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渝金融法院首次执行案件近九成涉及借款合同
7月15日,成渝金融法院发布《执行工作白皮书(2023-2024年)》(以下简称《白皮书》)。2023至2024年,成渝金融法院受理的近8500件首次执行案件中,近九成涉及借款合同纠纷,10万元以下小标的额案件占比超七成。
《白皮书》介绍,执行案件主要包括执行实施、执行保全、执行审查三大类型。
具体来看,在执行实施案件方面,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院受理首次执行案件8448件,结案7728件,申请执行标的金额共计287.50亿元。
“总体上看,案件呈现小标的额执行案件占比高、案由以借款合同纠纷为主等特点。”成渝金融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比如,从申请执行标的金额与对应案件数量情况来看,执行标的10万元以下案件6751件,占比79.91%。
从执行依据确定的案由来看,主要涉及借款合同纠纷、银行卡纠纷、追偿权纠纷、典当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等类型。其中,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数居首,共计7481件,占比88.55%,涉及消费贷、车贷、房贷、房地产开发贷等用途。
在执行保全案件方面,受理财产保全移送执行案件176件。该负责人介绍,总体上看,财产保全类型多数量大,从保全财产类型来看,涉及银行存款超五百亿元,房产逾万套,土地或在建工程五十余宗,另有部分股权、债权等其他财产。从各类保全财产类型案件数看,申请保全银行存款居首,其次为不动产和股权。
另外,在执行审查案件方面,该院共受理各类执行审查案件434件,并呈现执行异议案件数量逐年递增,案外人标的异议占比较高等特点。
对此,成渝金融法院相关负责人建议,金融机构应加强抵押物全流程监管。实质化开展贷前调查与贷后动态化管理,降低产生衍生案件风险;担保合同签订前,入户详尽调查抵押物状况,并通过市场监管、税务征收等途径核查抵押物使用、权属界线等实际情况;贷款发放后,建立抵押物贷后监管机制,定期现场检查,严防债务人恶意处置抵押物、减损抵押物价值。
金融监管机构应完善金融政策配套制度,梳理涉金融的政策文件,消除影响金融消费者纾困的堵点和难点。同时,规范金融不良债权转让,进一步增强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的公开度、透明度,实质化满足债务人知情权。此外,还应探索引入第三方估值机构规范定价机制,设定行业折扣率指导区间,建立超额收益返还机制。
记者|黄乔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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