,切实增强议案建议办理实效。积极开展农业专业代表小组活动,充分发挥农业专业代表组作用。邀请代表参加委员会组织的立法、监督、调研等活动,加强代表履职的服务和保障。

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持续加强理论武装,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丰富主题党日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不断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密切同全国人大农委的联系,争取工作指导,高质量完成各项交办任务;加强与兄弟省市人大涉农专工委的工作交流,借鉴其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强与市级部门的联系和对区县人大涉农专(工)委的工作指导,汇聚“三农”工作强大合力。加强委员会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崇尚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干部队伍,以实干实绩彰显担当作为,以优良作风推动我市“三农”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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