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
——2024年9月25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李春奎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政府委托,现就《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立法必要性
破解停车难题对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9号)自2016年施行以来,在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规范停车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今年5月,全市共有2.8万个停车场、614万个停车泊位,机动车保有量626万辆(不含摩托车315万辆)。其中,中心城区机动车保有量与停车泊位比例为1∶1.57,中心城区停车泊位供需总体平衡,但时段性、区域性停车难问题仍然存在。
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等对停车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了进一步提升停车泊位供给能力,提高停车秩序治理水平,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将《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制定)》列为2024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
二、立法过程及主要内容
按照工作安排,市城市管理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送审稿报市政府审查。市司法局会同市城市管理局按照立法程序和审查规范进行了全面审查和论证:一是书面征求了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的意见;二是赴成都市以及江北区、长寿区等区县开展调研;三是分别召开了区县政府、市级部门、专家学者论证会;四是专题听取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五是邀请市人大环资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前介入指导。在审查论证过程中,共收到意见248条,其中采纳176条,对未采纳意见均作了反馈说明,现各方意见基本达成一致。在学习借鉴北京、广州、成都等省市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进行了研讨论证,反复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草案》并经2024年7月31日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草案》共6章44条,未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无违反公平竞争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完善停车场管理机制。一是明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二是构建智慧停车“一张网”新格局;三是推进停车管理信用体系建设。
(二)提升停车泊位供给能力。一是加强停车专项规划编制和停车场建设用地保障;二是充分利用已供未建用地等设置临时停车场;三是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停车场错时共享停车;四是明确社会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鼓励措施。
(三)强化停车秩序治理。一是加强对停车场经营者的管理;二是规范停车人的停车行为;三是明确路内停车泊位设置条件和程序;四是加强对长期占用公共空间机动车的整治。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法律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草案》对细化补充的违法行为,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召开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了意见,明确了违反停车场建设要求等行为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设定符合法定权限。
(二)关于与改革工作的衔接。《草案》坚持与中心城区停车管理改革相衔接,积极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通过停车管理数字化建设,推动实现系统施治和综合治理;通过规范停车定价程序和收费标准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草案》连同以上说明,请一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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