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修订的意见建议 赵世庆参加
日期:2025年06月19日
来源:
重庆人大
6月17日至1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世庆率队赴南岸区、沙坪坝区、大足区部分镇街,听取《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的意见建议。
据介绍,该条例于2000年3月23日经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7月23日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于2024年6月出台,有必要对条例进行修订,并将于今年9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调研组一行详细了解了农村集体资产规模、运营、管理及保值增值等方面的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部门及部分镇街、村社关于条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修订意见建议。

座谈会现场
“当前,农村集体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经营性固定资产持续增加,农村集体资产是乡村振兴的‘压舱石’。”赵世庆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民主监督、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赵世庆强调,要科学把握农村的多样性、差异性、区域性,结合实际整合地方实践经验,把握管理与运用、促进发展与规范平衡、数字化升级与风险防控、收益分配机制优化等方面情况,突出重点、符合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新要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一步加强调研,认真梳理分析吸纳各方意见建议,注重特色,制定出台更加系统、科学、规范、务实、精准、有效的具有重庆辨识度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地方性法规。
调研组还听取了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意见建议。
记者|廖灿勇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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