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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关于开展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5年08月21日 来源: 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

关于开展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年5月28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长 蒋文军

 

市人大常委会:

我代表市检察院五分院报告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主要工作成效

近年来,市检察院五分院及辖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市委六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做实“两大定位”、发挥“三个作用”、建设“六区一高地”,强化稳进增效、改革创新、除险固安、强企富民工作导向,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重庆添彩,依法全面履行民事检察职能,努力为服务现代化新重庆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2022年至2025年4月,五分院及辖区检察院共受理民事检察案件4329件,占全市24.8%。抗诉改变率95.9%,再审检察建议改变率97.4%,审违与执行检察建议采纳率分别为100%、98%。1件案件入选最高检第三十八批指导性案例、4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112件案件被市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五分院构建的成渝金融检察“两横一纵”工作体系获评全市“十佳检察改革实践案例”并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相关做法连续两年被最高检《检察改革动态》刊载。16名干警获市检察院表彰,5名干警入选全市民事检察专业团队。

(一)围绕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彰显责任担当

一是积极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五分院出台《融合履职服务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十条措施》,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点任务、重大平台提供针对性法治保障。五分院通过“成渝地区4+2信息共享平台”指导四川省第一地区检察院办理曹某与成都某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获评川渝金融民事检察优秀案例。深化跨区域、多部门协作,与四川省泸州市等十地检察院会签《加强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机制实施意见》,与四川省成都市、德阳市等地检察院会签《支持农民工讨薪协作意见》,重点围绕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联手保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两级院协作办案20件,3个案例入选川渝典型案例,五分院指导永川区检察院办理的跨区域企业供气合同纠纷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检察听证案,获评最高检2025年检察听证典型案例。

二是积极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牢固树立对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保护理念,加大对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案件的监督力度,助力企业及时摆脱债务困境,盘活资产,降低经营风险。两级院办理涉企案件1272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12亿余元。五分院办理的某科技公司与某担保公司追偿权纠纷监督案,为企业挽回损失上千万元,获评最高检民事检察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典型案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两级院在西部(重庆)科学城等重大科创平台、重点科创企业设立知识产权检察服务站8个、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113个,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100余次;开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工作,五分院、渝中区检察院办理最高检挂牌督办的著作权虚假诉讼专案,切实保护著作权人和广大娱乐文化企业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对破产领域开展检察监督,五分院多次就监督内容、监督方式与重庆破产法庭、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开展会谈协商,两级院办理破产衍生诉讼监督案件49件。

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更加注重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稳压器”作用,通过提出监督意见、检察听证、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参与社会治理,力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重点聚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动争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等疑难复杂、矛盾尖锐的申诉案件,邀请专家学者、具有心理咨询资质、基层综治工作背景等专业人士和社会力量参与检察听证,实现事实更加明晰、说理更加充分、结果更加公正的效果,两级院听证50件。针对履职过程中发现的仲裁程序、公证领域、银行放贷风险等问题,两级院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2件,努力把个案办理到社会治理的链条拉得更长、做得更实。五分院指导南岸区检察院办理的陈某等人虚假公证执行监督案,获评最高检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监督典型案例。

(二)护航民生民利,在保障权益中践行为民宗旨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服务民生。聚焦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关系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针对性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五分院结合辖区民事检察工作特点,部署开展社保领域虚假诉讼专项行动,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守护国家社保基金安全。聚焦就业这个民生之本,加强农民工等重点就业群体,以及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两级院办理涉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525件,涉案金额655.06万元。五分院指导江津区检察院办理的赵某全维护农民工权益执行监督案,获评最高检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二是加强支持起诉维护民利。持续探索支持起诉多元协同保护机制,外部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部门的工作对接,增强工作合力,两级院建立支持起诉协同保护机制7个;内部建立健全与刑检部门线索移送机制,推动刑检部门将办理虐待、遗弃、拒不执行劳动报酬等刑事案件中发现的侵害妇女儿童、老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民事权益的线索移送民事检察部门办理。完善复合型办案模式,建立“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多元化解纠纷+社会治理”等办案模式,提升办案效果。五分院指导巴南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某等人劳务合同纠纷支持起诉系列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百企千家·惠民有感”专项行动十大优秀案例。

三是化解矛盾纠纷守护民心。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坚持把对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案件开展服判息诉作为重点任务,坚持法律监督与尊重法院公正裁判、维护司法权威并重,保障民事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完善司法联动工作制度,五分院与市五中法院会签《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协作框架协议》,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共同化解路径,通过联合接访、释法说理、促成和解等方式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联合促成息诉、和解77件,以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三)聚焦主责主业,在履职办案中提升监督质效

一是优化生效裁判结果监督。丰富案件类型,在加强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动争议等传统民事案件监督的同时,积极推动物权、侵权等非合同领域案件及公司、证券、保险等商事领域案件的监督。进一步用好抗诉这一法定监督方式,把抗诉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民事抗诉案件改变率连续三年保持在95%以上。规范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办理,持续深入落实好“两高”印发的专门意见,发挥同级监督的制度效能,再审检察建议改变率97.4%。五分院、永川区检察院办理的某小额贷款公司与某置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抗诉案,获评最高检第三十八批指导性案例。

二是细化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加强民事诉讼全过程监督,两级院依法对立案、保全、调解等审判环节存在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坚持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找准监督着力点,切实推动审判程序违法监督由瑕疵类监督居多向深层次违法监督转变。大渡口、荣昌、綦江等检察院就送达等问题开展类案监督,实现监督一案、规制一类问题的效果。五分院指导渝中区检察院办理的某融资租赁公司与张某兵等融资租赁合同监督案,获评全市第三批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三是强化执行活动监督。针对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情形,两级院依法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平等保护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依法纠正适用信用惩戒、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不当行为。积极参与全市涉企民事执行监督小专项行动,重点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违法查封、扣押、冻结等问题开展监督。五分院办理的重庆蒙某尔公司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百企千家·惠民有感”专项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四是深化虚假诉讼监督。全面落实最高检“五号检察建议”,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间借贷、以物抵债、保险理赔、建设工程等领域打“假官司”问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大监督力度。坚持“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综合运用审查、调查、侦查等手段,深挖案件背后的深层次违法行为。五分院指导九龙坡、南岸区检察院以办理刘某东、夏某民间借贷个案为基础,拓展多个类案监督线索,同时积极争取市检察院指导和支持,形成三级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模式,取得较好效果。

(四)强化改革攻坚,在创新发展中打造跨省域监督品牌

一是推动全方位高效能协作,持续释放成渝金融司法协同效应。坚持跨省管辖“一盘棋”,加强与四川省相关检察院、成渝金融法院之间“横向”交流协作。落实市检察院与四川省检察院金融检察《会议纪要》和《办案指引》,围绕跨省证据调查、卷宗调阅等协作重难点,与四川检察机关开展线上线下座谈交流、会商研讨30余次,共同破解“跨省”监督难题。与京津沪深四地检察机关会签《关于加强金融检察协作的备忘录》,建立金融检察跨区域交流平台。打造法检协作“共同体”,深化做实与成渝金融法院的良性互动协作,召开工作座谈会、工作联席会、部门协调会等11次,会签《共建工作机制框架协议》等协作机制、会议纪要等4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矛盾纠纷共同化解、执行沟通联系等五大方面九项合作事项,构建起深层次、实质性的交流协作格局,为推动金融案件高质效办理筑牢基础。

二是突出跨省域履职办案,强化对成渝金融法院法律监督。设立成渝金融检察部,配强精干力量,开展法检共训、川渝联训、以案促训10余次。2024年以来,金融民商事诉讼监督案件抗诉改变率、检察建议采纳率等均超过90%。建立以诉讼监督为中心的跨省一体化办案机制,采取检察官分片包干、线上线下指导相结合等方式,提供针对性指导、鉴定咨询等工作。加强引领性案件的办理,办理全国首例跨省域抗诉案件,就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院提请抗诉的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依法向成渝金融法院提出抗诉。

三是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力服务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带动两江地区检察院进驻西部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巡回服务站,以“巡回+驻点”形式开展金融法治服务、金融普法宣传30余次。结合办案发现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会同川渝两地金融监管局、金融行业协会、金融消保中心等召开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座谈会,促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治理。针对法院票据追索权时效裁判观点变化给银行等商业汇票持票人造成的潜在风险,向川渝两地银行业协会送达风险提示函,提示加强风险管控,两地银行业协会向所属200余家会员单位转发风险提示。开展涉房贷类金融借款纠纷化解专项活动,助力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

(五)加强自身建设,在强基固本中提高履职能力

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民事检察工作全过程,深刻认识民事检察监督在维护公平正义、保障民生民利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把人民群众期盼融入日常办案,确保民事检察工作正确方向。两级院积极主动向党委报告工作,定期、不定期报告民事检察工作事项和重大案件办理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研究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复代表建议12件,针对人大代表反映民事检察案件办理期限过长的问题,两级院积极参与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长期未结案件“百日攻坚”专项行动,2024年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中止审查件数仅2件。

二是完善内部制约监督机制。聚焦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加强自我纠错,紧盯民事检察监督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环节,民事检察部门和案件管理部门共同对所有案件受理、审查、办结等全流程各环节开展实时动态监督、提示、防控,及时提醒纠正办案程序违规违法问题。强化业务指导,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检察官联席会议对复杂疑难案件的个案讨论、类案研判、决策把关作用。加强对下级检察院司法办案工作的监督,五分院依法对辖区检察院作出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案件开展复查,对制发的检察建议开展备案审查把关,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三是强化民事检察队伍建设。一体抓实“三个管理”,通过定期开展辖区民事检察宏观业务质效分析、常态化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等方式,注重发现倾向性、异常性、典型性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加强工作措施,提升基层民事检察人员办案素能,增强上下一体履职合力。坚持案例培树与依法办案同步推进,将社会关注度高、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案件纳入案例培树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2022年五分院入选的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实现全市民事检察指导性案例零的突破,两级院116件案件被最高检、市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五分院指导辖区检察院加强民事检察基础建设,保障民事检察部门合理配备人员力量,辖区民事检察干警平均年龄39.2岁。永川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实现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分设。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五分院及辖区民事检察监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时代发展新趋势、实践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相比,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一)职能发挥有待强化。一是对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的监督深度不够,监督浅层次、碎片化问题比较突出,监督类型亟需“调结构”,监督质效还需提升。二是破产程序检察监督在法律上缺乏明确规定等问题制约检察机关对破产程序开展法律监督。三是大数据赋能民事检察监督的意识不强,方法不多。四是基层民事检察工作总体仍较薄弱。特别是发现和纠正深层次问题能力不够。

(二)调查核实权有待保障。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监督中调查核实措施刚性不足,缺乏必要的保障措施,被调查单位或个人拒绝配合时,检察机关难以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取证困难。以虚假诉讼案件办理为例,民事检察部门在虚假诉讼言词证据收集、当事人背景信息调查等方面存在较大困难,只能依赖刑事侦查措施,影响办案效率,导致检察环节查证虚假诉讼犯罪线索难、数量少,成案更难。

(三)协作配合机制有待完善。制度机制供给和落实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民事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在民商事领域缺乏线索移送、配合协作、案件处理衔接、数据共享等基础性工作机制。法检两院在检察建议案件办理、诉讼卷宗调阅等方面的衔接配合仍需进一步加强。

(四)成渝金融检察监督工作有待深化。成渝金融检察监督工作发展不平衡,依职权办理案件数量少。跨省域管辖的难点和堵点尚未完全解决,影响业务指导效果。管辖问题依然存在,实质性监督数量不够多,典型案例打造还有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五分院及辖区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市委贯彻落实措施,紧扣做实“两大定位”、发挥“三个作用”、建设“六区一高地”,按照本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依法全面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在法治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讲政治和讲法治有机结合起来,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主动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确保民事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二)进一步强化监督履职,在办案质效上实现新提升。深化主动依职权监督,对初次监督没有纠错的,强化跟进监督。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加大虚假诉讼惩治力度,组织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着力推动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积极推广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发现线索并开展监督。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主动讲好检察履职故事,扩大民事检察知晓度、影响力。

(三)进一步强化守正创新,在成渝金融检察监督上实现新作为。狠抓高质效办案,聚焦金融领域虚假诉讼、法院执行活动等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效。加强办案指导,持续完善业务指导机制,带动两地基层检察院一体办理更多具有典型性、引领性的案件。深层次融入金融协同治理,积极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大金融检察典型案事例培育力度,持续擦亮工作品牌,为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贡献更多金融检察力量。

(四)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在协作配合上凝聚新合力。积极构建以精准监督为核心,两级院各有侧重、密切配合的民事检察监督体系,更好发挥一体化工作机制效能。进一步加强与监委、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着力推动落实正副卷调阅、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化审查,推动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办案信息共享、诉源治理等工作机制,形成多元主体联动共治的办案格局,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

(五)进一步强化从严治检,在队伍建设上呈现新面貌。正视民事检察人员“不专”“不会”的问题,大力加强民事检察专业化人才培养,通过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法检同堂培训、以案代训、岗位练兵等活动,不断提升民事检察人员履职办案能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四风”和司法不正之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做到有问必录、应报尽报。强化廉政警示教育,以身边人身边事警醒民事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锻造清正廉洁的民事检察队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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