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以及国有资产盘活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和整改问责情况的报告》的审查意见 - 重庆人大网

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以及国有资产盘活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和整改问责情况的报告》的审查意见

(2025年5月27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日期:2025年08月21日 来源: 重庆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盘活情况的报告》,向市人民政府印送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盘活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跟踪监督。5月16日,市人大财经委全体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和整改问责情况报告,并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财经委认为,市政府及其财政、规资、国资等部门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质效。一是及时研究部署,层层压实整改落实责任。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国资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分工,逐项推进落实,推动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和整改问责工作落地见效。二是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制定了《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工作举措》《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类市属国企国有股东管理的通知》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治理机制。健全涵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各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体系,改进资产核算入账、确权登记、在建工程转固等工作办法。建立常态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森林经营管理等制度,推进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价值实现。迭代升级《重庆市推动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方案》,系统性、法治化推进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国有土地等三类资产盘活。三是聚焦中心工作,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全面落实国企改革攻坚目标要求,市属国企整体亏损面进一步下降,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有序推进,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落地能力不断增强。围绕西部金融中心建设,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在银行、担保、证券、保险等行业的比重,壮大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实力。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加强科技资产资源等调剂共享共用,促进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事业资产资源科学布局。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力度,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建立“三企”联动机制,创新资产盘活方式方法,着力提升资产盘活质量。

财经委建议,下一步,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五年规划(2023—2027),持续深化国资国企管理改革,切实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一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认真做好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数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等相关工作,进一步摸清报实国有资产家底,规范细化结构性报表,加强数据分析运用,强化综合报告与专项报告的衔接。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重大事项通报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做好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报告,向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通报的相关工作。二是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质效。打好瘦身健体、止损治亏、资产盘活组合拳,加快推进国企功能定位、主责主业战略性调整,大力推动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健全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全面提升国企核心竞争力。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建立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区的统筹调配机制,完善“公物仓”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利用效率。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市场配置,创新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实现新路径,推动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自然资源。三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依法深入开展各类国有资产基础性调查和科学评估,统一统计口径,强化权属界定、登记,全面反映各类国有资产的实物量和价值量。加强“在建工程”管理,推动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和资产转固入账。做好将无线电频率纳入报告范围的基础工作,积极推进数据等新形态国有资产纳入报告的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并真正运用起来,形成“占有必使用、使用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科学管理体系。强化数字赋能资产管理,加大穿透式监管力度。四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风险防控体系和处置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打好防范化解风险攻坚战。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源头监控,从严控制高风险业务,严控高负债投资、低效益投资、非主业投资,运用大数据平台对融资规模巨大、资产负债率高的企业进行实时监测和综合监管,兜牢国有资产安全底线。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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