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
完成情况的报告
——2025年5月27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余国东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生态环境状况
市委六届五次、六次全会将“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作为现代化新重庆建设重点打造的“六个区”之一。市委、市政府召开重庆市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暨美丽重庆建设大会,印发《美丽重庆建设行动计划》,对美丽重庆建设作出安排部署。各区县政府、各市级部门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美丽重庆建设迈出坚实步伐。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安全形势保持稳定,全市生态环境总体满意度94.25%。
(一)水环境状况。全市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保持为Ⅱ类,市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100%。
(二)环境空气状况。全市空气质量稳中向好,PM2.5浓度3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1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33天,同比增加8天;无重污染天。
(三)土壤环境状况。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管控率达到93.6%。
(四)生态系统状况。全市自然生态状况持续向好,生态质量指数(EQI)值为66.96,生态质量综合评价为“二类”。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5%以上。
(五)声环境状况。全市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率昼间为96.8%、夜间为86.5%。全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2.6分贝,同比下降0.3分贝,声环境质量评价为“较好”。
(六)核与辐射安全状况。全市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在用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安全可控,人工放射性核素未见异常,天然放射性核素处于本底涨落范围,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满足国家标准要求,连续20年未发生重特大辐射事故。
(七)环境风险状况。全年全市共响应易引发环境污染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21起,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4起、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起,连续18年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二、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取得新成效。完善一贯到底、闭环落实机制,缙云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秀山县锰污染治理成效得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充分认可。督促强化污水溢流整治,中心城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至74.4%、同比提高7.7%,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太平门泵站年溢流总量同比减少73.7%。推动中心城区17个建筑垃圾重点工程项目已完成8个,9个具体问题点位已整改5个。推动潼南工业园区(北区)37家企业“一企一策”分类整改。加力推动空气质量改善,实施约见约谈24次、专项督察1次、区域限批4个镇街,典型案例涉及的28家涉气管理不到位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改。扎实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已完成6项年度整改任务。2018年至2023年长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5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3个,达到整改时序要求。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重大战役取得新成效。治水质效保持前列,整体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桃花溪建成全国幸福河湖,将琼江打造成为全国首条跨省市幸福河湖,临江河、淮远河幸福河湖建设经验入选全国首批24个幸福河湖建设典型案例,铜钵河获评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7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连续2年保持100%。治气攻坚成效明显,新增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企业82家,淘汰治理老旧车辆13.3万辆,推广新能源汽车23.03万辆,强化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推动PM2.5浓度同比下降8.4%,连续7年无重污染天。治土效能巩固提升,修复污染地块22块,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连续4年保持100%。治废治塑提速推进,建立“无废指数”评价体系,建成“无废城市细胞”3500余个,10余个案例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废弃农膜、肥料包装物回收均完成年度任务。
(三)系统推进生态系统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新成效。系统实施治山治岸,三峡库区腹心地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进度达96%,新建“两岸青山·千里林带”35万亩,“绿盾”行动发现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9%,三峡库区存量危岩清患率达95.4%,完成“两江四岸”61公里滨江岸线治理提升,完成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662公顷,铜锣山矿区生态修复项目入选联合国“生态恢复十年”优秀案例,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5%以上,水土保持率提升至71.67%。有效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运行国内首个区域性崖柏资源数据库,在全国第二个公开出版本地常见外来入侵物种图集,长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提升2个等级,“重庆市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获评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优秀实践成果,梁平区入选全球最大的城市和地方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与案例分享“自然城市”平台。
(四)加快打造城乡风貌整体大美取得新成效。加快建设山地特色生态之城,海绵城市达标面积853.7平方公里、占城市建成区的比例46.2%,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12个。专项治理餐饮油烟、噪声扰民等“城市病”,油烟、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投诉同比分别下降49.2%、48.7%。实施千个巴渝和美乡村示范创建行动和农村黑臭水体两年清零行动,累计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1234个、295.2万平方米,26个区县初步实现动态清零,受益群众78万余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提高到70%以上。
(五)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取得新成效。在全国率先印发“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差异化精准管控818个环境单元。开展产业园区优化环评分类管理试点,豁免环评管理、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的行业类别数量全国第一,审批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全国最短,高效审批项目环评2291个、涉及投资4851亿元。建成全国首个电力行业固废循环利用中心,綦江电厂和涪陵页岩气油基岩屑协同处置国家级试点有序推进。累计建成国家级绿色工厂170家、绿色园区16个。我市在全国碳市场履约率首次达100%,重庆碳市场碳价升幅排全国8个试点碳市场第1、累计交易5299万吨。重庆绿色低碳转型实践路径首次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作经验介绍。
(六)完善构建超大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取得新成效。完成16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年度任务,市级改革项目“完善川渝跨界污染协同治理机制”取得明显成效,在全国率先实现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长江干流上下游全线贯通和在嘉陵江等重要支流全面覆盖,建成跨省市、跨区县、跨乡镇三级横向补偿网络。加快建设“数字生态环保”体系,“生态报表”“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管控力持续提升,“巴渝治水”应用成熟运行,“巴渝治气”应用实战化运行,“巴渝治废”应用上线运行,10个多跨事件实现三级贯通。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办理有奖举报1649件、同比增长893.4%,作出环境行政处罚决定1532件、查处重大案件92件,智慧执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两项全国试点在渝实施。建立生态安全协调机制,完善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体系,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5起。成立全国首个生态文明传播研究中心,美丽重庆微信公众号年度传播影响力排名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政务新媒体首位,市级及以上媒体刊播原创报道2000余篇次、增加42%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基础还不牢固。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滞后,超标排放、环保治理设施低效失效等问题还需加力解决。扬尘源、生活源精准管控仍有差距。城镇排水管网不完善、各类污水治理问题还需纵深推进。
(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仍需系统施治。“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机制还需深化完善,前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244项整改任务还有27项需要加快推进,化工园区污染防治和风险防控的根本性措施还不够有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体系还不够健全。
(三)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有待提升。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协同推动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降碳减排工作成效不够好,国家核定的全市“十四五”前3年碳强度仅降低3.9%,完成“十四五”碳强度下降19.5%的目标压力很大,生态环境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仍需加强,“数字生态环保”基本能力建设还需提升。
四、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盯紧长江经济带战略实施10周年等重要节点,高水平推进美丽重庆建设,加快打造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
(一)加快打造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标志性成果。充分发挥美丽重庆建设领导小组、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作用及其办公室协调督促作用,纵深推进美丽重庆建设和“九治”攻坚重点任务,聚力推动长江大保护、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无废城市”建设、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等重点工作,打造一批“西部领先、全国进位和重庆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
(二)以“九治”为重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治水”攻坚战,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工作,加快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解决城市污水溢流问题,健全水环境安全“防火墙”机制。打好“治气”攻坚战,以降低PM2.5浓度为目标,强化源头管控、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污染协同治理,打好重点区域冬春季、秋冬季“治气”攻坚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土壤源头防控行动。深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和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在全国率先实现农村黑臭水体全域动态清零。提质建设全域“无废城市”,深化建筑垃圾专项治理,持续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聚力策划包装长江大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全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和中央资金支持。
(三)加强生态系统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提质建设“两岸青山·千里林带”35万亩,统一开展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推进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快建设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网络,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完整性。加强川渝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共同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四)深入实施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推进国家深化气候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持续开展近零碳园区、公共机构等系列试点,做强重庆碳交易市场,完善“碳惠通”自愿减排体系,培育优化碳金融生态,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拓展分区管控成果应用,开展产业园区取消项目环评试点改革,打造以电镀产业园区为载体的重庆电镀行业绿色产业标准,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靠前服务保障重大项目环评审批。
(五)建立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长效机制。以改革的办法和有力的措施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群众举报投诉事项的整改落实。启动修订市级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迭代升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机制,深化完善市级生态环保督察工作体系,有序开展市级例行督察,推动各类督察检查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六)推进超大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改革创新。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年度工作,谋划编制“十五五”生态环保规划。优化“生态报表”指标设置,迭代升级“巴渝治水”“巴渝治气”“巴渝治废”重点应用实战能力。加强生态环保法治建设,依法严惩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围绕重点行业深度减污降碳等狠抓技术攻关和转化运用。建立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主动发现和应急处置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高水平办好“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营造共建共享美丽重庆浓厚氛围。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