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草案)》的说明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市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
安全管理规定(草案)》的说明
——2024年11月27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消防救援局副局长 刘梅梅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政府委托,现就《重庆市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立法必要性
2024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部署了推进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等工作任务,要求制修订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为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将《重庆市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增列为2024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
二、立法过程及主要内容
按照立法工作安排,市消防救援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送审稿报市政府审查。市司法局会同市消防救援局按照立法程序和审查规范进行了全面审查和论证:一是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二是书面征求了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的意见;三是赴两江新区、渝中区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听取了有关区县部门、企业的意见建议;四是分别召开了市级部门、专家学者论证会,听取了市级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五是邀请市人大社会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前介入指导。在审查论证过程中,共收到意见88条,采纳意见71条,对未采纳意见作了反馈说明,现各方意见基本达成一致。在学习借鉴浙江、上海、南京等省市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进行研讨论证,反复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草案》并经2024年11月5日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草案》共20条,未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无违反公平竞争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晰责任义务。一是强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二是明确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单位、运营单位、场所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明确使用人和即时配送、快递等企业的有关义务。
(二)强化闭环管理。一是优化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的规划布局;二是规范产品选型、选址安装、设施接电的具体条件;三是明确运营维护、场所管理、规范使用、应急处置和退出拆除的安全要求。
(三)加强保障支撑。一是突出数字赋能、智慧监管;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宣传教育;三是鼓励行业自律、保险引导。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草案》综合考虑本市电动自行车商用、民用情况,以及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实际,对当前存在的安全管理标准不清、依据不明、合力不够等问题予以规范,采用全链条、分事项的方式对有关部门职责予以明确,以“小切口”立法推进我市新兴领域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草案》连同以上说明,请一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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