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1月7日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024年工作总结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在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市人大社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对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全市工作大局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重点,围绕彰显“四个显著优势”、发挥“四个重要作用”,按照王炯主任2024年7月调研社会委工作时提出的要求,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全年累计推进12件立法项目(其中审议3件、预备4件、调研5件),开展监督调研事项8项,办理代表议案4件、建议4件,办结全国人大社会委委托执法检查1项、调研事项2项、法律草案征求意见2件,圆满完成各项年度工作任务,推动全市社会建设领域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一年来,市人大社会委始终坚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各项工作要求在人大社会建设领域全面贯彻落实。
一是持续强化思想引领。坚决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等作为依法履职的基本功,在思想上做到真懂真信,在政治上做到绝对忠诚,在行动上做到对标对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坚决落实党组部署。自觉把“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重庆见行动”融入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和常委会党组要求,全年共谋划实施“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重点项目6个、“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重点项目19个、民主与法制领域改革项目6个,主动承接市委和常委会党组交办的相关立法及监督任务3项。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全年累计向常委会党组请示、汇报重大事项7次。
三是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在立法、监督及代表工作中,注重听取基层组织、基层群众、群团组织、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建议,弄清楚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弄清楚基层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不断拓宽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途径、渠道、平台,真正把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
二、发挥主导作用,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的要求,市人大社会委纵深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持续提升社会建设领域立法质量。
(一)突出立法重点。一是推动出台《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针对我市家庭暴力仍较为突出的现状,推动出台重庆市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从职能职责、家庭暴力预防与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方面对上位法相关内容作了细化和补充。该办法已于2024年7月提请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将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推动出台《重庆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针对川渝两地群众对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的强烈诉求,推动川渝两地人大同步制定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并于2025年1月1日同步施行。条例对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的功能定位、应用场景、川渝协同、信息共享及管理等做了系统规范,将有利于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国人大》、检察日报、公民报等多家媒体予以深度报道。三是推动审议《重庆市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针对我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高、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力度偏弱等问题,推动出台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重点规范集中充换电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及管理等。该条例已于2024年11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拟于2025年上半年通过后实施,将有利于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完善立法机制。在立法过程中,注重完善相关立法机制,推动立法质量持续提升。一是健全法规起草机制。针对群团组织领域立法无对应行政主管部门的现状,主动牵头起草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办法,并按时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针对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川渝协同立法,探索开展两地轮流会商改稿机制,确保协同立法进程高效有序进行。二是做实全程介入机制。在部门起草环节,主动参与立法调研、法规文本起草等前期工作;在司法审查环节,深度参与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法规草案文本修改等立法进程;在统一审议环节,全程参与立法论证修改及重大争议问题研究论证,实现立法全周期介入。三是完善督促指导机制。持续加强对立法审议项目的督促指导,常委会分管领导坚持每两个月听取一次项目责任部门情况汇报,主动牵头研究解决立法中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项目按序时进度顺利推进。
(三)注重项目衔接。注重加强各类立法项目的统筹谋划,实现立法调研项目、预备项目和审议项目的顺畅衔接。一年来,通过开展立法调研、定期听取汇报、参与文本起草等方式,有效推动《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修订)》《重庆市退役军人保障条例(制定)》等5件立法的调研工作和《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制定)》《重庆市青年创业促进条例(制定)》《重庆市档案条例(制定)》《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修订)》等4件立法的预备工作,实现“3件调研项目转化为预备项目、2件预备项目转化为审议项目”的目标,形成各类立法项目梯度推进的良性机制。
三、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的要求,市人大社会委立足自身职责范围,围绕社会建设领域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行各项监督职能,努力提升监督实效。
(一)突出监督重点。一是围绕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开展监督。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不文明行为仍然较多的现状,协助常委会开展《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形成的执法检查报告系统总结法规实施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向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强化宣传引导、强化创建培育、强化监督执法、强化基础保障等四个方面建议。二是围绕提升就业质量开展监督。针对就业这一最大民生问题,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专题调研,提出健全就业工作机制、拓展就业岗位、提升学科适配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等四个方面建议并转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办理。三是围绕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开展监督。针对群众关心的社保、药价、养老等社会保障领域的重大问题,协助常委会开展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专题调研等监督事项,形成的相关报告及审议意见转送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四是围绕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开展监督。针对安全生产领域还存在监管薄弱环节的现状,组织部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在春节前后开展安全风险暗访监督,推动及时整治风险隐患。针对去年夏季重庆连续高温天气,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赴长寿等区县开展防汛防火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拓展监督方式。一是上下联动开展监督。充分发挥全市人大社会建设的整体合力,在组织实施《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时,联动38个区县(自治县)人大同步实施、同题共答,实现执法检查全域覆盖,扩大了执法检查影响,提升了监督实效。二是借智借力开展监督。针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涉及面广的特点,专门委托重庆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问卷调查,收集有效样本20901个;针对社会领域监督专业性强的特点,在组织开展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药品耗材集采工作报告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时,专门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及代表参与监督并提供专业意见,提升监督的针对性。三是探索开展固定事项监督。针对市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群众关注度高的特点,推动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专项汇报,并计划从2025年开始每年由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项工作报告,督促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这一“民心工程”。
(三)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一是持续开展跟踪监督。对交由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办理的审议意见,强化后续跟踪监督。全年共开展审议意见跟踪监督10余次,有效提升了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二是注重监督成果运用。对监督形成的各项调研报告,强化成果运用。如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专题调研报告被全国人大社会委简报和市委办公厅《信息专报》全文刊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题调研报告被《人大信息》《人大调研》全文刊发;全国人大社会委专门来函,对我委提交的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报告予以充分肯定。三是强化监督与立法有机衔接。对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注重通过推动修法予以解决。如将代表安全风险暗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修法建议转交市人大法制委,作为其修改安全生产条例和消防条例的重要参考;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发现的问题及建议转交市民政局,作为其起草养老服务条例的重要依据,形成立法与监督的有效衔接。
四、增强服务意识,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的要求,市人大社会委持续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发挥代表作用,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市域实践。
一是办好议案建议。坚持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认真研究办理涉及社会委的4件代表议案、2件重点督办建议、2件协办建议,通过逐项组织专题调研、认真研究吸纳代表意见建议、及时形成办理意见等举措,实现办理结果“一人一函”“一件一函”,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的满意率达到100%。
二是畅通代表联络。通过“数字人大”、电话联系、走访面谈等方式,为代表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履职支持与服务。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和代表工作专长,主动邀请50余人次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及区县(自治县)人大代表参与社会委有关立法、监督、调研等活动,切实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是强化群众联系。在征集立法项目、选定监督议题方面,认真梳理分析全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把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要民生问题作为优先项;在具体工作中,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委托调研、邀请参与等方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据统计,20余项立法、监督及代表具体工作中,社会委累计听取基层群众意见580余人次。
五、强化上下沟通,持续提升整体效能
市人大社会委注重加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内外并举、同向发力,坚持畅通交流、彼此学习、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努力凝聚推动人大社会建设的强大合力。
一是对上积极汇报争取。两次赴京向全国人大社会委汇报工作、争取支持,全国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杨振武对我委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真办理全国人大社会委交办事项,服务保障全国人大社会委来渝开展就业促进、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立法等调研工作;高质量完成全国人大社会委交办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征求意见工作;组织采写并向全国人大社会委推荐《中国的基层社会治理》稿件10篇,充分展示重庆在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二是对外主动学习借鉴。注重“走出去”,结合立法、监督及代表等工作任务,组织赴北京、上海、四川等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学习考察,积极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在法制供给、监督推动、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坚持“请进来”,利用接待北京、天津、浙江、海南等省市人大社会委来渝考察调研契机,主动请教,学习先进,不断改进工作质效。
三是对内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对口部门沟通力度,先后走访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团市委等8家对口联系单位,相互通报情况,协同工作节奏。加强对区县(自治县)人大社会委工作的指导和联系,先后召开主城、渝东北和渝东南3个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片区座谈会,促进互动交流,共同改进工作。建立专门台账,统筹市人大社会委赴区县开展调研频次和区域,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六、坚持固本强基,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市人大社会委锚定“四个机关”目标定位,不断提高社会委干部队伍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以“高站位、高标准、高效率”推进人大社会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严格按照《市人大机关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部署安排,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发言和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等形式,原原本本、逐章逐条研读纪律处分条例,切实筑牢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思想根基。
二是坚持学以致用。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础上,结合工作、联系实际,切实将其转化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思路和举措,不断增强做好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先后发表《深入贯彻落实“民生为大”理念·扎实做好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将“民生为大”理念贯穿民生领域人大监督工作始终》等理论文章,并就“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社会领域法治建设”学习成果接受专题采访。
三是推动能力提升。持续加强学习型专委会建设,注重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同步开展,着力提升个人履职能力和委员会工作整体效能。党支部组织思想政治专题学习8次、2人参加脱产学习培训、1人参加人大讲坛、1人参加法规解读培训并授课、3人次撰写文章被媒体报道刊登。
回顾一年的工作,社会委在紧扣“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这一主线上坚持有所作为、有所收获,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改进:一是民主与法制领域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社会建设领域法制供给仍显滞后;三是监督工作综合效应有待提高;四是适应现代化社会建设领域的干部队伍建设有待提质。针对这些问题,社会委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
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现代化新重庆建设的关键之年。市人大社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对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部署,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对标市人大机关全面落实党建统领“885”工作体系,扎实做好社会建设相关领域立法、监督、专题调研、代表及自身建设等工作,努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重庆辨识度的人大社会领域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成果。
一、关于立法工作
(一)推动制定《重庆市档案条例》。为落实市委对档案工作的新要求,实现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的有效衔接,拟推动制定《重庆市档案条例》,通过废旧立新,进一步理顺档案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档案开放和利用,更好解决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服务企业监管等制度层面的问题。条例草案拟于3月提请常委会审议。
(二)组织起草并提请审议《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和《重庆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制定)》。鉴于2026年全市将进行村居两委换届选举,为进一步提升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拟由社会委自主起草并提请审议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两个选举办法,以细化和补充上位法关于选举工作机构、选民登记、选举程序等内容。两个办法草案拟于7月提请常委会审议。
(三)协同推动制定《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为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拟与四川方面协同推动制定《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以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拟于11月提请常委会审议。
(四)稳步推进预备项目和调研项目。认真做好《重庆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条例(制定)》《重庆市退役军人保障条例(制定)》《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修订)》《重庆市军事设施保护条例(制定)》《重庆市青年创业促进条例(制定)》等5项立法预备项目有关工作。继续开展就业促进、医疗保障、殡葬管理、防震减灾、城乡社区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劳动保障监察等立法调研,为后续立法打好基础。
二、关于监督工作
(一)协助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重庆市工会条例》执法检查。拟以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协助常委会开展工会“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重点围绕新建企业建会、工会组织覆盖、工会规范治理、基层工会经费保障等内容开展监督,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进一步改进建议,助力全市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检查报告拟于5月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二)协助常委会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情况专题调研。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社会工作会议、市委社会工作会议精神,拟协助常委会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情况”专题调研,深入查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待遇支付、劳动强度、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为后续制定地方性法规提供参考。调研报告拟于5月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的关切,拟于7月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社会委将重点围绕高层建筑消防应急预案编制、消防设施配置和验收、消防队伍建设、消防演练等重点内容开展同步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印发常委会会议。
(四)协助常委会听取市政府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六届六次全会关于“加快补齐短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的工作要求,拟于7月协助常委会“听取市政府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社会委将重点围绕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资金配套、部门协同、制度完善等情况开展同步调研。
(五)协助常委会开展超大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情况专题调研。为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积极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助力打造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示范区,拟协助常委会开展“超大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情况”专题调研,从基层社会治理角度分析研究超大城市治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调研报告拟于9月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六)协助常委会听取市政府关于西部人才中心建设情况的报告。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促进人才区域合理布局,深化东西部人才协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六届六次全会关于“西部创新高地和人才中心”的工作要求,拟于9月协助常委会听取市政府关于“西部人才中心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社会委将重点围绕完善产才融合机制、分类分层构建人才培育多元体系、优化人才认定评价机制等情况开展同步调研。
(七)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市级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的报告。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推进民生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拟于11月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市级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社会委将围绕项目遴选、统筹调度、推进成效、群众满意度等开展同步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印发常委会会议。
(八)开展全市殡葬领域管理与改革工作情况调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相关批示精神,结合《重庆市深化殡葬改革行动方案(2023—2027年)》要求,社会委拟围绕殡葬管理和改革中的管办分离、公墓建设、惠民殡葬、服务收费等开展调研,深入分析殡葬管理改革面临的形势任务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
此外,社会委还将持续跟踪有关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强化督促指导,推动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地见效;适时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关于代表工作
(一)依法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按照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要求,认真做好大会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及督办相关工作,支持代表依法履职。主动与代表沟通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将办理事项与社会建设立法监督事项相结合,切实提升办理质量。
(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加强联络协调,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保障。健全委员会联系代表机制,结合年度工作安排,适时主动邀请代表参加社会委有关立法、监督、专题调研等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建设专业组代表专业性强、熟悉人大业务的优势,协同推进人大社会建设工作。
四、关于自身建设
(一)强化政治建设。坚持党建统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人大社会建设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深化学习实践。持续打造“学习型”专委会,加强对组成人员的履职培训和工作人员的实践锻炼,进一步提高委员会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继续做好人大社会建设年度资料汇编,适时组织全市人大社会委经验交流会暨专题培训会,为全市人大社会建设系统搭建学习交流平台。
(三)加强工作联系。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积极争取全国人大社会委工作指导,加强与兄弟省市之间的交流与学习,密切与部门、区县人大社会委之间的工作联系。与四川省人大社会委建立协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工作协同交流会,持续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