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5年08月20日
来源:
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
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2025年5月29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 陈全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委托,现就《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草案)》的修改情况报告如下。
2025年5月27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二次审议稿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
会后,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社科联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了逐条研究,对二次审议稿进行了修改完善。经2025年5月28日市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的《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草案)》(表决稿)(以下简称表决稿)。
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表决稿作了如下修改:
一是对二次审议稿第六条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职责进行修改完善。
二是在二次审议稿第十二条中增加“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主管部门、哲学社会科学机构”等主体。
三是将二次审议稿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场馆和普及基地建设”。
四是在二次审议稿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中增加“急需紧缺人才”表述。
五是将二次审议稿第二十六条中的“落实”修改为“探索实施”,并删除该条中“简化资金管理流程和经费报销手续”的表述。
此外,表决稿还对部分文字进行了修改。
表决稿如获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建议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表决稿连同以上报告,请一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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