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搭台 林区“树线矛盾”终化解
随着村民森林防火意识的不断提高以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持续推进,云阳县国营长江林场栖霞管护站面临着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林区“树线矛盾”。近日,一场围绕该问题的“辩论”就此展开。县林业局、云阳电力公司双方各执一词,而县人大常委会则当起“裁判员”和“调解员”,通过组织视察活动、召开协调会议等方式,积极搭建沟通平台,推动双方达成共识,为化解这一矛盾找到了解决路径。
分歧之初:电力公司被罚
据悉,在稍早前的一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决定将监督森林防火和高压电力通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并计划于今年第二季度听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但在前期调研中,调研组发现相关部门单位间存在一些工作分歧。比如,去年6月,云阳电力公司在南溪镇塔棚村清理影响网线的树障隐患时,未按程序获批林木采伐许可。因此,县林业局执法部门对云阳电力公司开出罚单,并要求其补办相关手续。双方因程序和实际操作上的分歧产生矛盾。
现场交锋:各方观点碰撞
近日,云阳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一场人大代表视察活动,成为县林业局、云阳电力公司面对面表达观点的平台。平日鲜少碰面的双方,借此机会将问题一一摊开。
县林业局副局长李强军向参加视察的人大代表报告完基本情况后,反馈了在联系乡镇指导森林防火工作时发现的问题:部分乡镇在高温天气下耗费大量精力摸排“树线矛盾”隐患点,并转交给电力公司,可数月过去仍无回应,不知是否因为前期分歧,问题一直悬而未决。他替乡镇“打抱不平”:“乡镇帮忙排查,电力公司却不领情,实在是说不过去。”
据悉,按照云阳县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全县已形成由县林业局牵头督导,乡镇台账式管理,村社区定期摸排上报的森林火情“早防早治”工作机制,尤其对火源隐患点进行拉网式排查,每片林区的所属乡镇都有“一本账”。
“去年修订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得很清楚,电力企业对已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新种植或自然生长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应当予以砍伐,并不予支付林木补偿费、林地补偿费、植被恢复费等任何费用。”何江涛是国家电网云阳分公司的副总经理,针对李强军的困惑,他专门研究了相关法律,给出答复,同时也道出实际工作中的无奈:“群众不配合是最大难题,被砍伐的林木,群众往往要求赔偿,为及时消除隐患,电力公司有时只能向林地所属群众支付‘青苗费’。”
据了解,云阳县95%(333.7万亩)的集体林地已承包到32.2万户农户手中,农户依法享有林地、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达成共识:协同推进工作
视察活动次日,在县林业局牵头下,涉及“树线矛盾”处置工作的相关部门单位召开了一次“碰头会”。会上,各方围绕沟通机制建立、现有问题研判及下一步工作开展等内容进行交流,就如何协同推进工作、争取群众理解支持达成一致意见。对于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也以报告形式提交县政府,以进一步跟进处理。
“有些事还是摊开说明比较好。”县林业局有关负责人感慨:“之前因矛盾关系没有理顺,导致许多问题积压,这次‘碰头会’开得很及时,也很关键。”
此次“树线矛盾”的妥善化解,不仅为云阳县森林防火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实践经验和参考,也为其他地区类似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借鉴。未来,云阳县人大常委会将持续跟踪监督,进一步推动社会治理、促进部门协同合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电力设施稳定运行,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生态保障和电力支撑。
记者|周晏如
通讯员|杨权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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